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元儒

董元儒(1577年9月8日—?),字汝為[1],號景越,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鄉試舉人,[2]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进士[3],工部觀政,萬曆三十年任直隸大名县知县,值岁饥,赈粮施粥,民始苏。又革除行户,轻徭役,黎民渐起[4],三十一年調密縣。三十六年行取禮部主事,三十八年考选,四十年授廣東道監察御史,巡青馬房,四十一年三月巡按廣西,復除河南道,四十六年,任直隸漕運巡按,期間曾上漕運六議,被明神宗採納[5],四十七年巡视山海两关,四十八年巡视京营,次年南京畿道刷卷。天啟元年八月,升太仆寺少卿。天启四年三月,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任內在桂林等九府各州縣修築陂塘、圩岸等三千五百八十三處[6]。天启五年十二月,陝西道御史何可及疏參廣西巡撫董元儒、太僕寺少卿倪應眷。得旨:董元儒陰陽反覆,變詐姦淫,被祝耀祖糾參,恃周嘉謨庇護;倪應春才能濟惡,力足文奸,與左光斗呼吸相通,惟趙南星指使是聽,都著削籍為民,仍追奪誥命。

家族

曾祖董瓚,祖董楠,父董维明,母鍾氏,具慶下,兄元官、元昌,元達。弟元任、元泰、元化。娶吴氏。子士京。

参考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董元儒 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民籍,府學附學生,治《易經》,字汝為,行四,年二十五,八月二十七日生。曾祖瓚,祖楠,父為明,母鍾氏,具慶下,兄元官、元昌,弟元任、元泰、元會、元孟,娶李氏。浙江鄉試第六十一名,會試第二百三十八名。
  2. ^ 《萬曆庚子科同年序齿録》:董元儒 字汝为,號景越,治易经,行。戊寅年八月二十七日生。紹興府會稽縣民籍,府學附學生。曾祖瓚,祖楠,父维明,母鍾氏,具慶下,兄元官、元昌,元達。弟元任、元泰、元化。娶吴氏。子士京。鄉試第六十一名。住坎上。
  3.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董元儒,景越,易二房,丁丑八月二十七日生。会稽人,庚子六十一名,会二百三十八名,三甲一百九十四名。工部政,壬寅授大名知縣,癸卯調密县知縣,戊申行取礼部主事,庚戌考选,壬子授廣東道御史,巡青、馬房,癸丑廣西巡按,戊午巡漕,己未巡视两关,庚申巡视京营,辛酉南京畿道刷卷,本年升太仆寺少卿,甲子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廣西,乙丑为民。
  4. ^ 咸豐《大名府志》·卷十三·名宦:董元儒,號景越,會稽進士。初尹大名,即值饑饉,元儒賑糧賑粥,𬏳瘵始蘇。革行戶、慎鞫獻、繕城郭、輕賦稅,黔黎漸起,暇則課士教學,禮義聿興,調繁濬縣,入補御史。
  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五》:「直隸巡按董元儒奏陳漕運六議...部是其策,上命俱依擬行,有司怠玩誤事的,各御史據實參處。」
  6.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五》:「巡抚广西右佥都御史董元儒奏报,天启四年正月起至十二月终止,桂林等九府各州县修筑过陂塘、圩岸等项共三千五百八十三处。」
官衔
前任:
江騰蛟
明朝大名縣知縣
1603年
繼任:
傅春
前任:
張其忠
明朝濬縣知縣
1603年-1608年
繼任:
薛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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