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定期國會法令
《2011年定期國會法》(英語:Fixed-term Parliament Act 2011),即《定期國會法》(Fixed-term Parliament Act,簡稱FTPA)[1],是英國下議院於2011年所制定規範本身解散、選舉日及屆期之法律。 概要以往英國憲政慣例,當首相提請解散國會時,英王有三種情形下可以拒絕:
此因1950年英國大選後,最大黨工黨在下議院席次47.7%、未過半數,避免少數政府為取得執政多數而短期內解散國會造成動盪,時任國王喬治六世私人秘書艾倫·拉塞爾斯爵士化名「耆老」(Senex)投書《泰晤士報》表達英王方面觀點,人稱「拉塞爾斯原則」。 然而《2011年定期國會法》規定國會於選舉前17個工作日解散[註 1],形同英國君主失去解散國會權力。儘管如此,2015年大選、2017年改選,時任首相的戴维·卡梅伦、文翠珊仍覲見王提請解散國會[註 2]。相对地,首相也失去动用皇家特权解散国会提前改选(snap election)的权力;但如果下议院以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票同意,该法允许解散国会提前大选(early general election)[註 2]。過去在西敏制中,首相可以獨自決定是否解散國會,以及何時做;宣布解散之前,並不需要國會的同意。 另外,《2011年定期國會法》不僅將國會屆期、選舉日固定法制化,還導入類似建設性不信任投票設計。 約翰遜執政初期,保守黨由於補選落敗而失去議會多數,為了尋求解決脫歐僵局,約翰遜多次想解散國會大選但受制法案的高門檻(工黨反對),於是繞過本法直接提出一個簡單多數就能通過的提前大選法案《2019年提前國會大選法令》,得到了自由民主黨及蘇格蘭民族黨的支持,有足夠票數通過,工黨眼見解散已成定局,最後同意支持提前大選的法案。在選舉期間,保守黨以廢止本法作為政綱之一,最後保守黨勝出大選。 2020年12月1日,保守黨政府宣佈進行立法程序,廢止英國定期國會法,以回到以前由首相決定解散的新法案取代,新法案於2021年5月首讀,2022年3月24日經女皇御准通過生效,稱為《2022年解散與召集國會法令》(Dissolution and Calling of Parliament Act 2022)。 條文重點
註釋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2011年定期國會法(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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