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戍总司令部卫戍总司令部是中华民国在大陆时期设立的军事机关。负责首都地区的军事警备任务。[1] 历史南京卫戍总督府1912年1月1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设立南京卫戍总督府,统辖首都南京卫戍勤务。1912年1月18日公布《南京卫戍区司令官条例》,设总督1人,直隶于临时大总统,统辖指挥卫戌区内之驻军、宪兵、要塞等。分设东、西、北卫戍司令官。 护法军政府卫戍总司令部1917年9月孙中山在广州组织护法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府),设立卫戍总司令部。 京畿卫戍总司令部1917年8月18日北洋政府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1919年9月3日京畿警备司令部改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1919年11月19日公布《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卫戍总司令直属中华民国大总统,职掌:警卫京畿地方,灾害救防,保护公府和官署,防护陆军各建筑物。京畿卫戍总司令部内设参谋、秘书、副官、执法、军需、军医六处,平时所辖卫戍部队由陆军部指拨。 广州卫戍司令部1925年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其驻先后设立广州卫戍司令部、 武汉卫戍司令部1926年11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命令撤销刘佐龙的武阳夏公安总司令部,成立武汉卫戍司令部。设在武昌原湖北督军署(今武昌造船厂)内。
1927年11月,宁汉战争唐生智战败,由李宗仁的新桂系讨唐西征军控制武汉。1929年4月4日蒋桂战争新桂系战败,中央军控制武汉。1930年2月武汉卫戍司令部改组为武汉警备司令部。[2]内设办公厅及参谋、副官、经理、军法、稽查等5处,还设有船舶、火车、新闻、电报邮件等4个检查所。先后担任武汉警备司令的有 首都卫戍司令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 京沪卫戍司令长官公署1931年设立。[3] 南京卫戍总司令部抗战初期设立。总司令唐生智一级上将。副司令官罗卓英中将。宪兵司令部副司令官兼南京警备司令萧山令少将。指挥了南京保卫战。所辖部队有从淞沪会战中撤退下来的8个师、紧急驰援的5个师,共计13个师。包括:桂永清教导总队(参战3个旅6个团)、宋希濂第七十六军(第36师)、王敬久第七十一军(沈发藻第87师)、孙元良第七十二军(第88师)等德式部队;嫡系国械的俞济时第七十四军(王耀武第51师、冯圣法第58师)、宪兵部队;临时调来的粤军叶肇第六十六军(叶肇第160师、谭邃第159师)和邓龙光第八十三军(巫剑雄第154师、李江第156师),黔军何知重第103师、东北军第五十七军霍守义第112师 师长:;最后加入城防部队的徐源泉二级上将的第二军团(军阀张宗昌的直鲁联军余部)第十军(辖丁治磐第41师、徐继武第48师,是从汉口开来的满编部队)。全部兵力约15万人。 11月20日,唐生智发布戒严令,南京地区进入战时状态。 武汉卫戍总司令部1938年1月11日成立武汉卫戍总司令部,陈诚任卫戍总司令,卫戍部队增至14个师、1个旅以及特种兵一部。随后,组成江防部队,兵力7个师。6月14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第九战区,部队由武汉卫戍部队改编而成,陈诚任第九战区司令长官,负责武汉及长江以南及武汉的防务;李宗仁的第五战区负责大别山南北两翼及长江北岸的防务。 重庆卫戍总司令部1940年成立。 下辖重庆防空部、川江航运部。4个警备区、第九十三军、第九十七军。 1946年6月改称重庆警备总司令部,隶属武汉行营。原副总司令王敬久继任警总总司令,警总副总司令李根固。1946年8月,总司令王敬久调任第32集团军总司令,孙元良继任总司令。 首都卫戍总司令部1946年5月在南京设立。[4] 1947年秋宪兵司令部警务少将处长卫持平任首都卫戍总司令部少将参谋长兼第一届国民大会警卫处处长。1947年12月联勤第8补给区(兰州)中将司令张知行调任参谋长。 1948年初傅作义就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总司令,孙连仲主动辞去保定绥靖公署主任职务,任总统府参军长兼首都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1948年11月,张耀明由西北战场调回南京, 任首都卫戍总司令。副总司令覃异之[5]、陈沛。 1949年3月24日晚,所辖第四十五军第97师师长王晏清率部289团、290团北渡长江,在南京西郊采石附近起义投共。空军飞机向投共部队投撒宣传单劝说后,仅289团团长杨正洲(杨镇洲)是王晏清亲信,290团团长黄子安看到传单后即率部返回,走在前面的289团看到290团返回后,也跟着回去了。杨镇洲跟着王宴清以及几个参与起义事宜的干部,带着师部警卫排继续向北快速前进,最后只有100多人跟着王晏清起义投共成功。[6]第四十五军军长赵霞因此被撤职查办后,首都卫戍副总司令陈沛兼任该军军长。 京沪卫戍总司令部1945年9月4日第三方面军司令部在上海华懋饭店(今和平饭店)7楼成立“第三方面军前进指挥所”主持上海军事工作,主任张雪中。9月7日第三方面军司令部迁沪,改称京沪卫戍总司令部,负责京沪区受降。1945年12月迁无锡。
参考文献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