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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介宗連續分屍案,是臺北時間2025年1月17日起,位於臺灣高雄市前鎮區發生的一宗連續謀殺獨居婦女案,主嫌為73歲的張介宗(下稱張男),他涉嫌因財務、感情等一連串糾紛而於2024至2025年間相繼殺害了黃姓、張姓、趙姓等三位七旬老婦(下稱黃婦、張婦、趙婦)[2]。
行兇過程
2024年11月29日中午12時10分,張嫌與被害黃姓大嫂進入嫌犯住家並將其殺害,於11月30日凌晨3時19分後,分屍後再棄屍丟入前鎮運河。2025年1月17日傍晚16時30分,張姓嫌犯與在三民公園熟識之張姓婦人前往嫌犯住處,並將其殺害,當晚20時02分,張嫌提著裝屍塊的手提袋外出丟入前鎮運河和高雄港。2025年2月2日傍晚17時55分許,趙姓婦人騎機車載張嫌返回嫌犯住家後,張嫌將其殺害分屍,並於半夜將其肢解,還有鄰居聽到電鋸聲,監視畫面拍下張男於2025年2月3日上午6時29分許提著裝著屍袋的手提袋外出,將屍塊丟入前鎮運河。[3] 經檢方初步判定,三名被害人均為兇嫌將其誘騙至位於高雄市前鎮區的住宅後殺害分屍,並趁凌晨時分、人煙稀少之際以自行車運送至高雄港第五船渠棄屍,予以湮滅跡證。偶後,檢警雙方於2025年2月期間至金鞏橋與成功橋區間進行大規模打撈,發現殘缺之屍塊,並試圖於仁武焚化爐中尋找更多被湮滅之跡證。
後續調查
張介宗經警持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到案後,於2月6日晚間解送高雄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同法第 247條第1項之損壞屍體及遺棄屍體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2月7日上午經裁准羈押禁見。另外,在警方發現嫌犯的「死亡筆記」裡,發現了第四個欲殺害的相關婦人,但因人不在嫌犯附近而未遇害,據婦人稱只與嫌犯見過幾面,而第五個則是嫌犯本人。[4]如今,嫌犯屋內客廳桌上被發現桌面相當凌亂,上頭擺放著疑似被害人生前所攜帶的物品,而旁邊的茶几供奉多尊佛像及擺放招財小物和親人遺照,似乎在遺照前將被害人殘忍殺害。[5]2月13日,檢警在嫌犯家中找到作案用剪刀,經鑑識DNA比對,發現上頭有張姓被害婦人與張介宗的DNA[6]。2月26日警方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發現一袋人體組織,經DNA比對確認為黃姓大嫂之頭顱。[7]
事件關係人
兇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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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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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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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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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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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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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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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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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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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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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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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鎮區人,當軍人時年齡為20歲,民國61年(1972年)曾結夥2人犯搶奪計程車及強姦女客等罪行,遭逮後由高雄地方法院依懲治盜匪條例判處死刑,上訴至二審後,改判無期徒刑,三審仍維持無期徒刑定讞[8][9],直到民國86年(1997年)時獲得假釋出獄,出獄後無穩定及正當行業,習慣流連於高雄市區的各大公園,以家境富裕為號召吸引多名女子上當,2019年時,曾因竊取自行車遭送辦,但獲不起訴。 20年後,犯分屍案時約73歲,涉嫌於2024年至2025年間,陸續殺害黃婦、張婦及趙婦,並毀屍滅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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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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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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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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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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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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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已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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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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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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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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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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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民國38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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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區人,婚後冠夫姓林。2025年2月2日17時05分許,從住家騎機車外出後失蹤。家人發現當夜未返家,隔天2月3日10時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報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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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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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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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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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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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民國42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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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區人,別稱「左營仙姑」,生前時常出沒於三民公園,並報樂透彩明牌給當地居民,也曾多次與張男共同出現在三民區的三民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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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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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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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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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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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民國39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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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區人,張男之大嫂,長期定居於高雄市前鎮區,於張男之兄長過世後租借其位於二樓之房屋提供張男為居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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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張介宗列為被害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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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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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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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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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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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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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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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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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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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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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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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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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