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港運動會五人足球比賽
第三屆全港運動會五人足球比賽(英語:The 3rd Hong Kong Games Futsal Competition),獲香港賽馬會贊助冠名稱為「香港賽馬會五人足球比賽」(The Hong Kong Jockey Club Futsal Competition),是2011年全港運動會其中一個運動比賽項目,五人足球與排球為本屆新增設的兩個項目[1]。 賽事由體育委員會主辦,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負責統籌,十八區區議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及香港足球總會協辦,比賽於2011年4月18日至5月29日分別於5個場地內舉行。決賽於2011年5月29日在馬鞍山體育館舉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頒發金牌[2],而贊助機構香港賽馬會行政總裁應家柏則負責頒發銀牌及銅牌。 組別本賽事只設男子組,每分區可提名最少5人及最多18人參賽,正式賽事時每隊可以在出場表格中填報5名正選球員及最多7名後備球員[3]。 限制參賽運動員必須年滿15歲(於1996年或以前出生),並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居民身份證」及居住香港滿3年或以上。凡於2008至2011年期間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包括青少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東亞運動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世界錦標賽(不包括世界青年錦標賽)、亞洲錦標賽(不包括亞洲青年錦標賽)、世界盃外圍賽、亞洲盃外圍賽、東亞盃及亞洲室內運動會五人制足球項目的足球比賽運動員均不得參加。截至2011年1月28日,參賽者必須在所代表的分區居住[3]。 賽制及規則初賽按地域分4組,5隊或4隊為1組,分別為港島(南區、中西區、灣仔區、東區)、九龍(深水埗區、油尖旺區、九龍城區、黃大仙區、觀塘區)、新界東(北區、大埔區、沙田區、西貢區)及新界西(離島區、元朗區、屯門區、荃灣區、葵青區),採小組單循環制,賽和將不加時,勝方得3分,賽和得1分,負方0分,按分數、得失球差和得球排名,每組頭兩名出線進入八強賽事,如兩支或以上球隊積分相同,將根據相同分數的球隊的對賽成績再作決定,若仍未能決定最後排名,則以抽籤決定最終排名。八強賽會重新進行對賽抽籤,由八強至決賽賽事採單淘汰制,如對賽雙方在法定時間賽和,則雙方立即互射點球決定勝負。同時設有排名附加賽讓八強賽事的負方爭奪第五至第八名的名次,排名附加賽亦採用單淘汰制。 每場比賽法定時間為全場40分鐘,每半場20分鐘,半場休息不多於10分鐘。分組初賽時採不停錶計時;而八強至決賽則採停錶計時的賽制進行;球隊可於比賽中任何時間作後備球員替換[3]。 比賽日期及場地2011年3月23日在新界沙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召開領隊會議和進行對賽抽籤,五人足球比賽於以下地點舉行[4]:
比賽結果初賽
淘汰赛
名次賽
資料來源:比賽結果:五人足球男子隊(決賽) 成績五人足球比賽全場總冠軍在「第三屆全港運動會總冠、亞、季軍」獎項中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得5分、第六名得4分、第七名得3分、第八名得2分,其餘第八名以後曾參與比賽的分區得1分。
資料來源:第三屆全港運動會 - 得分表 三甲隊伍參賽名單金牌隊伍東區以丙組地區球隊東區足球隊成員為骨幹,由前香港女子隊隊長何詠琴執教,成員包括前香港足球先生譚兆偉及高志超、潘文俊、李偉文等前港腳;而銅牌的大埔區則以港甲球隊新界地產和富大埔的球員作為主力[5],惜因與足總盃決賽撞期而實力削弱[6]。,於準決賽互射點球遭初賽腳下敗將北區爆冷門淘汰[7],未能與東區合演夢幻決賽。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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