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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前者(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10月#請求Techyan公開其對金牌雄鹰撤銷封禁的詳細原因以及過程 已有,但內容太過偏離主題,故放在此繼續。
至於後者(Techyan封禁140.180.254.142)一事,此事發生在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10] 的同一時間[11] ,即(2018年7月29日 (日) 00:40 Techyan(對話 | 貢獻)已封鎖140.180.254.142(對話)期限為1年(停用帳號建立) (被滥用的开放代理))。
相信一些人都知道此是李4所用的IP[12] ,而其本人同意别人替其在其用戶頁加個聲明說是改用IP[13] ,但就被Techyan説成「被滥用的开放代理」。
而此封禁在其在客棧請求Techyan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14] 的四小時後[15] ,便被Techyan以「被滥用的开放代理」為由封禁1年,其後其在User_talk:140.180.254.142/存档 的申訴一下子被其他管理員否定Techyan在此頁 上的説法。
以上,在此要求Techyan解釋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理由,亦希望其他用戶判定Techyan是否符合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 當中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和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针#有利益衝突的情況 當中的「管理員不應該封禁與他/她有編輯爭議的用戶」,甚至「管理員不應該封禁反對自己的用戶」。--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08 (UTC) 回复
鉴于这里已经开了新的讨论串,希望能将原来的讨论串立刻存档。这次再遇上离题的情况,可以考虑deltalk。--№.N (留言 ) 2018年10月10日 (三) 03:40 (UTC) 回复
因为不恰当反馈和沟通这一点,我的心中 早就认为他不适任了。现在人也消失不见了,我认为更不适任了。Bluedeck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21 (UTC) 回复
Bluedeck ,等下個月22日開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 的聯署吧(因為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 的最後一條,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敗(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结果 是解任失敗),必須在該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 的解任投票期結束在2018年5月22日[16] ),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間針對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無效。......)。--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0:38 (UTC) 回复
已建立第3次Techyan解任投票的草稿 ,請參詳。--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0:50 (UTC) 回复
(?)疑問 ,1.上次解任投票反對票數有多少?為什麼我數的和記錄的好像不一樣?2.有沒有其他程序可以利用?——C933103 (留言 ) 2018年10月12日 (五) 17:24 (UTC) 回复
64票 ,另見此 和此 。--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11 (UTC) 回复
在金牌雄鹰这样的事情上没有沟通以及不按既定规则做事本身就已经足以支撑其解任了。然而上次也有足够的理由了,但失败了,这次来个第三次解任我看也未必能够成功,毕竟Techyan这次出事不久之后那个讨论串的焦点曾一度被转到双重标准那儿去(我也不知道当时飞贼燕子说的具体是啥)。--№.N (留言 ) 2018年10月13日 (六) 02:20 (UTC) 回复
「然而上次也有足够的理由了,但失败了」,上次的焦點集中在Jasonnn和Fauzty身上,而非Galaxyharrylion,前兩者長期擾亂和人身攻擊,加上Techyan曾封禁兩人,認為Techyan為維基百科在大陸的推廣和線下活動付出貢獻+勇於作出爭議性操作和不怕遭受批評+支持解任者的不當行為,便成為他/她們支持Techyan續任之原由。--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30 (UTC) 回复
「毕竟Techyan这次出事不久之后那个讨论串的焦点曾一度被转到双重标准那儿去(我也不知道当时飞贼燕子说的具体是啥)」,Dqwyy暫時退出維基百科的原由與1233的關係,截圖的真實性。--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30 (UTC) 回复
多谢补充。其实我觉得其在沟通方面的态度本身就算是足够支撑的理由了。话说我刚刚看了下第二次解任投票,才发现原来提到他好像说过自己“不承认封禁方针里面有关解封需要实现知会实施封禁的管理员的条款”(不知道上一个讨论串其他人提过了没)……--№.N (留言 ) 2018年10月13日 (六) 08:15 (UTC) 回复
全文: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Techyan#针对最近几张反对票——论脱裤子放屁在中文维基被升华的全新高度;以及再看Manchiu行政员投票时的一些杂感 的「另一件事」這裏:「另一件事,就是糊裏糊塗被扣上了頂不善意推定的帽子。這事最開始是對Jasonnn~zhwiki這個用戶的處理問題。出了事之後,我反倒很高興,因為正如我在telegram里所述,我很樂見像這樣的用戶打臉。打的是那些——按照Outlookxp的說法——所謂「聖母」維基人的臉。而事實上,Jasonnn這位用戶沒有辜負我的期望,在上面這幾位剛投完反對票後,在英文維基繼續通過ping的方式騷擾其他用戶——跟中文維基上的行徑完全一致,這位仁兄真是靠譜。所以我沒善意推定?不我已經很善意了。所以我的封禁存在問題?當然沒有問題了——那些質疑我封禁決定的人里,有好幾個管理員甚至還有一個行政員,至今沒有處理Jasonnn的封禁申訴。我個人不承認封禁方針裏面有關解封需要實現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的條款 ,但那些喊着說這條款現在已經實施生效了的還真就沒就解不解封的問題知會我。我沒有做出預防性封禁:我之前封他是擾亂,現在他胡亂髮起解任討論還是擾亂;我沒有違反善意推定的要求:我沒有對他的行為做出過分的、惡意的解讀;我封他也是正確的:至今沒人給他解封,甚至行政員也是如此。為什麼沒人去解?因為誰都知道如果解了他的封禁,他立馬會在中文維基繼續ping人或者去所有人的用戶討論頁留言,不長記性。(別忘了我封他可不是因為到處留言封的,是擾亂封的。誰都知道不能做出預防性封禁。)在他做出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之前,不應該解禁;而在用戶討論頁里做出承諾之前,誰解封他誰就是在打自己臉。我在這不把事情挑明了講,有幾位上去在反對票里含混地提及幾句,好像真的是我犯了什麼錯一樣——反正外人看不懂。在那投票里扔反對的幾個人一下子就帶着一群不明真相的上去投反對了。估計不少人自己都不知道到我哪裏沒善意推定了。為了防止更多吃瓜群眾誤入歧途,在這裏先說明白,以正視聽。」。--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11:49 (UTC) 回复
另關於Techyan封禁140.180.254.142一事,140.180.0.0/16的Techyan封禁日誌 ,封禁理由同為「被滥用的开放代理」,再看清楚,Techyan封禁和解封是如此兒戲的嗎?外加[17] 。--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44 (UTC) 回复
這討論是不是持續了兩個半月了但當事人還沒出現?如果中文維基因為程序問題而未能在站內處理的話要不要找行政員?——C933103 (留言 ) 2018年10月17日 (三) 02:00 (UTC) 回复
所以當事人是決定不理還是怎樣...這不是好事也不是辦法--1233 ( T / C ) 2018年11月2日 (五) 00:48 (UTC) 回复
Techyan(闫恩铭@TechyanWP)的Twitter 和Techyan的用戶貢獻 ,一個曾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屈原蟲 當中投過支持票的管理員[32] ,為何對此解釋請求置之不理,可能上一次Techyan解任案的反對票 和上一次Techyan解任案的結果 就已經解釋了箇中原因,性質大同小異和換湯不換藥的解任原因,做過一次的結果是解任失敗 ,所以Techyan完全一點都不擔心自己會被解掉,原因在前。--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日 (五) 09:23 (UTC) 回复
「任何时候如需弹劾Techyan可以联系我联署。」,Inufuusen(UjuiUjuMandan)隱退和換成IP 122.211.109.58以後,由其作聯署已不太可能,另離聯署期開始還有14天(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 的最後一條,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敗(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结果 是解任失敗),必須在該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 的解任投票期結束在2018年5月22日[33] ),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間針對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無效。......。即最早只可以由2018年11月22日或以後才可以開始聯署)。--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8日 (四) 10:13 (UTC) 回复
另我需要有更多人對此事情發表其自己的立場。--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5日 (四) 09:14 (UTC) 回复
回归正题
還未到12:00 (UTC+8) ,好了,我要上課了。--1233 ( T / C ) 2018年11月22日 (四) 07:49 (UTC) 回复
联署一万次结果都是一样的,请不要浪费维基百科资源。Emergency Rescue (留言 ) 2018年11月23日 (五) 08:27 (UTC) 回复
@Emergency Rescue : 已建立Draft: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10001次 。假的 --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 的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28 (UTC) 回复
干得漂亮!另外,我打算推一下联署案进行。Emergency Rescue (留言 ) 2018年11月23日 (五) 13:34 (UTC) 回复
謝謝您 --140.180.249.178 (留言 ) 2018年11月23日 (五) 19:30 (UTC) 回复
正式啟動對Techyan的RFDA/3聯署
在這裏,作為聯署發起人,我正式啟動對Techyan的解任程序 (RFDA/3),雖然照現時可見的情況來看,個人對Techyan的RFDA/3的通過機會不太樂觀,但個人作為此討論串的發起者,對於Techyan在RFDA/2後的行為不能苟同,而Techyan在此討論串 和此討論串進行期間,對別人長期數個月要求其作合理的解釋請求選擇性不作回應,縱使其曾在站内活躍,而且更在屈原蟲的RFA上投下支持票 [35] ,加上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做法存在問題,綜合上述理據,Techyan不再適合擔任管理員,投票資格詳見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 ,如要參與聯署請在下方參與。--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14 (UTC) 回复
註:聯署期間至正式投票之前不設反對票 。--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34 (UTC) 回复
Draft: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 已建立。--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22 (UTC) 回复
聯署成功,已移動Draft至正式計劃頁面。--1233 ( T / C ) 2018年11月24日 (六) 04:42 (UTC) 回复
聯署區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已移動至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第一階段:聯署 。执行者:--1233 ( T / C ) 2018年11月24日 (六) 04:46 (UTC) 签名。回复
几天没上维基,回头经别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不仅仅被挂贵宾室还荣幸地上了RFCU,在下真是倍感光荣啊。我来甄选一下最近逛客栈看到的几个发言:
special:diff/51684419 :
半开玩笑地说一句:线下社群推广应该禁止。自己都不能理解或者遵守社群共识,然后自己繁殖大量后代,后代对社群共识没兴趣,社群之外另立社群,人际关系大于实质能力,这不是对社群的破坏是什么?(开玩笑的部分是“线下社群推广应该禁止”,其余不是开玩笑。)
——inufuusen
其实这话还不是一个编辑完成的,犬风船朋友还在后面加了两笔编辑来强调到底哪里是在开玩笑哪里不是。提到繁殖后代再配上狗,我自己产生不了太好的联想。
再来看看标榜正义的MCC214同学在我说话之前的发言:
雾岛圣的做法乃Techyan有样学样的主因,要提请两个都一起做。
两个人连着一起骂,现在他们两个都还能忍住也是不错。MCC214同学我得在这里指出来你明确的玻璃心问题,的确如客栈下面的那位朋友所言,自己看看全客栈deltalk用得最多的是谁。我刚发的这个言论(因确有不妥,再这就不贴了),无意嘲讽了一下范同学,结果你自己上来删了,删也好,连个deltalk都不留 ,天天让别人看方针,还请您自己遵守。我不认为我刚刚在互助客栈上的发言算什么人身攻击,要说攻击,也不过是把站外隐私拿到站内说了而已,讲实话不叫诽谤,泄露不该泄露的隐私才是我犯的问题。我也感谢一下shizhao这次秉公行事,这次是我脑子一热说错了话。有道理大家好好讲,我先前几次忘了删签名里大家说“诽谤”的东西,AT给解封之后删了就是,大家都是得相互指正的嘛。
从管理员的操作来看,我说的后半句话是不构成人身攻击的:而MCC214的做法乃中文维基小学生甚嚣尘上的主因。 MCC同学你说我人身攻击可以,但是别当我的面搞双重标准。犬风船被封,都不是因为他上面说的这句话,但是就我自己感觉,他上面这话比我说的尺度大多了。你说这话可以,我说就不行,这是没道理的。我也给你发个警告,违反讨论页指引,在你头上算一笔。
另外我再说一下Zhxy,我一出来就火急火燎地直接丢去元维基上搞查核,本地讨论都不用,连往用户讨论页上送模板的步骤都跳了过去,搞得监管员直接给驳回了,也不知道本地讨论是拿来干什么的,谁都往元维基上丢让监管员看看中文维基CU任务量有多大也好。反正中文维基CU叫人拔了本来就够丢人的了,再丢点也无所谓。我看有几个人一直以来也都是半休眠的帐号,时不时出来诈尸一把,投票过程中步调一致,我一听说这事本来也准备丢元维基CU上查一下的,后来一想我不能带头GAME,就算了。反正你要查我和那人就查,是不是傀儡你们没数但我有数。结果元维基上被驳回了,本地讨论也没见动静,我也不知道到底在元维基上兜一圈是干什么。莫不是那监管员被WMC收买了?
本来想插在你们上面的讨论最末尾的,结果一看讨论直接关了,只能在这另起一段。话说MCC不仅deltalk用得多,关讨论也不少,真不知道中文维基那几个行政员平时不出来关讨论,管理员除权除不了只能赋权,留着有什么意义。要我看行政员也干脆拔了吧,中文维基直接改名巨婴维基,平时干活都让元维基来护着好了。
--黑暗雄鹰 2018年11月25日 (日) 10:13 (UTC) 回复
给你们看点好玩的。NetRange: 140.180.0.0 - 140.180.255.255
CIDR: 140.180.0.0/16
NetName: PU-DORMNET
NetHandle: NET-140-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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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Type: Direct Assignment
OriginAS:
Organiz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NU)
RegDate: 1990-05-15
Updated: 2011-06-21
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ip/140.180.0.0
OrgName: Princeton University
OrgId: PRNU
Address: Offic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ddress: 701 Carnegie Center, Suite 302
City: Princeton
StateProv: NJ
PostalCode: 08540
Country: US
RegDate:
Updated: 2017-06-06
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entity/PRNU
OrgTechHandle: CINN-ARIN
OrgTechName: Contact for Internet numbers and names
OrgTechPhone: +1-609-258-8700
OrgTechEmail: netmaster@princeton.edu
OrgTech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entity/CINN-ARIN
OrgAbuseHandle: ABUSE16-ARIN
OrgAbuseName: OIT Response Team
OrgAbusePhone: +1-609-258-4357
OrgAbuseEmail: abuse@princeton.edu
OrgAbuse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entity/ABUSE16-ARIN
OrgNOCHandle: ONS1-ARIN
OrgNOCName: OIT Network Systems
OrgNOCPhone: +1-609-258-4357
OrgNOCEmail: networking@princeton.edu
OrgNOC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entity/ONS1-ARIN
PU-DORMNET ,嗯。
顺带说一句,李四最近使用了140.180.247.51这个IP地址,反向解析是nat-oitwireless-outside-vapornet3-h-39.princeton.edu。wireless ,嗯,据咱自己分析,应该是普林斯顿大学校园宿舍区 的开放Wi-Fi 。说白了,按照Schoolblock封禁了没毛病,理由选错了。何况某些人去年12月还在同一个段上被查出来滥用多重账号呢,这才不到一年啊。--痛心疾首 (留言 ) 2018年11月26日 (一) 01:15 (UTC) 回复
贵校114514名学生和职员又不说中文,咋知道你在这扯普林斯屯的虎皮拉贵校(IP)的大纛干这种事……--云间 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7 (UTC) 回复
@Techyan : 看过您的回应之后,我有一个问题:关于金牌雄鹰案,您指出了封禁理由及期限的不当,也解释了解封的判断依据。若站在现在回头看过去,当时您自己的操作上,是否有可改进之处?如有,是哪些?(这只是一个提问,请其他用户不要就此展开讨论,感谢)--Tiger (留言 ) 2018年11月28日 (三) 10:46 (UTC) 回复
有是当然有的。我承认我当时有意气用事的问题,否则解封的时候自带的日志也不会这么写。沟通是必要的,而日志是最底线的沟通。另外,我也在反思到底应不应该为了MCC214一个人而耽误几个月的时间不出来说话。社群总体的信任与“互煮”相比可能还是前者重要。--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2:57 (UTC) 回复
既然在站外联系过当事人,并以此决定解封,那么让当事人开一个封禁申诉,自己在解封理由中简单说明判断理由,应该并不困难。至于意气用事,我不理解的是,当时封禁已经五天,且经过一个沟通的过程,按理说这时(不论是谁)情绪应该稳定才对。当然,我相信这样追问当时的细节意义已经不大,而且一些用户对于您主要的不满也不在这个解封上,而是被质疑的时候不出来说话。您所言,因为MCC214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其实出来回应就直接让这句话无法施行了。至于互煮的担心,既然都上客栈了,面对的就是大部分人,而非一个MCC214。一篇合理的解释,我想也足够大多数人做出合理的判断了。我想说的就这些吧。
至少站在您的角度上,这次被质疑的操作能讲通。但是这几个月来的做法实在有可改之处,而且还是第二次出现类似的情况(按我的理解,希望没错)。愿意果断处理棘手问题的管理员当然是好,但至少这个的解封之前,复杂争议还没有出现。要说没人愿意碰的棘手站务,积压的存废复核和存废讨论恐怕是更麻烦呢。祝好,也期待您推广维基百科的新贡献。--Tiger (留言 ) 2018年12月1日 (六) 02:40 (UTC) 回复
「在李4进行封禁申诉的时候,我本来准备次日给他解封,但是次日正好出门,等安顿下来之后MCC214就出来了,因此我也不太方便做什么动作。」,相關的討論串 在10月9日才開啓,明顯和Techyan的解釋不符。
「對金牌雄鷹的解封決定,一方面是我個人不認同以基金會使用條款(Terms of Service)為理由,由本地社群選舉出的管理員進行封禁從操作上的合理性,且我認為直接處以無限期封禁「量刑」過重;另一方面,是我在線下與金牌雄鷹當面進行了溝通,認為他的態度符合繼續參與維基百科社群貢獻的要求,可以解封。基金會有一些適用於全域的政策,諸如一部分用戶查核方針、私隱要求等。這些要求一直都在本地以與其他方針、指引一樣的方式,由本地的志願者(包括普通用戶、管理員、行政員等)執行。但最起碼就我個人印象而言,依照「使用條款」由本地用戶執行決策尚屬首次。在開創先例之前,理應需要更嚴謹的討論;或應該直接引述「誹謗」等相關的方針,而不要畫蛇添足,把「使用條款」牽扯進來。簡而言之:在封禁依據的適用上存在瑕疵。」,當時Techyan無申訴解封金牌雄鷹的理由是「未見違反ToS的行為存在。如有,請原封禁者將造謠稱WMC與中共有關係者一併封禁,不要偏袒 」,摒除前句,我想問封禁金牌雄鷹和WMC與中共有甚麼關係呢?
「這次彈劾案由MCC214推動。他曾多次在站內外明示或暗示於上次彈劾案的半年之後,「一定」會對我發起第二次彈劾」,「再加之MCC214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我更沒有理由在最開始浪費時間和口舌跟在社群中處於極少數,不達自己「目的」不罷休的人詭辯。在時間和精力有限的情況下,我會儘可能把空閒用在解決更緊迫、更有效的問題上(寫給新手看的教程、維持翻牆工具的穩定、分享自己編輯和參加活動的見聞之類),而不是我估計各位自己看了都厭倦的「互煮」上。我可以很輕鬆地花一晚時間來寫完這樣一篇回應,而不是天天惦記站內那幾個討論串」,您出來就不會有這次解任案(因為您出來之後就不符「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如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8次#结果 一樣,即使我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也好),和誰在詭辯,是本人嗎?再者自己亦承認了「我承認我在有意識地「逃避」有關討論」了。
「另外,我當時也希望在有管理員出面處理李4的封禁申訴前,能倒逼李4註冊帳號(最起碼對社群來說,註冊帳號再發言總不是件壞事)」,李4不用註冊帳號,因為李4怕Techayn在其註冊帳號之後,再發生如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2017/12#李4 的事件(Victorza被封),以濫用SOCK為由封禁。
「對於李4所使用的普林斯頓大學IP進行封禁也是如此。他在站內的一部分發言屬於擾亂,基於schoolblock等封禁完全可以。他不使用新帳號,而是濫用IP發言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擾亂。」,Schoolblock指「因為頻繁的破壞(編輯記錄),管理員已經封禁閣下學校、圖書館、教育機構,或是您所在的單位等的IP位址以防止進行匿名編輯。」[38] ,試問李4的IP有頻繁的破壞維基百科嗎?而李4的IP只是叫Techyan出來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而已[39] [40] ......。
「儘管在得知封禁理由時,我就不認同以使用條款為由來實施封禁,但當時沒有立刻解封,而是等待了五天時間。封禁的目的不是懲罰用戶。當能確定當事者足夠冷靜時,沒有理由不予解封。」,Techyan當Wikipedia:封禁方针#有争议的封禁 不存在嗎?而早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Techyan#针对最近几张反对票——论脱裤子放屁在中文维基被升华的全新高度;以及再看Manchiu行政员投票时的一些杂感 Techyan就說了「另一件事,就是糊裏糊塗被扣上了頂不善意推定的帽子。這事最開始是對Jasonnn~zhwiki這個用戶的處理問題。出了事之後,我反倒很高興,因為正如我在telegram里所述,我很樂見像這樣的用戶打臉。打的是那些——按照Outlookxp的說法——所謂「聖母」維基人的臉。而事實上,Jasonnn這位用戶沒有辜負我的期望,在上面這幾位剛投完反對票後,在英文維基繼續通過ping的方式騷擾其他用戶——跟中文維基上的行徑完全一致,這位仁兄真是靠譜。所以我沒善意推定?不我已經很善意了。所以我的封禁存在問題?當然沒有問題了——那些質疑我封禁決定的人里,有好幾個管理員甚至還有一個行政員,至今沒有處理Jasonnn的封禁申訴。我個人不承認封禁方針裏面有關解封需要實現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的條款 ,......」當中的粗字就已解釋了Techyan為何經常作無申訴解封的原因。
以上,對Techyan的答辯不滿意,故維持自己最初的意見。--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8日 (三) 11:23 (UTC) 回复
对同一事物的意见相左是没办法解决的。在这里我挑几条自己认为比较有意思的来回应。第一条:最早的讨论是在李4一个IP的用户讨论页开始的。第二条:这个问题我不太好回答,建议你重新反复阅读解封日志,另外详细情况可询其他维基人,或者参见你自己曾经的发言。第三条: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发起解任案。如果当事人一出面回应就没法发起弹劾案的话,那么不管谁都没法弹劾下去了。--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3:15 (UTC) 回复
哟,扰乱,这帽子扣的……我哪条发言扰乱了?当时一个字都没提扰乱 ,现在倒想起来了?谁提点的?人家封禁都是预防破坏,你倒好,秋后算账嘛!--140.180.247.51 (留言 ) 2018年11月28日 (三) 21:16 (UTC) 回复
正在回答。--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4:12 (UTC) 回复
趁机提醒一下你自己“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以及“不是明显违反使用条款”(我不认同金牌雄鹰属于这类,但先按下不表)就不应封禁的实践。--140.180.247.51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4:57 (UTC) 回复
我如果想不好怎么圆的话还能回答?--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4 (UTC) 回复
如果您認為User:金牌雄鷹/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的重大醜聞/製造虛假CU結論事件 沒有違反ToS,那為何您要説「如有,请原封禁者将造谣称WMC与中共有关系者一并封禁,不要偏袒」這句呢?封禁金牌雄鷹和WMC與中共又有甚麼關係呢?--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30日 (五) 07:07 (UTC) 回复
@Techyan :WP:BLOCK :「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如果一個封禁決定有明顯的錯誤,而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又不在線,你可以解除該封禁。但務必解封之前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並在互助客棧其他區進行說明。」查User talk: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21 及WP: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7月 ,閣下似乎沒有通知User:Wong128hk ,又沒有在互助客棧說明解封原因。請問閣下為何沒有遵從方針內的指示?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1月28日 (三) 12:04 (UTC) 回复
同上段MCC2114留言中的第6点,封禁方针当中的这一条款没有得到社群共识。尽管这一条款写于封禁方针之内,但社群曾先后数次讨论这一具体条款的实施问题,最后没有定论。私以为,维基百科无论从五大支柱、善意推定等基本方针、指引中的精神是宽容:对破坏者不手软的同时,对真正有心贡献的人应该是仁慈的。剥夺编辑权限对非纯破坏用户来说是严肃的问题,会严重打击一些编者编辑的信心。当其他管理员对某一封禁存在质疑时,即意味着这次封禁本身的合理性不能保证,此时应该本着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的原则,来信任编者;就是否应该封禁某一用户存疑时,我们应该倾向不予封禁。用简单的话说,解封不合理的封禁不需要什么理由。--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3:08 (UTC) 回复
另外补充一下。“无讨论解封”并不像一些人鼓吹的一样总会导致社群冲突。大多数时候“无讨论解封”的封禁案本来就是存在争议的,而其中争议较小的大多和平解决,没有引发大的冲突,没能引起社群的注意,造成了幸存者偏差 ,再加之一些人的鼓吹,给外人一种“无讨论解封”会导致社群分裂的问题。导致社群纷争的不是“无讨论解封”,而是被封禁者和封禁案本身。封禁案存在争议是很常见的,给贴上“无讨论解封”的标签客观上有助于支持封禁该用户的人。与其让被封禁者跟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其他维基人和其他管理员在被封禁者的讨论页上争论,不如直接解封,反倒还能让当事人继续出来做些有意义的贡献。解封的管理员意气用事是一个问题;但是封禁的管理员因为种种原因(比如自己参与了这个讨论、与被封禁者意见不一致)意气用事,在被封禁者用户页上死缠烂打的事是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后者的案例在中文维基不是没有发生过。这也就是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的重要性。--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3:24 (UTC) 回复
或許這不是管理員選舉,正常來說不應該問問題,可是在抱了一肚子疑惑看你的答辯後,我反而仍然解不了以下的問題:
為何在撤銷封禁前後不通知User:Wong128hk/和他討論?
先不評論你為何對李4 IP的封禁原因,可是為何一開始不使用Schoolblock?
個人不想罵人或者什麼的,但是一位行政員根據使用條款block人本來就是不尋常的事情,可是本人不接受你對事情的淡化。我更不解的是,你在上一次的解任案時明顯已經知悉有不少用戶對你不滿時仍不能謹慎做事,面對質疑,是要硬生生開一個RFDA才能逼人解釋事情嗎(雖然這次和我無關,I am just a clerk)?
--1233 ( T / C ) 2018年11月28日 (三) 18:37 (UTC) 回复
You are just a clerk? The most ridiculous thing I've ever heard of, I would argue. --云间 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4 (UTC) 回复
這裡是RFDA的行政東西。--1233 ( T / C ) 2018年12月9日 (日) 18:17 (UTC) 回复
问User:Techyan :请问如果没有本次解任事件,你是否会回应这些查封解除操作的理由?Bluedeck 2018年11月28日 (三) 22:04 (UTC) 回复
因为我感觉你没太把话说清楚,我来假设你的问题是“如果没有这次解任投票逼你出来,你是否还会回应解封金牌雄鹰一事”。如果我的理解有误,还请你重新提问。
我在答辩里已经表明,如果一直追着不放的不是MCC214,而是其他人;或MCC214没有放言一定要在半年之后开弹劾,我从最开始就会出来回应金牌雄鹰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会涉及到解任投票。解任投票应该是因管理员做错了事,才发起的;但是本次解任投票的发起者本末倒置:单纯为了弹劾才挑起事端,将简单问题扩大化。我不否认在上次弹劾案中自己出现的、承认的问题;我也不否认这次弹劾案中指出来的问题,但就这次解任投票本身,无论是我,还是很多其他维基人,都指出了在最初发起这一投票时动机不纯的问题。
我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是为了把锅甩给别人。只是Bluedeck的问题挑明了问本次解任投票的过失,因此才这样作答。请不要过度解读。
--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3:38 (UTC) 回复
解任投票成立的前提条件除了7张联署之外还有“沟通无效”。如果你及时出面澄清,这个投票一开始就会被宣布无效。你故意不回应质疑才是又一次进入解任投票的根本原因,而不是发起者或者任何别的人。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2月2日 (日) 05:29 (UTC) 回复
“沟通无效”,即沟通无法达到有效。闫就算真的出面澄清,这群扰乱的(指MCC214等维基小学生)压根不听闫的,加真的不知内情的——沟通有效,怎么可能呢?这样看来,就算真的沟通,又有个?用?--痛心疾首 (留言 ) 2018年12月2日 (日) 10:05 (UTC) 回复
諷刺的是,其被封禁的原因同樣都是因為擾亂。--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4:20 (UTC) 回复
顺带,咱一直履行一个原则:不是把“他妈的”“傻屄”“卵”这种话都{{redacted }}了就是文明。只是真的看不惯一群人口中伦理道德、逻辑推理,背后干的又是外人想来比***还肮脏的事情 。嘴长在你们头里,不是拿来给你们干这种事情嘀。--痛心疾首 (留言 ) 2018年12月2日 (日) 10:05 (UTC) 回复
結論是Techyan根本不出面澄清,兩次站內有活動後的ping與站外的呼叫都不理。MCC說必RFDA與第一次詢問原因的間隔差3個月。起頭根本不是MCC,還想把原因歸咎到MCC身上?連溝通都沒有也能知道溝通會無效? ,當行政員不存在嗎?還是維基只剩你所謂的擾亂小學生?--吉太小唯 :Don't Say Lazy. (TALK ) 2018年12月2日 (日) 14:12 (UTC) 回复
小學生,即香港所說的小學雞 ,泛指一切行為及思想幼稚、心智未成熟、經常撩事鬥非和到處生事的人,與小朋友同義。類似於中國大陸形容他人幼稚的詞語「小學生」,延伸為指一個不論年紀多大的人,行為及說話的方面都有如小學生,都有機會被冠為「小學雞/小學生」,大多數用戶指責他人時,只要與對方意見不合或雙方有私怨,便亂指對方為「小學雞/小學生」。--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5日 (三) 10:02 (UTC) 回复
你想多了。不管Techyan回应什么内容,MCC214,或者你,或者别的什么人一定会在2018年11月23日提出罢免联署的。这个事件是时间线的收束,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正如同许显纯不管汪文言给出什么样的供词,他都会根据上层的心意将他在1625年弄死一样。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 (留言 ) 2018年12月3日 (一) 04:00 (UTC) 回复
我不覺得您所提及的用戶會連這解任條件的先決要求也不懂,不怕被告擾亂和遊戲維基麼?建議上面的先讀了Shizhao在客棧的解任討論和其RFDA/8的結果再說吧。--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5:43 (UTC) 回复
我看最应该被提报扰乱的就是你。 打什么Siumai打了一年多,Siumai这条“恶龙”没看出来怎么破坏中文维基,光看到你这个“勇者”今天喷火烧山城,明天吐水灌麦田,吵吵个联署吵吵了半年除了拉上6个支持票(两个还跑路了),1年时间一个条目也没写,挂上一片“拥护共产党”“支持PRC”的用户框,转过头来倒打一耙嚷嚷用简体字的竟然和自己不是一条心,良心大大的坏了。 ,我要是红皮白鑫(这不是别字)都不用麻烦特科动手,自己跳黄浦江了。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 (留言 ) 2018年12月3日 (一) 16:09 (UTC) 回复
您當行政員不存在嗎? 您們除了說擾亂和遊戲維基還有甚麼?連誹謗、人身攻擊、反文明和不遵守禮儀都做齊的話,那中文維基的五大支柱注定完全崩潰,再者,如此人是書生的話,我不相信您的投票意向不會反過來,雖然我會看書生的行為就是了。--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6:59 (UTC) 回复
中文维基支柱崩不崩溃又不是你我说了算,反正我从来没骂过写繁体字 的人,您要是不信自己慢慢找。(对了,“您”字最好后边不要加“們”,否则有叠床架屋之嫌。)Shizhao的前七次罢免时候我都没怎么参与维基,就不用劳心揣测我的想法了。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 (留言 ) 2018年12月3日 (一) 17:10 (UTC) 回复
但部分用戶有保T除書生和有使五大支柱崩潰的傾向就是了,詳見今年在客棧的書生解任討論,再者支持中共不代表就要支持T,T是受社群信任才選上的,理應對方針指引嚴格遵守,但我看不出T有在嚴格遵守方針指引。--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7:21 (UTC) 回复
支持中共的人可干不出来连《毛泽东选集》正文第一页第一句话都能当耳旁风的事儿。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 (留言 ) 2018年12月4日 (二) 03:51 (UTC) 回复
(?)疑問 :“谁是我们的敌人?” ?--You Table 2018年12月29日 (六) 14:46 (UTC) 回复
這還真要看他回應什麼內容,但現在只能觀測到無回應以後的時間線,你也沒辦法真的觀測到有回應後的時間線,你心裡就覺得某些人有機會就要搞Techyan。我只針對這「爭議操作後千呼萬喚也始不出來」的行為。我也不敢置信第一次就是無回應被RFDA,第二次不是檢討改進,而是想著反正也會被RFDA乾脆一開始就不要回應。這心態合適嗎?我認為不。--吉太小唯 :Don't Say Lazy. (TALK ) 2018年12月3日 (一) 05:55 (UTC) 回复
我不惮以任何恶意揣测一个将所有简体字用户当成敌人的红皮白鑫。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小鹰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 (留言 ) 2018年12月3日 (一) 06:30 (UTC) 回复
开了联署又怎样,“當行政員不存在嗎?”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2月3日 (一) 07:11 (UTC) 回复
以贵站行政员的作用,我只能当他们不存在,对不住了。--云间 守望 2018年12月7日 (五) 03:13 (UTC) 回复
麻煩WQL 詳閱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 和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 的「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一遍。--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7日 (五) 07:15 (UTC) 回复
离题讨论区
@MCC214 : "Techyan ':' "? 您是在帮techyan回答吗?请问您是techyan还是techyan儿子? 吐槽 就算是儿子也不能帮他回答吧?--LabMem No.SHJJ Contact Me 2018年11月29日 (四) 10:53 (UTC) 回复
上面的代入是以Techyan的答辯理由綜合出來的結論。--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1:00 (UTC) 回复
bluedeck的问题我先晚点回答,在此我摘录一下我早些时候答辩内容的原话。在外面已经有人对MCC214的表达能力提出了质疑,我也来质疑一下你的阅读理解能力。
并且我上面的理据并非“在几个月后的今天才适用,在我刚解封金牌雄鹰的时候不适用”,我当然可以早出来解释
学业压力是我不太愿意活跃在站内解释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我只要出面回应,讨论势必会没完没了;另外要不然我也没有太多时间搭在维基百科上。再加之MCC214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我更没有理由在最开始浪费时间和口舌跟在社群中处于极少数,不达自己“目的”不罢休的人诡辩。
识得唔识得啊?我今天用了次deltalk,算得罪了你一下。--Techyan (留言 ) 2018年11月29日 (四) 15:43 (UTC) 回复
上面我說的六條質疑已經發表了我對您答辯的意見,如您要強行說我本人的言行是詭辯,隨您,反正已經有30多人相信您說的「詭辯」了,還有,請自己想想看為何上次有30多人反對您被續任,今次暫時有10多人反對您被續任?--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12 (UTC) 回复
@Techyan :我仍然时不时地用自己一直以来基于有关要求控制的傀儡帐号进行编辑 [來源請求] 。—john doe 120 (talk ) 2018年11月29日 (四) 02:51 (UTC) 回复
他在上次解任投票前后已经表达过“绝对不会按照方针要求在解封前与施加封禁的管理员沟通”的意思了。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34 (UTC) 回复
正確些來說應該是指Techyan的CU員選舉[41] 。--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24 (UTC) 回复
我觉得Bluedeck这个问题没必要问了,这几个月解没解释,什么时候出来解释的,大家都看在眼里。--140.180.247.51 (留言 )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21 (UTC) 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已由李4於2018年11月29日 (四) 18: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
互助客棧 或向
管理員 反映。
他原话自己说的就是特地等到投票开始才出来的,而要等到投票开始才出来回复是因为这投票是MCC发动的,如果MCC没故意挑事的话直接在最开始就出来了--黑暗雄鹰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48 (UTC) 回复
相關討論串存在有四個月時間,最先由1233開的,我只是將此和李4事件重開一條串來說,請您在發表言論前,看一看討論串再說吧。--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23 (UTC) 回复
Techyan上面的解释,恰恰证实了MCC的推断: 不太可能 --140.180.247.51 (留言 )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44 (UTC) 回复
这位普林斯顿大学的同学,我建议你好好学习一下逻辑谬误 。你我都在猜techyan的意思,我根据上下文给了个理解,你上下文也不看也不引用也不分析直接给了个结论,贵校如果都这水平的话那我找时间也申请看看好了--黑暗雄鹰 2018年11月29日 (四) 23:36 (UTC) 回复
等等,既然“如果MCC没故意挑事的话直接在最开始就出来了”,那么MCC从一开始的讨论到最后的解任都有参与,就和我说的不谋而合了。对了,如果要给我校贡献申请费的话热烈欢迎!--140.180.247.51 (留言 ) 2018年11月30日 (五) 01:31 (UTC) 回复
@Techyan : 這次投票拉了多少票?(1 )—john doe 120 (talk ) 2018年11月29日 (四) 09:21 (UTC) 回复
“
爸爸,我给你跪下了还不行吗?我没有被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所以绕过封禁无从谈起。听懂了吗?我,作为一个人,现在被禁止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所有页面,除了自己的用户讨论页。听懂了吗?我现在去编辑英文维基百科是不是也算绕过封禁?被处罚的是我这个人,听懂了吗?只要我还是我,在这一周里我就不可以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页面。唯独这个页面我仍然有编辑权利,听懂了吗?UjuiUjuMandan并没有被剥夺编写这个页面的权利,所以我没有被剥夺这个权利,听懂了吗?您有权要求他们也剥夺我编辑这个页面的权利,但在他们剥夺我这个权利之前,我就没有绕过封禁,听懂了吗? --122.211.109.58 (留言 ) 2018年11月6日 (二) 06:17 (UTC) 回复
”
鄙人从来没有组织过、也并未计划组织什么打狗队或者踩气球帮之类,这类高帽子恕不接受 。螺钉为了鄙人仗义执言而被关小屋,鄙人公开(而非选择私下)向他表达感激,是尊重螺钉,也尊重维基每一位同仁。况且鄙人窃以为,维基百科尚且能做到容忍编辑之间坦诚公开的致谢吧。至于我提请阁下VIP长达三轮、螺钉替我提请VIP一次(把他卷入),这四轮提请均没有得到管理员的处理;但MCC214只提请一次就能做到如此长久,鄙人惊叹程度,应甚于阁下数倍。Walter Grassroot (留言 ) 2018年12月14日 (五) 05:01 (UTC) 回复
跟腳本走很難嗎?令,我正在考試期。--1233 ( T / C ) 2018年12月5日 (三) 16:40 (UTC) 回复
發起人MCC因人身攻擊,已被禁封7天。如果他的禁封令此次投票無效是他自作孽。—以上未簽名 的留言由61.238.7.160 (對話 )於2018年12月9日 (日) 14:06 (UTC) 加入。 回复
問:為何要將Techyan的解任投票上綫?
答:
金牌雄鹰創建的User:金牌雄鹰/中国维基媒体用户组的重大丑闻/制造虚假CU结论事件 被管理員定性為誹謗而被管理員永久封禁,但Techyan在金牌雄鷹被封禁後所作出的封禁申訴被Aoke1989拒絕的情況之下[68] ),便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69] (由聯署人提報上WP:AIV [70] 前已被多次警告[71] )。
李4同意别人替其在其用戶頁加個聲明說是改用IP[72] ,但就被Techyan説成「被滥用的开放代理」,而此封禁在其在客棧請求Techyan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73] 的四小時後[74] 發生,而此IP是有人解封而不是沒有人解封 ,Techyan隨意封禁和解封,封了又解[75] ,如同遊戲規則。
問:誰人是此次解任投票的推手?
答:硫酸銅=CuSO4=User:CopperSulfate[76] 。
問:為何只有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 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 是有過投票的?
答: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1次 Jasonnn擾亂,宣告無效了。
問:聯署發起人和組織有關係?
答:聯署發起人不是WMC的成員,亦不是WUGC和WUGHK或任何組織的人。
問:為何聯署發起人一直要去將Techyan解掉?
答:聯署發起人對Techyan的為人和在站内的行為太清楚了。
問:在此次解任投票當中支持和反對一方均有鐵票成分?
答:没有鐵票那是騙您的,如反對一方就有WMC鐵票[77] 。
問:為何兩次解任投票都是反對一方佔多數[78] ?
答:看Techyan的背景[79] 。
問:如果沒有因聯署發起人挑起的繁簡之爭,那Techyan的解任投票也許會成功?
答:想都別想,解了Techyan是WUGC的最終目的,WUGC就是黨爭最終的贏家,WMC絕對不會讓此事發生的。
問:聯署發起人發動此次解任投票的目的?
答:結束黨爭,讓社群運作重回正軌和使方針指引重新得到有效執行。
問:為何兩次解任投票的第一天都是反對一方投最多票的一天[80] ?
答:一天定結果,支持一方投多少也沒用。
問:如果再有解任投票,那也許會成功?
答:聯署一萬次結果都是一樣的[81] 。
問:為何聯署發起人認為Jimmy的腳本核對已在Techyan解任投票表達立場的用戶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自動計算器有問題?
答:不是今時今日的事情,早在上次的解任投票 ,有人已就此問題發表過意見[82] [83] [84] ,另見User_talk:金牌雄鹰#相關投票為何我劃了無效 和User:MCC214/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已投票者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
以上。--MCC 214 #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4日 (二) 11:55 (UTC)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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