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 (弘治進士)

曹玉
大明
籍貫山東兗州府嘉祥縣
出生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曹玉(1450年—?),字廷珮,山東兗州府嘉祥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山東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名,三甲第十名進士[1][2]。授溧水縣知縣。九年六月选授云南道试御史,十年八月实授,十二年巡按陕西,八月以复命失仪,下锦衣卫狱,赎杖还职。巡按南直隶,十五年十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以复立哈密国王陕巴之功,正德元年(1506年)二月賞银币。

墓在县东横山。

家族

曾祖曹彥貞;祖父曹敏;父曹通,母周氏。永感下[3]。弟曹琛(貢士)。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文盛
明朝溧水縣知縣
1491年-1496年
繼任:
陶煦
Prefix: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 1 2 3 4 5 6 7 8 9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

Kembali kehalaman sebelumn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