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官房长官
内阁官房长官(日语:内閣官房長官、英語:Chief Cabinet Secretary),簡稱官房長官,為日本国政府根据内閣法設置內閣官房的最高首長,相當於日本內閣秘書長和发言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稱為内閣書記官長。 若是不設副總理的情况下,官房長官是日本内閣中僅次於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的職位,此時通常是在總理大臣臨時代理人選中序列第一位而相當於副首相。如果總理大臣不能行使職責達五日以上時,在沒有副總理的情況下,官房長官可代理其職位。有些首相在就任前便曾擔任過內閣官房長官,比如第99任首相菅义伟上任前的職位即為內閣官房長官。 职务内阁官房长官统辖内阁官房事务,负责監督管理部门职员的服务(内阁法第13条)。 但是,内阁官房在内阁法上的主任大臣是内阁总理大臣(内阁法25条)。 内阁官房的事务涵蓋政府几乎所有的领域,因此总管的官房长官职务极其广泛。今日的官房长官发挥尤为重要的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办公室在总理大臣官邸5楼,配有一位特別職国家公務員國務大臣秘書官[注釋 1]。另外,也可以根据需求配置一位特别职的大臣補佐官。 内阁官房长官是閣議的主持者。 除此之外,内阁官房长官也負責總管內閣府(大臣委員會及特命擔當大臣所掌部署除外)事務(內閣府設置法8條),包含大臣官房、賞勳局、迎賓館、官民人材交流中心、再就職等監視委員會、國際平和協力本部、宮內廳、公平交易委員會等。 總理大臣官邸建地內的官房長官公邸在2002年(平成15年)3月啟用,在緊急事態發生時可供官房長官住宿以隨時因應情況變化,非一般居住用官邸[2]。 概要在大眾媒體的報導中,內閣官房長官與內閣總理大臣並列為國民曝光度最高的職位。在實務上,隨著中央省廳再編與之後逐步加強官邸功能,其權限也不斷擴大。在重大案件中可見官房長官的協調能力,是內閣的關鍵人物。 現有憲法下,內閣官房長官最初並不是需要天皇認證的認證官。1963年(昭和38年),時任首相池田勇人認為內閣官房長官是接收首相指令與大臣溝通的橋樑,認為與大臣有同等地位[3],因此第2次池田內閣 (第2次改造)時代的同年6月11日,內閣官房長官成為認證官[3]。從此,內閣官房長官擁有大臣待遇。之後,隨著電視曝光度的增加,加上每日透過電視撥放的記者會,內閣官房長官也被稱作「政權」之顔[3]。近年多由重量級政黨要角就任。現在已是實質上的內閣第二號人物。 做為未來首相候選人的登龍門,內閣官房長官多由年輕的明日之星、或擁有政策調整能力的資深政治家出任,一般都是首相最重要的左右手。自由民主黨執政時,多由總裁派閥(首相出身派閥)出任。 在媒體報導中,若是內閣總理大臣的非正式發言,慣例上會以「政府首腦」取代職稱。 2000年(平成12年)4月起,內閣總理大臣臨時代理名單列有五位,其中內閣官房長官通常排名第1或第2位。當內閣官房長官以外的國務大臣名列第1位時,該國務大臣稱為副總理。 由於需代理時常出訪海外的首相,負責國內的危機管理,因此內閣官房長官鮮少出訪海外[注釋 2]。若是內閣官房長官離開東京,則由作為行政最高責任者的內閣總理大臣留守東京。 辅佐职![]() 补佐内阁官房长官的职位如下:
沿革
歷任内阁官房长官
姓名加粗體者為後來擔任過內閣總理大臣(首相)者。 记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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