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语正字法捷克语正字法是规定如何正确书写捷克语的一系列规则。捷克语的书写使用拉丁字母,并大量使用点(čárka)、勾(háček)、圈(kroužek)等附加符号。捷克语正字法中区分硬辅音、软辅音和两性辅音。围绕软元音⟨i⟩和⟨í⟩及软化元音⟨ě⟩,有一系列特别规则。 字母与读音捷克语有42个字母,其中只有一个二合字母⟨ch⟩,在词典中列在⟨h⟩之后、⟨i⟩之前。[1]
拼写规则⟨ú⟩和⟨ů⟩⟨ú⟩和⟨ů⟩发音相同。拼写时,⟨ú⟩用于词首(包括在前缀之后的情况),⟨ů⟩用于词中或词末。[2]:127[5] 软音和硬音捷克语的辅音字母按照正字法,可以分为软、硬、两性(中立)三种:
捷克语中,⟨i⟩和⟨y⟩发音相同,⟨í⟩和⟨ý⟩发音相同。软辅音之后要写软元音⟨i⟩或⟨í⟩。硬辅音之后要写硬元音⟨y⟩或⟨ý⟩。两性辅音之后既可以出现软元音,也可以出现硬元音。两性辅音之后接⟨y⟩或⟨ý⟩的单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需要特别记忆其拼写。[4]:21-22[6][5] ⟨ď⟩、⟨ť⟩、⟨ň⟩⟨ď⟩、⟨ť⟩、⟨ň⟩是软辅音,可以跟软元音⟨i⟩或⟨í⟩相拼。根据正字法,此时需要将⟨ď⟩、⟨ť⟩、⟨ň⟩这三个字母写成⟨d⟩、⟨t⟩、⟨n⟩。[4]:37[7][6]
在⟨ď⟩、⟨ť⟩、⟨ň⟩跟⟨e⟩相拼时,也要按照正字法写为⟨d⟩、⟨t⟩、⟨n⟩。同时将⟨e⟩写成软化的⟨ě⟩。[4]:37[7][6][2]:95
因此,⟨ď⟩、⟨ť⟩、⟨ň⟩在捷克语的拼写中出现得较少。在捷克语的42个字母中,除去只用来拼写外来语词的⟨x⟩、⟨ó⟩、⟨w⟩、⟨q⟩,使用频率最少的三个字母就是⟨ň⟩、⟨ť⟩、⟨ď⟩。[1] 捷克语中吸收的外来词不必遵从软硬音写法的规定,如politika(“政治”)不必改写成polityka。因此会造成同一字母组合在外来词和本土词中发音不同的情况,如外来词diktát(“听写”)中的⟨di⟩读为[dy],本土词hodina(“小时”)中的⟨di⟩读为[ďi]。[4]:37[6] ⟨ě⟩的发音捷克语字母⟨ě⟩是软化了的⟨e⟩,发音规则较为特殊:[4]:37[6][2]:95
清浊辅音
此外,不被看成是独立字母的二合字母⟨dz⟩和⟨dž⟩,分别与清辅音字母⟨c⟩和⟨č⟩对应。[2]:42 捷克语中存在成对清浊辅音之间逆同化和词尾清化的正音规则。一般而言,在辅音丛中,浊辅音后若有清辅音,则变为对应的清辅音;清辅音后若有浊辅音,则变为对应的浊辅音。词尾的浊辅音变为对应的清辅音。字母拼写不受该规则影响,仍保持原形,造成书写与发音不一致的情形。[4]:37,69-70[6][7][3]:18-19 大小写捷克语中,存在专有名词首字母大写的规则。人、地点(包括天体)、区域居民、书刊等文艺作品、团体和组织、重大事件和节日的名称属于专有名词。
句首首字母要大写。写信时可以将第二人称首字母大写以示尊敬。此外,大写还可用于缩写。[8][2]:50,134,199 标点符号捷克语的标点符号有句号(.)、问号(?)、感叹号(!)、分号(;)、逗号(,)、引号(„ “ ‚ ‘)、冒号(:)等。[3]:32-36 分割词规则捷克语中,一个单词在上一行写不完时,可以用连字号将其分割开,把剩余部分写到下一行。捷克语的分割词规则(移行规则)规定,单音节词不能分割移行,多音节词按音节分割,音节界限有多种可能性时按构词法分割。[2]:105,168 历史![]() 作为书面语的捷克语兴起于14世纪。当时的正字法受到波兰语影响,较多地使用二合字母或多合字母。15世纪,扬·胡斯推进捷克语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改革正字法,较多地使用附加符号标注捷克语特有的音位,此种做法沿用至今。之后,在《克拉利采圣经》及约瑟夫·多布罗夫斯基的先后影响下,捷克语正字法逐渐发展成今天的模样。[9][10][11] 捷克科学院捷克语研究所在1993年推出了新的《捷克语正字法规则》(Pravidla českého pravopisu,PČP),是距今最近的一次修订。《捷克语正字法规则》有两个不同版本,分别为学术版和学生版。[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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