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是1950年3月建立的云南省级地方过渡行政机构,接收国民政府,实施军事管制,1950年10月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 历史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凡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应一律实行军事管制”。1949年12月云南起义后,卢汉成立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1950年2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云南,21日,卢汉将政权移交给陈赓和宋任穷[1]:434。1950年3月4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2]:294,西南军区委任陈赓为主任,周保中为副主任,对云南实行军事管制,接收国民党政权。实际上军管会同时接管了原云南省政府与昆明市政府的工作[1]:284。1950年3月6日起,先后进驻、接管地方机关和国民政府驻滇的139个单位,接收军、政、公教人员5.5万多人,4月上旬结束工作[2]:294。 接管后,军管会着手筹建省、市人民政府。1950年3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卢汉为云南省军政委员会主任,宋任穷、周保中为副主任,任命陈赓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周保中、张冲、杨文清为副主席[2]:294。1950年10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举行就职典礼,正式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1]:290。1950年4月27日,昆明市举行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建昆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1]:290。军管会除保留名义,继续执行镇压反革命活动外,其他工作移交给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随着社会秩序的恢复、公检法机关工作的加强,军管会的职能逐渐消失[1]:290。1955年2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后,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名义才相应消失,但未正式宣布撤销[1]:438。军管会公安部的名义依然保留,与云南省公安厅合署办公,至1960年才停止使用[1]:438。 工作内容军管会制定了《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条例》,规定有五项任务:[1]:284
主要领导军管会主任陈赓,副主任周保中,另有11名委员:郭天民、郑伯克、安恩溥、潘朔端、谷景生、谢崇文、曾恕怀、胡荣贵、陈盛年、万保邦、孙天霖。[1]:285 下设机构军管会下设有多个部门执行工作:[1]:284-28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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