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莊文化藝術中心25°02′50″N 121°26′39″E / 25.04722°N 121.44417°E
新北市立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簡稱新莊文化中心、新莊文藝中心,是一座落臺灣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的文藝中心,鄰近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面積2797平方米(846坪),設有演藝廳、展覽區、藝術廳、期刊室、閱覽室以及布袋戲文物館與典藏室等,以供市民藝文活動利用。1994年起建、1995年11月11日開幕啟用,歷時近兩年、耗資新台幣三億餘元。 新莊文藝中心原隸新莊市公所,是全臺灣首座「鄉鎮市級文藝中心」,2010年底五都改制,臺北縣升格為直轄市「新北市」。新莊市立文化藝術中心,亦改隸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成為新北市立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館舍介紹1F戶外廣場文藝中心前方之廣場,平日為民眾休憩的好去處,寬廣的區域適合小朋友跑跑跳跳,廣場上除了賞心悅目的美麗造景,花台更是大家聊天聚會的最佳去處,尤其天色漸暗,在燈光灑落映襯下氣氛絕佳;假日則不定期舉辦戶外展演、親子遊戲以及藝術創作教導示範等活動,有時亦同時搭配館設內、外的活動,提供喜愛藝文的朋友豐富饗宴,鼓勵大眾親身參與,充實休閒生活。 服務台進入文藝中心後,映入眼簾的是挑高的天井設計,大廳兩側為服務台及販賣部,均為半圓弧設計。左側為服務台,由專人為您服務、解決相關藝文諮詢,並設有開放式目錄架,除了新莊在地藝文資訊,亦同步擺放各縣市展演資訊供民眾索取。 藝術廳分A、B兩廳,各佔地約五十坪,開放式的空間設計,動線清楚,大理石地面與白色壁面交織成愉悅的賞覽空間。 演藝廳演藝廳舞台是典型鏡框式設計,鏡框高17.83M x寬17.8M、舞台面深17.5 x寬17.8M,燈光、音響等各項硬體設備俱足,每年安排百餘場演出活動,為一綜合性多功能表演廳。 演藝廳觀眾席於2010年進行大規模的內部整建,針對天花板、牆面、地坪等多處改善,計三層樓高,共641個座位,另含4個無障礙席。 2F於2004年5月22日正式啟用,提供民眾認識新莊及全國布袋戲藝術的機會,希望藉由各團具特色的布袋戲文物逐一展陳,及時呈現傳統藝師們的珍貴性與新世代劇團的開創性,為傳統藝術的保存、傳習與推廣創造長遠美好的未來。 閱覽室約有180個座位,供民眾閱讀自修之用。 交通捷運: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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