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團結法案《台灣國際團結法案》(英語: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是一部2023年開始立法程序的美國法案,旨在《台北法》增修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不涉及臺灣主權的條文。 背景法案主要為現有《台北法》(TAIPEI Act)的修訂案,內容主張「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無涉台灣」——自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代表」、時任蔣介石政府的代表遭驅逐之後,中國在國際上便時時引述第2758號決議,將之做為「一中原則」的佐證,來阻擋台灣加入任何的國際組織。[1] 法案內容該修正案於在台北法新修以下兩段落: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內容為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聯合國唯一的中國合法代表。該決議並未處理台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也並未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的關係,或是對於台灣的主權歸屬做出任何決議。
美國反對任何未經台灣人民同意試圖改變台灣現狀的行動。 立法過程2023年2月24日,第118屆美國國會眾議院議員格里·康諾利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並送至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排審,同年5月16日,外交事務委員會送出法案交付表決,7月25日,眾議院無異議通過法案。[2][3] 然而該屆參議院在2023年9月28日二讀法案並送至參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後,並未排審或交付表決該法案,導致未能在該屆國會完成立法程序。[4] 2025年3月27日,第119屆美國國會眾議院議員格里·康諾利再次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並送至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同年5月5日,眾議院無異議通過該法案。[5][6] 反應2023年7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代表部長吳釗燮指出,數十年來,中國持續惡意擴大並曲解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中僅提及「中國代表權」,藉此用以打壓台灣在各種國際平台的參與、阻止台灣作出貢獻,更用以作為其「虛假的」一個中國原則的國際法基礎,在各種場合謊稱該決議證明北京對台灣的主權。[7]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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