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陕苏皖系列抢劫杀人案
豫陕苏皖系列抢劫杀人案,是指在1998年2月14日到1999年3月26日期间,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陕西省、江苏省、安徽省的一系列抢劫杀人强奸刑事案件。 案犯彭妙计,本名彭易华[1],1966年9月出生,原籍陕西省山阳县,从小随父母流落到陕西省周至县投靠姨母家,父亲给人打工,母亲以讨饭为生,彭因时常被寄养在庙中而被起名为“庙寄”,上小学后老师认为名字不好,在征得家人同意且不改变发音的情况下改为“妙计”。[2][3] 彭妙计小学四年级后因交不起学杂费辍学[4],12岁时被拐卖到河南漯河,两年后一路乞讨逃回周至,在陕西关中、渭北一带流浪和打工为生。1982年,16岁的彭妙计认为父亲贫穷,养不起家,将母亲以几百元价格卖到江苏省。两年后以亲妹妹为抵押将母亲赎回,安置于山阳老家,并将其母在江苏所生的一子卖掉。1985年,彭到周至园林场打工,一年后因承包期满再次流浪。1989年春,彭经人介绍过继给周至县辛家寨乡一个修自行车的孤寡老人王建辉,改名为“王宏德”。1993年,王建辉向彭妙计要20元钱看病,彭只给5元钱,王认为靠不住,遂与彭妙计解除父子关系[2]。1990年,彭妙计在周至县终南镇三湾村给胡某打工,并与胡某的女儿私奔到户县,生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后将一个儿子卖掉,女儿送给别人,自己留下一个儿子,彭以修自行车为生。[2][3] 1992年,彭妙计偷了一头牛到周至县广济乡桑园村的姨姐夫王占余家宰杀,被失主顺着牛蹄印一路追踪到王家,彭妙计发现事情败露后逃跑,王占余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死于周至县看守所。[2] 1995年,彭妙计携妻儿逃到潼关、灵宝一带的金矿打工,此后开始从事犯罪活动。[5] 1997年,彭妙计经熟人介绍,用作案所得的赃款在湖北省钟祥市九里乡杨桥村修建楼房,并将妻子与孩子安置此处。[5] 抢劫彭妙计在金矿打工期间,结识了同乡周改良、孟双龙、刘二等人,在打工之余盗卖矿石。1996年开始,彭妙计结识赵小军、王天新、张健、刘军、苏小平、丁运好以及四川人“狗子”等人,彭自封为头领,开始进行组织犯罪活动,作案对象多为过去曾打过工的矿主和在矿区收购黄金的个体户。[5]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彭妙计一伙持匕首、木棍等作案工具对31名受害人进行捆绑殴打,抢劫现金5.4万余元,黄金998克及其他贵重物品。[6][7] 1997年7月24日凌晨3时,彭妙计一伙5人蒙面闯入潼关县太要镇张某家中,在抢劫过程中,除彭妙计以外的4人将女主人轮奸。[2]事后同伙王天新、赵小军等人被警方抓获,彭转而与未参加此次作案的丁运好、苏小平以及“狗子”行动。彭妙计认为农村家庭结构普遍在5人以上,自己4个人的力量有些悬殊,此后作案开始携带菜刀和铁锤威胁受害人。[5] 杀人1998年2月14日,彭妙计一伙携带匕首闯入陕西省潼关县桐峪镇小口村郭某某家中,在抢劫过程中,由于受害人极力反抗,彭持匕首将受害人捅死,此次作案是彭妙计团伙第一起杀人案件。[5] 1998年2月14日至1999年3月26日期间,彭妙计一伙流窜到陕西、河南以及江苏丰县、邳州,安徽亳州等21个县市区33个行政村,蒙面入室抢劫作案38次(其中3次未遂),抢劫中致死76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2人,抢劫现金4万余元,金首饰价值10万余元,自行车3辆,摩托车1辆,七连发猎枪1支。[1]被害者年龄最大的70岁,最小的仅8个月。[3]杀死女性31人,被强奸或奸尸22人。[3]杀死14岁以下儿童22人。[3]抢劫过程中,彭妙计一伙手段残忍,用菜刀和剪刀割断40人喉管,割下4个受害人的阴茎。抢劫后,丁运好强奸受害人3人,与苏小平共同轮奸1人。[6][7] 由于同伙“狗子”知晓彭的陕西老家以及湖北钟祥的住处,彭妙计感到害怕。[5]1998年4月2日凌晨4时许[1],在陕西潼关作案后的返回途中,彭以“不可靠”为由,示意丁运好用铁锤将“狗子”打死并浇上食用油焚尸。[5][6][7]
侦破1998年10月21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编发了陕西分社提供的《陕西关中地区连发杀人大案,引起群众恐慌》,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做出批示,要求豫陕两地警察及早破案。1999年3月24日,《国内动态清样》再次编发《陕西连续发生多起杀人案引起群众恐慌》,罗干、贾春旺再次批示,要求涉案地公安机关尽快破案。1999年3月底,河南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省厅督办必破案件,限期6月底以前破案,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 灵宝警方在走访过程中,得知作案人员不超过4个,并通过以下特征锁定嫌疑人的身份[2][9]:
1999年3月10日,灵宝警方在陕西省潼关镇太要镇万仓村化妆侦察期间,村民张某某向警方反映了1997年7月24日凌晨被5名歹徒入室抢劫的经过。随后警方提审该案的涉案人员,得知有一个叫“小王”的同伙,涉案人员交代“小王”身高不足1.6米,对周至的楼观台很熟悉,每年都要去赶庙会,猜测可能是周至人。3月30日,警方对周至籍在押犯人陈文宝提审,陈文宝交代“小王”可能叫“妙计”,姓氏不详,周至人,与翠峰乡史伍村的孟某某是姨表亲。4月3日,警方从孟某某母亲了解到“小王”的真名叫彭妙计,并获取到彭妙计母亲石某某的家庭住址。4月5日,警方以扶贫队的名义接触石某某,获取到彭妙计妻儿的3张照片。4月7日,警方以招工作掩护,从邻居口中得知彭妙计现居湖北省钟祥市九里乡。4月9日,警方查知彭妙计以彭易华的名义居住在九里乡杨桥村。[2][3] 4月9日下午1时,彭妙计在湖北省钟祥市九里乡杨桥村被灵宝警方抓获,随后交代了在河南、陕西、安徽、江苏所作的全部案件以及两名同伙丁运好和苏小平。彭妙计在被抓后曾说:“你们逮了条大鱼,可以立功了。南有张子强,北有我小王。”[2] 4月11日下午,丁运好在豫灵被灵宝警方抓获,当晚苏小平在华阴市被陕西警方抓获。[2] 事后调查警方发现,彭妙计只有小学四年级的文化程度,但智商很高,喜欢看警匪片和阅读侦察破案方面的书籍,彭自称研读过《孙子兵法》、《三国演义》等书籍,即使在审讯期间也多次说出“兵贵神速”、“声东击西,打游击战”、“不打无准备之仗”之类的军事术语,加之早年的流浪经历,拥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反侦察手段。[5]根据警方调查,彭妙计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侦察能力有以下体现[5][10]:
法院审判1999年10月29日[1],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彭易华、丁运好、苏小平、张健、赵晓斌、王天兴、马卫、王林江、程飞、乐发根、华永利分别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11] 同年12月1日[1],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1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易华、丁运好、苏小平、王天兴、张健、赵晓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判处被告人马卫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判处被告人王林江、程飞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分别判处被告人乐友根、华永利有期徒刑15年、14年。法院1审判决之后,被告人彭易华、苏小平、赵晓斌、王天兴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诉。[6] 2000年1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2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且核准被告人彭易华、丁运好、苏小平、张健、赵晓斌、王天兴死刑。[1]13天之後(1月28日)上午,6名死刑犯驗明正身,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枪决。[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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