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我的感覺演唱會
黎明·我的感覺演唱會是香港歌手黎明的個人演唱會,由香港商業電台主辦及製作,演唱會於1991年12月18日在香港文化中心舉行,只演1場[1]。 背景![]() 黎明與香港商業電台在演唱會方面的合作源於1991年6月21日,叱咤903頻道(商業二台)為黎明舉辦他的首次個人演唱會,一天舉行2場,由於觀眾反應熱烈,黎明當時已口頭答應商業二台在同年冬季再次合作舉辦演唱會[2]。1991年12月11日,商業二台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於12月18日晚上8時舉行《黎明·我的感覺演唱會》[3]。 製作此演唱會原本計劃在可容納更多觀眾的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但由於沒有檔期而改為在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舉行[4],該場地可容納二千多名觀眾,門票由主辦單位免費派發[5],觀眾於12月12日下午5時後,每捐贈1份聖誕禮物到商業電台,即可換領門票1張,每人最多可換領2張門票,而所有收集到禮物將轉送給多個兒童中心[6]。此演唱會沒有邀請表演嘉賓,只由黎明一人演唱,他以〈夜夜夢中見〉作為完場歌曲,主辦單位在演唱會舉行期間加派護衛員看守,防止觀眾走到舞台前[7]。 反響演唱會舉行當日,會場二千多個座位全部滿座,當中以年輕女性佔多數,傳媒指觀眾對黎明的擁護達到瘋狂程度,整場演唱會曾經數度出現混亂場面,現場觀眾不斷走到舞台前與黎明握手,導致2名觀眾的手部被踩傷,也有兒童哭喊,護衛員要上台保護黎明以策安全[8]。黎明向觀眾表示每個人都有任性的時候,他認為大家要團結,凡事應該講道理,保持心平氣和,見到觀眾受傷會使到他的心更痛,並呼籲觀眾如果在會場內被踩到腳,應立即揚聲,他寧願不唱暫停演唱會[9],觀眾在黎明說完這番話之後,以歡呼聲和掌聲回應,演唱會結束後,黎明從秘密通道離開,部份觀眾仍在停車場外守候[7]。黎明在這次演唱會收到觀眾送給他的禮物共有七大袋,當中以毛絨玩具或擺設品為主,他從中揀選了一些較有紀念性的留為紀念[7],其餘禮物於同年的聖誕節分別送給4間兒童院[10][11]。黎明認為院內的兒童需要一個溫馨的聖誕節,他表示那些禮物是觀眾送給他,由於數量太多,因此代表觀眾將禮物轉贈給兒童,間接為觀眾做善事[8]。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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