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介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体系。1950年武警部队的前身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成立,1955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并授予军衔。1982年武警部队重新成立后,于1988年设立了新的警衔制度,之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1]。 作为实行兵役制的准军事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基本相同,仅在用词和配色上有所区分[2][3]。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武警部队警官在警衔前冠以“武警”,专业技术警官在警衔前冠以“武警专业技术”[2]。 警官警衔根据1955年军衔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共设置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共3等13级警官警衔。时任公安部长罗瑞卿为唯一一位公安军大将。其肩章和领章样式配色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相同。 根据1988年12月17日公布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武警部队设置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共3等9级警官警衔,含士官和士兵在内则为6等15级[2]。1989年,武警部队首次举行授衔仪式[1]。1995年7月,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武警部队总部升格为正大军区级。武警部队相应增设武警上将警衔。 1993年将士兵警衔由3等6级增设为3等9级,1999年将士兵警衔由3等9级精简为2等8级,2009年又改为2等9级,现行警衔分为5等19级[4] [5]: 07式警服下表列出了现行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含学员衔,图样为现行的07式警服肩章。[3]
87式警服下表列出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含学员衔,图样为已停止使用的87式警服肩章[3]。
士兵警衔2022年式士兵警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次修订,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自此,志愿兵役制士兵的称呼正式从“士官”变为“军士”。 2022年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分别为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列兵。[6]。
2009年式士兵警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最新的士官制度始于2009年[7]。其中,高级士官包括一级警士长、二级警士长、三级警士长;中级士官包括四级警士长、上士;初级士官包括中士、下士。 下表列出了2009年士官警衔在07式警服体系中的肩章标识。此外,二级警士长至下士警衔肩章,同时亦为1999年士官警衔六级至一级士官在07式警服体系中的肩章标识[3]:
1999年式士兵警衔下表列出了1999年式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警衔。其中,高级士官包括武警六级士官、武警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包括武警四级士官、武警三级士官;初级士官包括武警二级士官、武警一级士官[3]。 1993年式士兵警衔1993年警衔制度里的士官警衔区分为两种。警士长指经过军事院校或者士官训练机构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而专业警士指服现役满五年、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士兵[3]。 在1993式士官警衔中,士官包括武警四级警士长(武警四级专业警士)、武警三级警士长(武警三级专业警士)、武警二级警士长(武警二级专业警士)、武警一级警士长(武警一级专业警士);警士包括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3]。 1988年式士兵警衔1988年警衔制度里的士官警衔区分为两种。警士长指经过武警军事院校或者士官训练机构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而专业警士指服现役满五年、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士兵[3]。 在1988式士官警衔中,士官包括武警警士长、武警专业警士;警士包括武警上士、武警中士、武警下士[3]。 专业技术警官警衔07式警服
87式警服
文职干部肩章现行的武警07式警服对非作战部队,即文职干部和仪仗队、军乐队等的肩章作了特殊规定[3]。其中,图示的仪仗队肩章已于2014年废止。
参考文献
参见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