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人民團體」在這裡指的是參加「人民政協」的社會團體,即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群眾組織[1],畢竟除了既有的民主黨派,有哪個政治團體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成立?真的不接受的話,大不了把「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改成「具參政黨地位的社會團體」。另外說實話,還真沒有哪一條法規明確規定「工商聯」有參政黨地位,但眾所皆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很多事情從來就不能單純以形式上的法律解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領域中,常常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並列[2][3][4],新華社的這篇報導還特別提到:「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近日以各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凝心聚力。」[5]而其他參與「人民政協」的人民團體並沒有這個待遇,這是做一下搜尋工作就能知道的事實。至於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部分,僅納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顧名思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滿足這個條件的現存政黨本就不多(這也就是為什麼要把民主國家跟非民主政權作出區別,畢竟兩者境內的政黨數量和相對應的關注度是完全不能相比的),而滿足這個條件的歷史政黨大概還真的只有四個。如果有缺漏的條目,也歡迎增補。——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0月15日 (四) 01:15 (UTC)回复
關於中國國際主義工人黨的部分可能確實是我不對,感謝指正。不過除去這個以外,我認為這個版本基本沒有問題。對照其他類似的案例,例如柬埔寨、緬甸、越南、伊朗、厄利垂亞等現今或曾經一黨專政或一黨獨大國家的政黨模板,基本上都有列出一些非法政黨,而即使是普通的多黨制國家政黨模板也幾乎都會列出其他政黨。「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這個收錄標準不僅較其他各國政黨模板要嚴格許多,而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情勢來說算是很穩定的了。另外,需要可靠來源佐證的是「執政黨」、「參政黨」這類專有名詞的分類方式,而「其他政治團體」顧名思義就是指那兩個分類以外的現存政黨,「歷史政黨」就是指歷史政黨,「其他」跟「歷史」這兩個詞的定義還需要可靠來源來佐證嗎?—— Eric Liu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0月16日 (五) 14:38 (UTC)回复
您所說的話在一般情況下是正確的。然而,中國大陸的輿論環境和當局對於政治異議言論的限制眾所皆知,您口中的所謂諸多「可靠學術來源」基本上只是、也只能一再重申北平方面的「官方」說法而已,自然不可能有辦法列出其他北平方面不承認的政治團體,頂多只能算是不斷重覆的第一方觀點,不應給予其不合理的比重。顯然,不只有中國大陸方面的可靠來源才算是可靠來源,目前提案版本內所列出的其他政治團體,其存在和性質都有中國大陸以外方面的其他可靠來源佐證,完全沒有理由從模板中刪除。退一步來說,即使那諸多「可靠學術來源」中有一部分真的是獨立的第三方參考資料(雖然應該不太可能),但就那些來源沒有列出上述鐵錚錚存在的其他政治團體這一事實來看,其內容顯然也有所缺漏,故更不應盡信了。當然,在單純用於排序八個「民主黨派」等用途時,這些「可靠學術來源」姑且還是可以採用的,惟也就僅此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0月26日 (一) 05:07 (UTC)回复
是,所以模板內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的部分可以使用有「可靠學術來源」的列法,至於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部分因為現行沒有公認的列法,所以沒有硬性的排序限制(參考其他類似模板,基本上現在按建立年分去排的方法是比較合理的)。您的說法跟提案沒有矛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0月30日 (五) 05:11 (UTC)回复
在討論中,我已經給出了明確的收錄標準:「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此一標準已經比目前幾乎所有同類型導航模板嚴格。某個列法「具有诸多学术来源提及」不代表該列法完美無誤,也不代表要給予百分百的比重。實務上,還應依據常識判斷闕漏所在,並參採其他可靠來源補完。對於現行模板內容是所謂「成熟的版本」,還是編輯戰拉鋸的成果,我不予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1月2日 (一) 03:53 (UTC)回复
導航模板的目標是導航。只要切合題旨、符合關注度和收錄標準,沒有排除不放的理由,畢竟維基百科向來不會按「重要度」去為條目「分等級」。我認為現行提案的收錄標準已經足夠明確,應該不會出現所謂「冗余」的問題。另外,關於可能造成的誤解,我已經調整了模板草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1月10日 (二) 00:12 (UTC)回复
此提案不妥。一來,「其他代表群體」部分列出的項目基本全不符合政黨的定義,顯然是照本宣科的按官方制度列出(尤其是「無黨籍人士」,都明白寫著「無黨籍」了,列入堂堂「政黨導航模板」豈不可笑?),而我的提案中之所以列入「工商聯」是因為該組織是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二來,若是這類群體都能被作為「政黨」列入模板內,就更沒有理由將「其他政治團體」和「歷史政黨」排除於外了,因為這些是實實在在的政黨,那三個歷史政黨還是前「民主黨派」呢。維基百科並不需要完全按著某個政權的制度去設計模板(例如不應寫「不被承认的其他政治团体」,因為這是按大陸官方的角度去描寫的,涉及地域中心,起碼也應該寫成「其他不受官方承認的政治團體」),更不應因此而偏離了模板描述的主題。容我複述一次:導航模板的目標是導航。只要切合題旨、符合關注度和收錄標準,沒有排除不放的理由。相對的,若真的硬要放置「其他代表群體」在模板裡頭,也請先建立獨立的條目再說吧。對於「政協界別」跟政黨是否等價,我也抱持著很大的疑問。另外,是您說協商制度不應該放在頂欄我才併入下方連結的,既然這樣那麼就恢復原狀,再增補幾項完善模板;何況那個也不叫做什麼「子分類」啊,不過是「參見」項目而已。說實話,模板的目的始終還是導航讀者去看條目,而我不覺得看過條目的讀者會誤會那些「其他政治團體」有參與中共的「多黨合作」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1月16日 (一) 14:51 (UTC)回复
我並沒有否認特定「學術來源」的可靠性,亦支持將「民主黨派」按該等來源做排序。但當某些「學術來源」提供的內容明顯不完備時,就沒有必要死守。不應將政黨排列方法這一概念和政黨本身混淆,某來源裡頭提到的列法不包含某政黨,不代表沒有來源證明該政黨存在,或是不應放在模板內云云,只是代表該政黨在模板內的排放位置不受限制而已。話說,我提出的標準再不濟,也不如現在的版本把「無黨派人士」列入政黨導航模板一樣離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1月30日 (一) 08:43 (UTC)回复
那麼,本模板要添加也理當添加所謂「無黨派人士聯誼會」這一組織(在有條目的情況下,若沒有條目那麼仍然不能放置),而不是「無黨派人士」。「無黨派人士」不是有組織的政黨。另外,無黨派人士的資格需要經過某些部門的認定,不代表就自成一黨派了(要不然那些需取得執照認定的專業人員豈不全部成了黨派?),況且如您所說,無黨派人士的定義就明白地寫著「沒有參加任何黨派⋯⋯」若「無黨派人士」自身就是黨派,那麼就和定義矛盾了,因為「無黨派人士」沒有參加「任何」黨派。最重要的是,現在「無黨派人士」根本沒有條目,是重新導向,連結至「無黨籍」條目,這樣顯然會造成誤導。都告訴我要先研究了,您覺得讀者會先研究嗎?連重新導向都堅持保留,卻不接受在模板內放置有正規條目頁面的其他政治團體,實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2月4日 (五) 00:29 (UTC)回复
我的邏輯沒有問題。我一直明白的表示,政黨導航模板的主題就是政黨,「全國工商聯」之所以可以列入是因為它是有政黨性質(和地位)的組織,而一個工商業團體放在「其他政治團體」一欄又顯得奇怪,因此改置於「具參政黨地位的人民團體」一欄,一方面做更精確的描述,另一方面同時提要為什麼這個組織可以放置於政黨導航模板中(具參政黨性質);我並不是基於什麼「政協傳統列法」來處理「工商聯」的。當然要按嚴格的定義(是不是政黨)把「工商聯」移除我也沒有意見,我倒覺得另建一個「政協代表群體」模板來放置更好,聚焦主題,更能避免讓人誤會。至於「無黨派人士」不是組織,沒有列入政黨導航模板的理由;「無黨派人士」組成的組織「無黨派人士聯誼會」倒是可以納入模板(但子欄位名稱要想一下),或是另置於上面提到的「政協代表群體」模板。總而言之,以上都只是針對事物本身是否適合加入政黨導航模板做的討論,跟加入之後的排列方法確實是兩回事。從您上面的回覆可以看到,您仍然繼續把政黨本身和其在模板之中的排列順序混為一談,也繼續無視我在提案中提出的收錄標準(「在中國大陸境內成立、有條目、有關注度、並有可靠來源稱之為政黨者」,簡單來說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導航模板中合理到不能再合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2020年12月13日 (日) 14: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