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简称武警北京总队,是武警内卫总队,正军级,机关驻地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15号[1]。 沿革1966年6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北京市总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二师,隶属于北京卫戍区建制。1983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二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为正师级单位,隶属于武警总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建制。1991年5月,武警北京总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第一总队。同时,以原武警北京总队一部及野战部队一部合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第二总队。199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升级为副军级[2]。1999年,武警北京市第一总队和第二总队合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2008年11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调整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等级问题的批复》的命令,武警北京总队、武警新疆总队升格为正军级[3]。 1989年12月12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北京军区陆军第六十五集团军守备四师和守备三师一部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第二总队,直属武警总部。所辖部队分别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第二总队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支队,原营、连改为大队、中队,原排、班的名称不变。1990年11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武警北京市第二总队和北京市总队第十三支队调防的批复》(国函〔1990〕97号)下发,武警北京市第二总队和武警北京市总队第十三支队分别由沙河机场、大兴县安定调防进驻新营房[4]。1995年5月,武警北京市第二总队编入武警北京总队序列。1999年2月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第二总队为基础,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三师,直属武警总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第二总队番号撤销。 2017年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前,武警北京总队下辖三个师和总队各直属单位。 武警北京总队第一师下辖:
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师下辖:
武警北京总队第三师下辖:
直属队包括: 直属单位包括:武警北京总队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武警军乐团等。 2017年,在武警部队调整改革中,武警北京总队体制编制调整。 编制2017年改革后,武警北京总队下辖部队有以下副师级(正旅级)支队:
历任领导
第二总队领导
参考文献
参见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