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格斯数在数学特别是公理化集合论中,哈特格斯数(Hartogs number)是一类特殊的基数。它由弗里德里希·哈特格斯(Friedrich Hartogs)在1915年从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中单独导出(没有使用选择公理),用于证明对任意给定的良序集,至少有一个良序集的基数大于它。 然而,要构造哈特格斯数其实并不需要从良序集出发:对任意集合,与之对应的哈特格斯数是不与的任何子集等势的最小序数。如果并非良序的话,我们其实不能说一定是势大于的最小良序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确定的势至少不小于——或者说大于等于——的势。从到的映射,被称作哈特格斯函数(Hartogs's function)。 证明由集合论的一些基本定理可以很容易证明哈特格斯数的存在: 令
为所有满足“存在从该序数到集合的单射”的序数组成的类。 首先,我们来证明是集合:
接下来,由于屬於的元素皆是传递集(证明概要: 对于属于 的 ,我们总能构造一个从 到 的单射,该单射来源于从 到 的单射),而參照传递集的定義,其元素為其子集,那麼便形成單射,於是乎便屬於。因此是序数。更进一步地,不存在从到的单射——否则就会导致的矛盾。最后,也是满足这一性质的最小序数,否则,如果有一序数,那么,也就是说。 而不存在到的单射也就意味着与的任意子集都不等势。 历史评价值得一提的是,在1915年,哈特格斯能够使用的数学工具中既不包括冯·诺伊曼序数也不包括替换公理,因此他的结论是单纯建立在策梅洛集合论上的,导致其与现今的阐述有很大的不同。相反地,他当时考虑的是的良序子集的同构类的集合,以及这一集合上“当且仅当同构于的真前段”的关系。哈特格斯证明了存在一个良序集大于的任意良序子集。(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构造出不可数良序集。)然而,他的真正目的其实是证明基数三分法可以推出(十一年前被提出的)良基定理(进一步则等价于选择公理)。 参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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