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杭州自來水污染事件
2025年7月16日上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市余杭区有大量居民反映自来水出现恶臭和变色现象,部分居民表示身体不适,同时引发矿泉水抢购潮[1][2][3]。该区的水务公司“余杭水务控股集团”7月16日深夜公告称影响范围是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宣布已切换水源和清洗管网[4]。该公司至7月17日下午4时再发公告,称水质已恢復正常,并就事件致歉,承诺减免5吨水费(约14元人民币)作为补偿[3][5]。 7月19日,杭州市余杭区政府就事件致歉,称初步调查显示异味来源为「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分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否认了自来水遭「粪水污染」的说法,通报已有涉谣人员被警方查处[5][6][7]。 事件引发争议,部分居民质疑余杭区政府的通报未解释自来水变黄、变黑、充满杂质等问题[5]。有居民不满补偿安排仅减免不到十五元水费,认为无法涵盖矿泉水购置费用以及健康隐患损失[8][5][9]。有中国大陆媒体认为,水务公司及当地政府响应迟滞、通报语焉不详,可能加剧公众疑虑[9]。 背景水质问题持续多年杭州曾在2013年[10]、2014年[11]、2015年[12]、2016年[13]、2020年[14]先后发生多起自来水污染事件。前述多起事件中,均为居民主动反映问题,而杭州的水务公司乃至政府部门往往声称水质检测正常,但自来水异味多年来一直未能解决,居民对异味来源持续存疑[15][16][10][11][12]。其中2013年的舆论风波尤以为甚,当时水务部门表示水质检测结果正常,异味来源一度成谜,但后续对杭州上游钱塘江流域的排查却牵出上百家企业偷排农药废液的大案,相关报导一度被下架,直至隔年4月宣判,成为“全国十大污染环境案之一”[10][15][17]。2020年,杭州西湖区发生垃圾站污水接入自来水管道事件,导致多人身体不适,事后因居民质疑是垃圾站肇祸才被揭发[14]。 有舆论指出,杭州屡次发生水质危机,无一例外反映了当局的同一套治理顽疾,包括预警滞后、水质正常标准模糊、缺乏统一补偿标准等[18]。有分析指,杭州自来水的异味成因复杂,包括工业废水、农药残留、空气污染,以及自然因素,例如如雨季雨水携带有机物质和夏季高温分解产生的异味[15]。 事发前夕《大河报》记者发现,余杭区水源的水质早在5月已经出现异常[19][20][21]。该报道引用余杭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余杭区水源水质检测报告,显示余杭区水源之一——苕溪永胜取水口的“粪大肠菌群”数值在6月时为每升16000个[22],超过III类标准(每升10000个),即不合格;而该取水口4月的粪大肠菌群数值只有每升10个[23],5月则升至每升7300个[24],但尚属合格。根据相关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超过Ⅲ类(Ⅳ类和Ⅴ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需要解释][20]。 7月14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10年在北京再度召开,部署了“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的工作任务,明确提到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9][25]。 事件过程7月16日上午,杭州余杭区开始有居民在网上发帖或向媒体表示,家中的自来水出现严重异味和变色等问题,有人形容气味恶臭如化粪池、下水道或老鼠尸体,也有人称气味刺鼻,类似燃烧塑胶和农药味[26][1][3];许多居民用棉柔巾包覆水龙头,半小时后棉柔巾变成了深褐色[27],也有居民称自来水颜色发灰[28]。不少居民表示,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误饮或误用了受污染的自来水[29][2]。有居民当天使用自来水洗澡后出现身体瘙痒[13],部分居民出现腹泻情况[30]。有受访居民表示,自来水的臭味沾到身体后很难散去,急于了解污染源是什么,以及会否对人体有害[28]。事件引起恐慌,大批市民买水应急,超市的饮用水被抢购一空,更有人上山接山泉水使用[1][28][31]。有市民称仅是购买用于洗漱和煮食的水就花费了150元[28]。 同日(7月16日)晚上9时许,当地的水务公司“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发布通报,确认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部分区域自当日上午已出现“自来水气味异常”,并称已切换水源并冲洗相关管网。通报又称,出厂水和主管网的水质已分别于下午1时半和4时半恢复正常,末梢支管尚有“存水”残留。该公司呼吁居民排放管道内“存水”直至正常后再使用,并将减免“存水”排放所致的水费。通报最后称“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1]。 然而,通报当天(16日)接近午夜时分,仍有多个小区的居民反映,即使按水务公司指示长时间放水,也依然散发恶臭[1][3]。到翌日(17日)上午,仍有居民反映自来水发臭,但有所减淡[1],有良渚街道的居民说,取而代之的是消毒水的气味[32]。《读特新闻》记者于17日上午多次致电余杭区政府办公室、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均无人接听[32]。 7月17日下午4时许,当地水务公司发布第二次公告,称已完成冲洗作业,并称受影响区域的水质经检测已经恢复,“用户可以正常使用”,后续将减免每户居民5吨水费作为补偿[1]。然而,自公告发出数小时后,仍有大量居民向媒体反映自来水发黄,无法使用;水务公司回应媒体询问时称,建议继续放水半小时至1小时即可[13]。虽然当天日间的水质有改善迹象,但到晚间,余杭区有居民向媒体报称,当地多个涉事小区无预警停水,居民生活大受影响[33],有人甚至驱车“跨区”洗澡、购买饮用水[33]。 同日(17日)下午,当地水务公司回应媒体咨询时,称“粪水管接错导致污染”是谣言[34],并解释:
直到7月18日上午11时,仍有居民向媒体报称自来水发黄[13]。当地水务公司当日曾回应《九派新闻》查询,称异味原因是苕溪的原水出现异常[35]。同日(18日),有受影响小区的居民受访称,通过小区物业管理处获取了当天(18日)小区的水质检测结果,显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但《红星新闻》指,有居民希望当局公布有机物、微生物等相关指标的检测结果[36]。另有居民称18日早上的自来水已闻不出异味,但仍然不敢使用[36]。 政府回应初步调查结果事件发生的第四天(7月19日),杭州市余杭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16日上午8时仁和水厂发现水质嗅味指标异常,随后紧急切换水源,“供水水质得到有效控制,出厂水质安全”。通报称,已成立由国家、省级专家等组成的调查组,初步查明异味来源是「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具体原因正在溯源调查中[37]。 通报最后就事件“对广大居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和不便”致歉,承诺加强管理、确保供水安全[37]。 回应“粪水”传言对于舆论猜测自来水是被粪水污染[27],余杭区政府在上述通报中驳斥其为网络谣言,并称警方已“依法查处”,呼吁公众“不信谣、不传谣”[37]。 事发后网上曾流传一份“警情通报”,落款显示“余杭分局良渚派出所”在7月18日所撰,称杭州余杭水务集团一名干部“将主城区13处水路接驳下水粪水排污管网”后潜逃出境。7月22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发文,澄清该份警情通报是虚假的,“造成谣言传播扩散”,并指一名邵姓网民已被所属地方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8]。 争议信息发布和应急措施自7月17日上午约9时有居民反映自来水异常[34],直到杭州余杭区的水务公司(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当天晚上9时许发布第一份公告[1],间隔超过12小时[9]。有受访居民质疑,从水务公司第一份公告可见,该公司上午已得知水质异常,却延至晚间9时许才发布公告,期间未曾通知居民和物业,也没有及时停水,导致许多人误饮或误用受污染的自来水[32]。《读特新闻》援引2022年修订的《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指,有关当局最迟应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报导认为,水务公司12小时后才公布事件是人为祸害,属于“非常明显的信息滞后行为”,侵犯了公众知情权和健康权[39]。而直到事发三天后(7月19日),余杭区政府才发布通报公布异味来源。对此,解放日报旗下《上观新闻》批评事件各个环节“响应迟滞”,会消耗公众对当局的信任[9]。E20供水研究中心则指出,水务公司的响应速度符合规范,但“事前预警主动性缺失”,实时监测效果不彰,也未及时公布污染物质、健康风险评估[1]。 而上述第一份公告连同翌日(17日)下午4时许发布的第二份公告中,水务公司均未对事故原因作出任何解释[9]。直到余杭区政府正式通报调查结果,终于提及异味来源,称是硫醚类物质。但《上观新闻》评论指出,一般市民并不清楚何为“硫醚”,该通报并未解答大众关注的问题——事件为何发生、影响何时结束、未来如何预防[9]。中国大陆多个媒体批评,杭州余杭当局和水务公司的通报内容“语焉不详”,进一步放大市民的恐慌和不满,也会加剧公众对事件肇因的疑虑[39][9][40]。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认为,事发早期有关“粪水”的传言四起,原因在于主流媒体的报道滞后,未能满足民众对事件信息的需求;他也提到事件主要由外省媒体报导,杭州当地媒体并未积极参与[41]。 《财新》引述业内人士指出,此事件说明当地在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资讯发布等环节都需要改进[40]。 官方调查可信性在余杭区政府公布调查结果前,7月18日,有受影响小区居民受访称,通过物业管理处获取了当天的水质检测结果,显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游离氯、氨六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其中“臭和味”一项显示符合“无异臭、异味”的标准[36]。但这未能平息居民的疑虑,居民表示实际体验中异味明显,与所谓“无嗅无味”的国家标准差异太大;也有市民担心检测中并未排除工业废水、农药残留等污染源;有专家指,目前的检测标准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异味来源[15]。实际上,直到7月18日上午11时,仍有居民向媒体报称自来水发黄[13]。 7月19日,余杭区政府正式发布通报,称初步查明异味来源是“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此说遭到广泛质疑,部分网民认为该说法只解释了自来水的异味问题,但未解释变色和杂质现象[5][27]。 参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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