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國家獎勵制度
蘇聯國家獎勵(俄语: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награды СССР)分為最高榮譽、榮譽稱號、勳章與獎章四大類[註 1]。蘇聯共設有4種最高榮譽、24種榮譽稱號[註 2]、21種勳章和56種獎章[註 3][3]:122。蘇聯既是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也是設立國家榮譽稱號和勳獎章最早、時間最長和勳獎章設立最全、頒發數量最大的社會主義國家[3]:118,勳獎章的設計極具獨特性,也影響了諸多後來出現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獎勵制度,常用象徵物為紅旗、五角星、錘子與鐮刀、月桂葉、橡葉、麥穗和齒輪等等[3]:127-128[4]:44。 第一種蘇聯勳章為1918年由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命令、用於獎勵立有戰功者的紅旗勳章,後再設置多種勳章、獎章表揚在各領域取得成就的個人或團體,1934年時創設了「蘇聯英雄」稱號,為蘇聯的第一種榮譽稱號。1941年6月,納粹德國對蘇聯展開進攻,後者將此戰爭稱其作「偉大衛國戰爭」,因國家初期遭受重大損失,蘇聯為激勵士氣,大量創建了各種勳章和獎章,包括諸多在立國初期擔憂君主制復活而被禁止提到的俄羅斯民族英雄,也以其姓名創設了勳章,如以米哈伊爾·伊拉里奧諾維奇·庫圖佐夫元帥為名的庫圖佐夫勳章。進入冷戰後,蘇聯也設置多種獎勵科學發展、重建國家與人口扶養上成績顯著的人物。 1991年蘇聯解體後,其大量榮譽稱號、勳章與獎章制度被廢除,僅部份由繼承國立法重新啟用,如俄羅斯將「蘇聯英雄」改設為「俄羅斯聯邦英雄」,而蘇沃洛夫勳章、烏沙科夫勳章、庫圖佐夫勳章、亞歷山大·涅夫斯基勳章和納希莫夫勳章等勳章皆為俄羅斯保留使用至今。 歷史立國初期![]() 蘇聯授勛制度的由來可追溯回蘇聯成立前,俄國革命家、後來蘇聯的締造者弗拉基米尔·列宁認為授勛制度是一種身份階級的象徵、違反了人人平等的原則[5]:87,也因此,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於1917年12月15日發布了《全雇員權益平等法令》(Об уравнении всех служащих в правах),廢除了帝俄時代的所有授勛制度,以個人武器、手錶或禮品代替獎項[6]。然而,由於協約國干涉以及與白軍的國內戰爭戰事,廢除授勛制度顯得極不現實,故紅軍的主要領導人雅科夫·米哈伊洛維奇·斯維爾德洛夫與列夫·達維多維奇·托洛斯基等人開始制定第一種「勳章」(Орден)——紅旗勳章[7][5]:87[6],並於1918年9月30日首次頒授給在國內戰爭的紅軍主將瓦西里·康斯坦丁诺维奇·布留赫尔[8]。 1924年8月1日,蘇共中央委員會通過建設全國統一的紅旗勳章,這標誌著蘇聯建立國家勳賞體系的開始[3]:119。1928年9月7日,已轉為和平建設的蘇聯再設置了第二種勳章,也是第一種以民事類國家勳章的「勞動紅旗勳章」[5]:87,由此標誌蘇聯勳賞體制分為軍民兩支線的開始[3]:119。隨著蘇聯逐漸恢復國民經濟,在全國範圍有多方面顯赫成就,早期的勳章制度已不足以獎勵,故於1930年4月6日、正逢於列寧的生日(4月23日)之前,中央執行委員會再設置了列寧勳章,用於頒授在科學、文化、藝術、社會、教育、勞動、外交、軍事等各領域有顯赫功績,為國有所貢獻之個人與團體[5]:87[9]:400,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於1930年5月23日決議出第一位列寧勳章獲得者——《共青團真理報》[10]。同日,還制定了頒發給軍人的紅星勳章,頒給為保衛祖國而戰鬥、具備顯著功績的陸海軍軍人以及國境守備隊成員。二戰爆發前,蘇聯政府共制定五種勳章,包括:紅旗勳章、勞動紅旗勳章、列寧勳章、紅星勳章和榮譽勳章,為了貫徹社會主義的「階級平等」理念,除了列寧勳章被定為最高級別的勳章外,其他勳章均不像帝國時代有著明確的等級高低之分[5]:87。 與表揚作戰中具有相當突出之貢獻者的勳章相對地是一系列的「獎章」(Медаль),證明授勛者曾參加過該作戰,第一種紀念獎章為制定於1938年1月24日的工農紅軍二十週年紀念獎章,授予對象為時至同年2月23日時,連續服役超過20年的紅軍軍人以及在內戰立功的人物[5]:87。同年10月,又再設置了兩種獎章——英勇獎章、戰功獎章獎勵有功績的紅軍士兵[5]:87。較勳章與獎章更高階級的是蘇聯的「榮譽稱號」(Почетные Звания)制度,1934年4月16日,為了表彰在社會事業中作出英雄般偉業的人物,蘇聯政府制定了第一種榮譽稱號——「蘇聯英雄」,這也是日後本制度中最高等級的榮譽。為區分是否為授勛者,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1939年8月1日創設了金星獎章,每一位「蘇聯英雄」和列寧勳章獲得者皆可得到金星獎章[11]:7。一般情況下,獎章的地位比勳章的地位要低,但金星獎章十分特殊,比其他勳章和獎章都有著更高的地位[5]:87。具「蘇聯英雄」稱號者,可擁有免費醫療、租屋費用減免、高額退休金、免費旅行等福利,在許多文化活動上亦享有特權[11]:7,若多次受獲此稱號,還將有在故鄉或莫斯科立上半身紀念銅像[5]:87-88。 偉大衛國戰爭時期![]() 1941年6月22日,納粹德國發動「巴巴羅薩作戰」,大規模入侵蘇聯。蘇軍在最初戰事中損失極為慘重,直到同年12月的莫斯科戰役才止住德軍的進攻、保護了首都。在此戰中,有110名蘇軍將士被授予「蘇聯英雄」稱號、超過3萬人得到英勇獎章和戰功獎章,本次一口氣授封了超過100名的「蘇聯英雄」,令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體察到本國授勛種類之不足,故應再另外創設勳獎制度以提振紅軍士官兵的士氣[5]:88。因為如此,隔年1942年,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推出了4種新的決定性戰役獎章和4種軍事勳章,大大提昇了勳章與獎章的豐富程度。尤其特別的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打破了因畏懼君主制復活而長期迴避的俄羅斯帝國的戰爭英雄人物之禁忌,以他們的姓名創設新式勳章[5]:88,包括:蘇沃洛夫勳章(紀念亞歷山大·瓦西里耶維奇·蘇沃洛夫大元帥)、庫圖佐夫勳章(紀念打敗拿破崙入侵俄國的米哈伊爾·伊拉里奧諾維奇·庫圖佐夫元帥)、亞歷山大·涅夫斯基勳章(紀念擊退條頓騎士團入侵俄國的亞歷山大·雅羅斯拉維奇·涅夫斯基大公)等。 1942至1943年間的冬季,蘇軍在史達林格勒戰役中獲勝,於同年7月中的庫斯克會戰起開始進行戰略反攻。戰局逆轉令蘇軍士氣大為提昇,也因此在同年11月8日,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創設了整場偉大衛國戰爭中最高級別的軍事勳章——勝利勳章,奪回烏克蘭後,又以烏克蘭的民族英雄博格丹·米哈伊洛維奇·赫梅利尼茨基之名創設了博格丹·赫梅利尼茨基勳章[5]:88。1945年5月,蘇軍攻佔柏林,德國無條件投降,偉大衛國戰爭結束,蘇聯於5月9日創建了1941-1945年偉大衛國戰爭戰勝德國獎章,授予給當時所有參加了偉大衛國戰爭的現役蘇軍將士。同年6月9日,蘇聯創建了一系列攻克敵國重要城市的獎章,包括攻克柏林獎章、攻克布達佩斯獎章、攻克柯尼斯堡獎章、攻克維也納獎章,還有解放被佔領國都市的一系列解放獎章,如解放布拉格獎章、解放華沙獎章、解放貝爾格勒獎章[12]。1945年8月,蘇聯對日本宣戰,打敗了駐於滿洲的關東軍和佔領南庫頁島及千島群島,同年9月30日,蘇聯也創建了戰勝日本獎章授予參加作戰的183萬士官兵。 在激烈的衛國戰爭中,蘇聯的授獎制度發展成完善的體制,做了多項改革,其中尤其重要的是三點:一、下放授勛權力給地方單位,以往根據蘇聯憲法第121條規定:「授予蘇聯勳章與獎章之權力僅有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擁有」[13]。然而這項制度在激烈的戰爭中常常審理時間過長、表揚戰士的功勳不即時[14]:18,故在1942年11月10日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發出一系列命令修改後,前線各區的方面軍、軍團、艦隊司令、後來還持續下放到師、團、旅級指揮官也有了批准頒授蘇聯勳章與獎章的權力[14]:18[15]。同年12月26日,蘇聯空軍以及防空砲部隊也擁有了類似權力[12]。一直到1947年2月26日,頒授勳章與獎章才又變回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的特權[14]:18。二、於1941年7月7日初步制定了授勛者死亡後,勳章與獎章之處置方式[16]。三、引入略章系統,在1943年前蘇軍的所有勳章與獎章是都沒有略章的,原因是早期的勳章不是沒有胸授章(即勳章上方會掛著的帶子),不然就是胸授章都為單一的純紅色,無法區分辨識,且軍人出入戰場身上掛載勳章易招致危險和難以保管,故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1943年6月19日發布命令,除金星獎章、鐮刀與槌子獎章(在經濟與文化領域授予的最高級別勳章)和母親獎章外,所有的勳章與獎章都設置了相應的略章[9]:431。 戰後至蘇聯解體![]() 雖然蘇聯贏得了衛國戰爭的勝利,但國民經濟嚴重受創、全國生產力下降、人員損失極大,因此蘇聯政府以恢復國民經濟為當前目標,將提供給勳章和稱號者的福利以及資金進行部份的削減。1947年9月10日,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頒布命令:自1948年1月1日起將取消勳章獲得者的定期獎金制度、一年一度的國內免費旅行以及優先配給家用土地等等[17]。除了福利削減外,蘇聯亦推動新的獎章來鼓勵人民積極從事戰後建設工作,如恢復頓巴斯煤礦獎章和恢復南方黑色冶金企業獎章。通過第四個五年計劃,蘇聯經濟於1950年回復到了戰前的水準[17]。根據一些蘇聯高級成員的觀察結果,儘管新式獎章在1950年前確實起到了鼓舞作用,但到了1957年前後,因為多數人皆擁有而導致其價值與授勛者的積極性之下降[17]。 戰後蘇聯並未參加大規模的戰爭,後來僅多增設一種軍事勳章——在蘇聯武裝力量中為祖國服務勳章,其他性質的勳章、獎章和榮譽稱號則截至1970年代末為止都以一年平均一種新設置獎勵[3]:121。冷戰期間,由尼基塔·謝爾蓋耶維奇·赫魯雪夫與列昂尼德·伊里奇·布里茲涅夫當政的時代裡,蘇聯原先嚴謹審理的授勛制度開始動搖,後變為濫發[18][9]:431。赫魯雪夫執政之初反對史達林的個人崇拜,但隨著手中權力的膨脹,行事作風也開始愛慕虛榮,自任職蘇共中央第一書記後共獲得了四次英雄稱號,前兩次的1957年和1961年尚可因成功領導「處女地運動」和尤里·阿列克谢耶维奇·加加林的太空飛行的成就而獲「社會主義勞動英雄」,但後兩次的「社會主義勞動英雄」與「蘇聯英雄」卻是在60歲和70歲生日時以「無私奉獻黨和人民」和「提高了蘇聯的經濟和國防實力,加強了蘇聯各族人民的團結,實行了列寧主義和平共處原則」這種十分牽強和模糊的理由授予的[3]:129。 繼任赫魯雪夫的布里茲涅夫對勳獎章有著更強烈的執著,相關條目詳見「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所获奖项列表」。他的大多數高級勳章都是在擔任總書記後獲得,也就是依法自己授予自己[3]:129。布里茲涅夫在二戰期間不過僅是一軍團的政治部主任、從未指揮任何一場戰役,卻在戰後給自己頒授了原作為最高級別的軍事勳章——勝利勳章,僅他一人是二次大戰後被授予,直到去世後該勳章才被繳回。在他60、70和72歲生日時也自行授予「蘇聯英雄」,而為了取得第四次,不惜於1980年修改法案,取消了《關於蘇聯英雄稱號的條例》中一人最多獲頒三次的規定,1981年,布里茲涅夫在75歲生日時合法取得了第四次的「蘇聯英雄」,成了蘇聯歷史上僅有的兩位獲得四次「蘇聯英雄」稱號者(另一位二戰期間戰功彪炳的朱可夫元帥)。另一個濫發的例子是列寧勳章,該勳章至蘇聯解體前頒發了47萬枚,而整場衛國戰爭期間也才只頒出了41,000枚,戰後45年的和平時期卻頒出了36萬枚,前國防部長德米特里·費奧多羅維奇·烏斯季諾夫元帥一人就獲得過11枚列寧勳章[9]:401。其濫發風氣之盛,許多小事都能被布里茲涅夫設置名目發放獎勵,如涉及走私魚子醬的谢尔盖·费奥多罗维奇·梅杜诺夫只因為推崇布里茲涅夫的個人崇拜而被授予「社會主義勞動英雄」、在布里茲涅夫之後當到總書記的康斯坦丁·烏斯季諾維奇·契爾年科則只因為籌備和組織了黨的代表大會就在1976年獲得「社會主義勞動英雄」[3]:130。布里茲涅夫甚至在觀賞間諜影劇《春天的十七個瞬間》時,眼見男主角斯蒂爾利茨即將在劇中被授予「蘇聯英雄」,表示要親自頒授該榮譽,然而眾人告知其僅為虛構人物,布氏依然於幾天後將「社會主義勞動英雄」和列寧勳章頒給了飾演斯蒂爾利茨的演員維亞切斯拉夫·瓦西里耶維奇·吉洪諾夫[3]:130-131。 米哈伊爾·謝爾蓋耶維奇·戈巴契夫主政後,蘇聯全國開始了多樣改革,其中包括在獎勵制度上的重大修改,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1988年8日22日通過決議,在授勛事宜上透明化、限制並減少紀念性質的授章、重新確立半身像紀念原則以及廢除了9個蘇聯榮譽稱號[19]:69。然而布里茲涅夫主政的18年對蘇聯國家榮譽還是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在蘇聯存在的最後十餘年裡,勳獎章在蘇聯群眾,特別是中青年眼中已變得一文不值,甚至是諷刺領導人的笑話元素,在黑市中也經常有人在倒賣勳獎章[3]:130-131。1988年12月28日,蘇共中央設立個人英勇勳章,成為蘇聯最後一種勳獎章[3]:122。1991年,蘇聯解體,除了少數如「俄罗斯联邦英雄」繼承了「蘇聯英雄」的稱號之例子外,大多數的蘇聯時代獎勵在該國解體後不再使用。自1918年至1988年設置最後一項勳獎章期間,蘇聯共設有4種「最高榮譽」稱號、21種勳章和56種獎章[註 3][3]:122,每一種勳章和獎章都附有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根據時期不同,或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與蘇聯中央委員會主席團)頒發之命令與條例,詳細寫述該章表揚範圍、配戴方式、授勛者可享有之權利與優惠[9]:399。 授予規範自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設置第一種勳章以來,每一種榮譽稱號、勳獎章都有相應的嚴密條例,1936年5月7日通過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勳章總條例》即作為有關法律性文件沿用了43年之久,直到1979年《關於蘇聯勳章、獎章和榮譽稱號的一般規定》才取而代之,《一般規定》規定呈請、頒發蘇聯國家獎賞的程序,申請需由授勛者工作單位行政機關與黨組織、公會組織、共青團組織聯合提出,並逐級上報,只有蘇維埃最高主席團有權授予獎項,或以委託形式讓授勛者主管機關代為授獎[21]:34-35。蘇聯的每一種勳章和獎章均有由授勛者本人或團體的證書,以及由官方保管的獎勵檔案。獎勵檔案有授勛者單位的嘉獎令和個人受賞檔案兩方面,前者為授勛者主管機關記錄根據某法令、某時期和條件而授予該榮譽,後者則分作登記卡和獎勵卡兩種,分別記錄授勛者過往和單次授勛的記錄[3]:125,自1936年起獎勵卡以「勳章證書」形式留存,該證書由國家貨幣印刷廠印製,封面為紅色,頂部為蘇聯國徽圖案,下方則是四行銘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Союз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底部則是銘文「勳章證書」(Орденская книжка),國徽與銘文皆為金色[4]:57。除第六型起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去除外,各型證書大致相同[22]。 蘇聯勳獎章配戴的基本原則為「所有的獎章皆是配在左胸」、「配戴相同勳章時需依照授勛時間作排列」,「依照勳章和獎章的等級差別決定其位置」。下為蘇聯於1980年3月28日由最高蘇維埃重新發布命令規範的勳獎章等級順序,也直接影響了其配戴方式,此規定至蘇聯解體前再無重大之變化。
列表
最高榮譽
榮譽稱號
勳章
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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