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官邸
中華民國總統官邸是中華民國總統的正式居所,由中華民國政府提供予總統及第一家庭於其任職期間入住。現址自李登輝就任總統後開始使用[1],位於臺灣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及愛國西路交會處,與博愛特區相鄰。 沿革1948年行憲後,蔣中正與李宗仁依《中華民國憲法》分別就任中華民國總統與中華民國副總統,此時中華民國政府尚未提供正副元首官邸,兩人均各自居住於原有在南京市的寓所。隨著中華民國政府遷台,總統蔣中正最初以陽明山的“草山招待所”暫為住所,1950年士林官邸完工正式後搬遷入住。隨著陽明山管理局被劃入臺北市,後來歷任總統的官邸也皆位在臺北,惟位置並不固定;直到李登輝就任總統後,才以其擔任副總統期間位於重慶南路上、距離總統府相當靠近之官邸作為總統的正式居所,並延續至今。 總統官邸作為總統的居所,早期並未將其法制化,僅單純將總統個人的寓所稱為官邸,並隨著人事更迭而改變;直到1990年代臺灣民主化以後,官邸作為法定居所的制度才正式確立。現今總統官邸除了作為總統的住所外,也經常成為總統接見外賓和議事之處,儼然已不單單僅具備休憩性質。 ![]() 歷任總統官邸
註:受第二次国共内战影響,總統蔣中正於1949年1月21日宣佈「下野」,由時任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1949年4月23日南京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佔領,期間蔣中正與李宗仁旅行於中国大陆與臺灣各地指揮作戰,並無固定之總統官邸。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蔣中正於1950年3月1日在臺北宣佈「復行視事」,繼續行使總統職權。 副總統官邸
中華民國副總統的官邸情形早期與總統類似,政府皆未提供正式居所予副總統及其家屬,故早期「副總統官邸」即是指副總統個人寓所。在未法制化前,副總統官邸多位於首都臺北市,如陳誠已拆除之官邸位於大安區信義路二段20巷1號之1、嚴家淦官邸位於中正區重慶南路、謝東閔及李元簇之官邸皆位於中山區大直、李登輝任副總統早期之官邸位於大安區大安路二段等。 2002年,陳水扁政府始着手修繕陳誠家族位於仁愛路的舊宅(由陳履安兄弟捐贈給政府,作制度化官邸之用[3]),將其改建為副總統官邸、並將官邸法制化,由時任副總統呂秀蓮率先入住。後續馬英九政府時期的兩任副總統蕭萬長和吳敦義並未遷入,而是居住於自宅,僅將官邸做為會客場所使用;直到陳建仁就任後,官邸才又恢復為副總統的實際居所[4][5]。 安全維護目前總統與副總統官邸的維安工作由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統合指揮侍衛編組、便衣編組、武裝編組、警察編組,並區分侍衛區、內衛區、中衛區、外衛區,共同維護警衛對象、家屬及其住所之安全與安寧[6],隨後衍生為總統就任時自行選定維安任務代號。而總統副總統官邸也隨維安代號的改變,而有不同的別稱。警衛室代號取意不同,則往往展現當時國情、政權輪替,總統治國風格與理念等。 總統警衛室
副總統警衛室
註: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副總統李宗仁未曾至臺灣履行職務,因此並無官邸,故不予以羅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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