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暴力團
指定暴力團(日语:指定暴力団),是日本政府依據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在1992年3月1日所實施的《暴力团对策法》,視該暴力團的規模、具犯罪經歷的團員所佔比率、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面向,在符合該法第3條之必要條件下,將該暴力團「指定」列管,以便加強對該暴力團的管制及監控作業;不過,文意上雖然是治安單位特別頒布名號的大型集團,實際上兩者並無任何從屬關係。 目前,被指定的暴力團成員已佔日本所有暴力團成員的9成。在2023年(日本令和5年)底,指定暴力團成員人數在20,400餘人(構成員約10,400人,準構成員約10,000),其中極道主要團體(六代目山口組、住吉會、稻川會、神戶山口組及任俠山口組(絆會))約14,500人、占71.1%。 歷史文化從江戶時代的城鎮消防單位開始有了這種說法,在那個時代的傳統祭典週邊從事露天商業活動的人群,被稱為「露店攤販商」(的屋)或「小販」者(香具師),奉祀神農大帝、天照大神;以及從事經營賭博事業的「賭徒」(博徒),奉祀春日權現、八幡大菩薩;從事這兩類行業背景的這些人,社會地位為一般社會之外邊的賤民身分。「露店攤販商」(含非法武力者)與「賭博團體」在現代則被視為是「暴力集團」的傳統事業,然而在現代從事這兩類職業的人,他們的「家譜」仍存在著繼承過去露店攤商與賭徒的影子。 二次世界大戰後,一片蕭條混亂的社會環境中,形成了「不良集團」組織(愚連隊),為現代「暴力團」雛型的誕生。隨著日本經濟迅速的重建,港灣裝卸、藝能文娛演出等,從事這些合法經濟活動的「企業舍弟」(黑道企業、或稱「檯面企業」)也誕生了。 在極道界內,在被判斷對親分或組織的「掟」有違背行為時,一般被承認的制裁方法,有私刑達到肉體上的痛苦制裁方式,如「斷指」、「剃頭」;制度性的制裁方法,常見的則有「破門」、「絕緣」、「除名」、「除籍」。 組織指定暴力團的內部結構是以組長(親分)為最高點,模仿封建時期的家父長制度(義父子關係),晚輩絕對服從長輩的順序倫理,各級的位序是不容隨意逾越,越位是會遭到嚴厲處罰的。不過,這種家族結構的精神不是建立在處罰的恐懼,而是依擬制的血緣關係把組員關係密切結合在一起。根據這個「擬制血緣」的特徵——家族成員彼此間的愛護心,被視為組織內部鞏固的基石。而這個擬制血緣的關係,則是透過被稱為「盃事」的一種特殊儀式所產生。 指定暴力團人員組成方面,從組長(親分)的身分來看後輩,大致可以分成兩大部分。一為組長之後的義弟、或稱舍弟者(弟分);另一部分是被視為晚輩的義子(子分),晚輩中先入者為兄(大哥),後入者為舍(小弟);而這兩部分的人在組織中被泛稱為「直參成員」。1次團體的「直參成員」,可以為2次團體的組長。2次團體的「直參成員」,亦可以為3次團體的組長、依據這一反覆的定律,形成金字塔型的階層構造。以日本最大指定暴力團山口組為例,已確定其若干家系組織有5次團體的存在。 組織圖金字塔的組織層級形式
內部的人事階級形式 以山口組為例:
傳統"博徒系"暴力團的例 貸元──代貸──中盆┬─本出方──三下(若者)─┬─中番(二階番) │ ├─梯子番 └─助出方 ├─下足番 ├─木戶番 ├─客引 ├─客送 └─見張 傳統"的屋系"暴力團的例 張元───帳脇───若衆頭(長子)───┬──世話人 ├──若衆 ├──若衆 ├──若衆 └──若衆
(跡目繼承盃、明言為「家業傳承儀式」;在日本「的屋系」的暴力團界,通常會把視為的屋(攤商)的守護神 "神農像" 放置於伺堂上,並在此"像"面前進行傳承儀式,所以又被稱為「神農盃」;此外,「的屋系」會在繼承儀式中傳授一種稱為「十三香具虎の卷」,它是源於江戶時代的享保20年、從幕府一帶的露天攤商所公認的13種販售類型的攤販認可書。) 指定暴力團的成員,必須定期收集一定金額的會費作為組織營運的基金;而且,像是一些名目的收費,例如慶弔費等的徵收也是被充當組織營運的基金。另外,各組織及組織所屬企業團體的收入所得,必須一部分上繳充當上層組織的收入(類似加盟金)。以日本最大指定暴力團「山口組」為例,規定每月5日的「直系組長定例會」,包含舍弟在內以及最高幹部級的成員必須上繳會費80~105萬円,其他成員、幹部則須上繳50~80萬円不等的會費。 指定暴力團的現況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在2006年7月的指定暴力團為21團體,2008年2月底為22團體,2012年12月為21團體,2016年4月為22團體,2018年4月為24個指定團體,2021年11月為25團體。
指定取消或失效的團體
親睦組織2012-2023年日本各縣資料連結
參考文獻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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