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
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烏克蘭語:Головнокомандувач Збройних Сил України)是烏克蘭武裝部隊最高軍事領導人,其通過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參謀部直接指揮武裝部隊的運作,並由烏克蘭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及其領導的軍事政治團隊負責統領[1]。 總司令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和準備烏克蘭武裝部隊及其他防衛力量,以應對外來武裝侵略,並在戰爭中進行直接指揮[2]。烏克蘭國防部負責軍隊的資源供應和防務政策的制定;而確定防衛力量的需求、資源分配、戰略規劃和技術裝備等,則由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參謀部負責[3]。 法律地位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負責直接指揮烏克蘭武裝部隊,掌控軍隊的軍事技術、武器及其他資源的供應狀況,並向烏克蘭總統及烏克蘭國防部長報告國防領域軍事戰略目標的實施情況。 《烏克蘭武裝部隊法》規定,直接軍事指揮的職責包括推動烏克蘭武裝部隊的發展,技術裝備的提升,戰備的準備及全面保障,並確定其作戰的基本原則及管理方式[4]。 2020年3月27日,根據2018年6月21日版《烏克蘭武裝部隊法》第8條,和烏克蘭總統2020年3月27日的命令;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的職位從烏克蘭武裝部隊參謀總長的職位中分離出來[5][6]。 職權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的職權(經烏克蘭總統批准)如下[7][6]:
總司令辦公室自2020年起,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的職責由總司令辦公室全面承擔。這個軍事管理部門的權限涵蓋整個烏克蘭[8]。 部門的功能單位包括: 授予榮譽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授予的榮譽徽章包括:自2021年12月23日起,有「功勳十字勳章」、「勇敢十字勳章」、「金十字勳章」、「銀十字勳章」、「鋼鐵十字勳章」、「軍事榮譽十字勳章」、「戰鬥十字勳章」、「不屈不撓勳章」、「拯救生命勳章」和「軍事貢獻勳章」;自2023年7月9日起,新增「忠誠服務徽章」、「榮譽與紀念徽章」及「烏克蘭武裝力量最佳士官長(軍士)徽章」等徽章。 這些榮譽徽章是根據2021年12月23日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第411號命令《關於烏克蘭武裝力量總司令榮譽徽章》設立的,並於2022年6月1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總司令一直使用總參謀長的獎勵制度。 袖章自2019年起,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司令在左臂佩戴一個特別的袖章,該袖章的設計包括兩根交叉的權杖。這個設計是基於波蘭-立陶宛聯邦的兩個職位徽章——波蘭王國大元帥與立陶宛大元帥的紋章而創作的。
總司令列表
副總司令列表
參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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