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或裝備
照片
伤害性
備註
護甲
無
保護身體,於與警方對峙前線最為常見,用於減少警方橡膠子彈及催淚彈等非致命武器的衝擊傷害。
頭盔
無
保護頭部,有工地頭盔、電單車頭盔以至Wargame頭盔等,用於減少警方橡膠子彈及催淚彈等非致命武器衝擊傷害。
防毒面具
無
保護呼吸道,由初期普通外科口罩,到中期的豬咀 至後期的全覆式防毒面具 ,用於抵擋警方催淚彈。
弓 及箭[ c]
視被命中的身體部分而定,最高可致命
在7月28日港島區衝突中、理大及中大衝突中,警方在現場檢獲射擊運動用的弓和箭。[ 87] 有人曾在十一月十二日中大 、十四及十七日理大衝突 期間發射弓箭,於十七日射中一名警察傳媒聯絡隊 警長 左小腿,已送院治理[ 88] 。
11月28日,警方在理大搜獲12把弓、自製弩、200支箭。[ 89]
汽油弹
可引发不同规模的燃烧,可烧伤区域内人员或造成致命伤害
多次被使用(過去五個月製造、使用超過一萬五千枚)。
被查獲之未使用汽油彈 及製作材料(部分,包括及不限於在遊行、集會、示威、衝突中拘捕後搜獲):
2019年:
7月21日,警方於7月21日港島遊行 後檢獲1枚汽油彈。[ 90]
8月31日,警方在港鐵 太子 拘捕一個13歲男孩,搜出2枚汽油彈。[ 91]
9月7日,警察在旺角 清場时截查一個青年,揭发其背包涉藏1枚自製汽油弹。[ 92]
9月21日,警方當晚驅散示威者期間,拘捕一名理大學生,搜出1枚懷疑汽油彈。[ 93]
9月30日,警方在灣仔一單位內檢獲大量可以用作製造汽油彈的用具及物料,包括30個內有釘的玻璃樽、鎂粉、鋁粉、天拿水、白電油、洗衣粉。[ 94]
10月1日,警察突擊搜查灣仔一個單位時,搜獲約18公升的電油、大量空的玻璃瓶,以及用作引火的布碎。[ 94]
10月3日,一名男子在沙田大涌橋路瀝源橋襲擊警察,並將藏有6枚汽油彈的背包丟入城門河。[ 95]
10月13日,兩名男子在將軍澳 被警察各自搜出2枚,共4枚懷疑汽油彈。[ 96]
10月14日,沙田公園 發現20枚懷疑汽油彈。[ 97]
10月13日,有人在大埔 運頭坊近運頭角休憇處,被警察搜出3枚汽油彈。[ 98]
10月20日,警方於大埔教大 截查車輛時,在一輛的士及一輛七人車上共發現43枚懷疑汽油彈及製作材料。[ 99]
11月2日,警方在灣仔 一個單位及元朗 一工廈分別檢獲180枚及10枚汽油彈。[ 100] [ 101]
11月10-11日,兩名男子涉在屯門 分別管有3枚及1枚汽油彈被捕。[ 102] 10日,一名休班消防員於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一名署理警長,並且涉嫌同日同地管有4枚汽油彈。[ 103]
10月13日,兩名男子在荃灣被分別搜出2枚及1枚汽油彈。[ 104]
11月2日,一男子在元朗被搜出4枚汽油彈,並在其住所發現管有7桶約100公升汽油及一枚汽油彈。 [ 105]
11月11日,防暴警察於屯門 V City外拘捕兩男兩女,其中一男一女被指在其私家車上搜出汽油彈。警方在車尾箱內檢獲未製成的汽油彈,另於黑色膠袋中取出數枚汽油彈。[ 106]
11月17日,城大 附近天橋下發現約十枚懷疑汽油彈。[ 107]
11月18日,警方在香港中文大學 搜獲超過3900枚汽油彈。[ 108] 同日,一浸大哈薩克交換生在油麻地彌敦道與佐敦道交界攜有1枚汽油彈而被捕[ 109] 。
11月19日,有途人於尖沙咀 加拿分道近金巴利道發現約30枚汽油彈。[ 110]
11月22日,旺角 洗衣街後巷發現74枚汽油彈。[ 111] 同日,警方在香港浸會大學 發現約500枚汽油彈。[ 112]
11月23日,浸大 宿舍外山坡發現84枚懷疑汽油彈。[ 113]
11月28日起截至12月2日,警方於香港理工大學 共檢獲4,296 枚汽油彈。[ 114]
12月13日晚上,城市大學 表示在校園內發現幾箱懷疑汽油彈,基於安全考慮,已即時通報相關政府部門處理。[ 115] 警方表示在校園內檢獲34枚汽油彈。[ 116]
12月31日,警方在慈雲山 一處行山徑附近發現懷疑製造汽油彈原材料。六桶懷疑汽油棄置在慈雲山法藏寺附近山坡,警方指,現場亦找到51個空的玻璃瓶,相信是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估計足夠製作一百枚汽油彈。[ 117] [ 118]
2020年:
1月1日,一名17歲學生於民陣元旦遊行期間,因被指藏有鎚、鎅刀及一樽不明液體被捕,而他被指管有的該樽不明液體疑為汽油彈,已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 119] 。
1月5日,警方接報指,有人在遮打花園 附近花槽發現可疑物品,隨即報警求助。警方及消防員隨即到場,經初步點算後,發現約有18支懷疑汽油彈。[ 120]
1月11日,長沙灣 元州邨商場地下美心西餅,多名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男子手持武器闖入店內大肆破壞後,店內遺下3枚懷疑汽油彈。[ 121]
4月13日,葵涌警署破獲汽油彈案,有少年被搜出藏有汽油彈,並在警署外起出一批汽油彈,但後來發現是警務人員自編自導自演案件,[ 122]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一名38歲警長在4月20日被捕。事件涉嫌有警務人員安排被捕人士擺放汽油彈,並疑扮作及時作出拘捕,破案的警員亦可藉此立功。
遊行、集會、示威、衝突中使用(部分):
2019年:
2020年:
1月1日,凌晨約二時,有約5人於屯門車廠站,進入一輛往屯門碼頭方向的615P輕鐵,在頭卡車廂內縱火,車內乘客立即離開,無人受傷。車長用滅火筒將火救熄,輕鐵610及615P綫需要改道,不停屯門美樂站至青雲站。另外同樣在凌晨約二時,屯門車廠職員在閉路電視畫面見到,有人向車廠範圍掟汽油彈,一輛停泊在車廠內的港鐵雙層巴士著火,職員自行救熄火種,發現巴士左邊車身受損,玻璃破裂,事件中無人受傷。[ 168]
同為1月1日,警方表示,凌晨時分,示威者於旺角彌敦道投擲汽油彈,亦有人佔據彌敦道及山東街一帶。[ 169]
1月5日,上水大遊行期間,區內有大量防暴警駐守。距離遊行路線一段距離的上水警署,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署內發射催淚彈驅趕。[ 170]
1月6日,深水埗遭兩名黑衣人投擲至少1枚懷疑汽油彈及石油氣樽襲擊,當時店內有一至兩檯客人,幸無釀成傷亡。[ 171]
1月8日,元朗一名15歲少年涉嫌投擲懷疑汽油彈被捕,事件中沒人受傷。[ 172]
1月11日,長沙灣元州邨商場地下美心西餅,多名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男子手持武器闖入店內大肆破壞並投擲至少一枚汽油彈。[ 121]
2月29日,有示威者在旺角投擲多枚汽油彈[ 173] 。
玻璃樽
割傷或致命
示威者多次投擲玻璃樽向警方[ 174] 。
腐蝕性液體[ d]
腐蝕性燒傷或致命
多次被使用。[ 175]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向在場警員投擲懷疑含有不知名液體的水彈,令現場警務人員受傷。當中有人員呼吸困難及皮膚紅腫,共13名警務人員已送院接受治療。[ 176]
2019年10月1日,屯門大會堂 外,防暴警員遭數十名示威者包圍及潑腐蝕性液體,最少二名警員、一名示威者及六名記者不及走避被腐蝕性液體灼傷手腳及面部,救護員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療。[ 177] [ 178] [ 179]
2019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學衝突 中,示威者從校園實驗室危險倉盜走不少危險化學品及易燃品,中大至少失去三種高危化學品,包括十七點五公升的濃硫酸 (Sulfuric Acid)、八十公升的濃硝酸(Nitric Acid)和二點五公升的己烷 (Hexane),其他失物仍在點算中。[ 180] 12月5日,城門水塘 燒烤場發現大批化學物品事件中,不排除部分化學品與中文大學實驗室被偷走化學品有關。[ 181]
2019年12月14日,警方在城市大學檢獲12枚鏹水彈。[ 116]
2020年1月11日晚上7時許,長沙灣元州邨商場地下美心西餅,3至5名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男子手持武器闖入店內大肆破壞,期間,有人持鐵錘砸毀一幅玻璃櫥窗,並投擲汽油彈,其後更淋潑腐蝕性液體,一名35歲姓寶女顧客慌忙走避,惟腳部仍被濺中受傷,後店內遺下一枝懷疑通渠水。[ 121]
易燃液体
燒傷
除製作成為燃烧瓶,也有直接點燃燒人 。
2019年11月11日,一名男子於馬鞍山 與示威者爭執期間,被黑衣示威者潑淋易燃液體並點燃,送院搶救時處於危殆狀況,後證實四成皮膚二級燒傷。[ 182]
地砖或石块
鈍器傷害,若擊中無保護之頭部會致命
示威者多次挖起路面地磚,並在示威中投擲向警方。[ 183] [ 184] [ 126] [ 128]
2019年11月13日,上水一70岁罗姓男子懷疑被示威者投掷的砖块击中头部,当场昏迷,次日晚间宣告不治。(有爭議,有輿論認為事主在雙方衝突混亂間,遭親政府暴力滋事分子擲物誤中擊斃)[ 185] [ 186] [ 187]
塑膠水瓶
輕微疼痛至瘀傷
視乎瓶內液體容量(重量)而定。
煙霧彈
擾亂對方視野
使用較少。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投擲懷疑煙霧彈於立法會內。[ 188]
2019年7月21日,有示威者曾掟出一塊煙餅,隨即被淋熄。[ 189]
2019年8月1日,警方在天水围天瑞邨瑞满楼一房间检获约一批制成及半制成的烟雾弹。[ 190]
2019年12月1日,警方聲稱有數百名暴徒在梳士巴利道近帝國中心一帶投擲多枚煙霧餅。[ 191] 但警方在翌日記者會上一再改變說法,最終版本改稱有人投擲磚塊、玻璃樽。
2019年12月13日,警方表示在香港城市大學 校園內檢獲20支粉塵彈。[ 116]
2019年12月15日,有人於沙田港鐵站A出口外的巴士總站投擲煙霧餅。[ 192]
氣槍
瘀傷,射中眼睛或可致盲[ 193]
2019年11月28日,警方在理大搜獲1支氣槍。[ 89]
镭射笔[ e]
能即時干擾被照射方的視線,如長期直射眼睛會有傷及視力的風險甚至失明;同時也能干擾攝像器材運作[ 195]
示威者在大部分警民衝突中集中使用鐳射筆干擾警方視線,照射時一般與目標相隔十多米至數十米距離,通常因雙手自然震動而不斷晃動,極難長時間固定照射一點。而警方於2019年8月6日於深水埗拘捕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指他藏有10支長18厘米的「鐳射槍」。警方曾在記者會示範使用繳獲的鐳射筆以約一米距離固定照射紙張,10秒内紙張被烧黑。[ 196] 警方表明使用雷射筆照視警員,會視作襲警。然而在之後多次集會中[ 197] ,市民亦有重複警察的實驗,使用多支鐳射筆集中照射其他事物,但未如預期結果造成灼燒效果。亦有專家指出警方示範未能證明繳獲的鐳射槍所發出的激光必定傷眼[ 198] 。
疑似天拿水 弹
燒傷
2019年7月21日遊行結束後,及至晚上9時許,中區警署近中景對開,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的疑似天拿水彈,現場傳出強烈的天拿水味。[ 199]
棍棒 [ f]
痛楚及腫痛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中曾被使用。[ 128] [ 200]
削尖鐵枝
刺傷,嚴重可致命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聲稱示威者多次尖鐵支刺向警員,並在衝突當中多次擲向警方,最直接的例子是在2019年8月25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 中,示威者突襲單獨巡邏的警車以及圍攻在眾安街 單獨巡邏的警方小隊,部分警員因此受傷。[ 201] [ 202] [ 126]
垃圾桶(從高處投擲)
高處拋擲可干擾對方行動,投擲至無保護之頭部會受傷,嚴重可能致命。[ 203]
2019年8月17日晚上,有警車在旺角道天橋下被垃圾桶擊中,有警員因此向行人天橋發射一枚布袋彈。政府發言人及警方分別譴責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聲稱此舉嚴重威脅在場警員及在附近市民記者的人身安全[ 203] [ 204] 。
雨傘
傘尖可导致刺傷,同時可以完全遮擋使用者面部[ 205]
示威者在絕大部分警民衝突以及和警方對峙當中使用,並經常利用雨傘遮擋其他示威者各種行動以避免他們的身份暴露,而在2019年8月25日,有路人司機因不滿示威者在荃灣 德士古道筑起路障阻碍通行,被示威者用傘尖擊傷頭部[ 206] 。
警方表明若示威者架起傘陣,會視作對抗行為,會即時強硬鎮壓。
彈弓及鋼珠
瘀傷,射中眼睛或可致盲,严重可致命[ 207]
土製彈叉質素參差不一,實際殺傷力要視彈叉質素、使用彈珠種類、使用者熟練、訓練程度等因素而定。
2019年11月17日,一名防暴警察於理大 鎮暴時,面罩被示威者發射鋼珠擊中,但並無受傷。[ 208]
手推車(推向個人或人群)
撞傷,配合纵火可引致燒傷
2019年7月28日示威时,有示威者曾将燃烧的手推車推向警察[ 175]
路牌及重型雜物
高处抛掷可致命
多次被使用。[ 175]
鸡蛋、墨汁及喷漆
污染、侮蔑對方和發洩為主
示威者在所有示威以及警民衝突當中利用噴漆在地面、建築、公路、交通設施、石壆噴上示威標語和侮辱性言論以發洩不滿和造勢用,有示威者會以噴漆塗污、遮蔽閉路電視鏡頭,亦有噴向異見人士身上及面部。有部分衝突期間,有人疑將噴漆罐投入被點燃的雜物,引致輕微爆炸。投雞蛋和墨汁彈比較少被示威者使用,例如在2019年7月21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 攻擊中聯辦大樓上的國徽 [ 209] 。
水喉通
瘀傷或致命
以长竹和水喉通插向尚未佩戴防毒面罩的警员颈部、嘴巴和眼睛等[ 210] [ 211] 。
屎水
污染或可导致感染,但更多是侮蔑對方為主
由厨余及粪便混合而成[ 211] 。
灭火器
擾亂對方視野
用於扔到道路中央阻碍交通[ 212] ,
曾用於「私了」異見人士[ 213] ,
亦被示威者用作對施襲者反擊[ 214] [ 214] [ 215] 。
自行车
瘀傷或致命(高處擲下)
放置到道路、鐵路軌道上堵塞交通[ 216] ,以及投擲向警員。
2019年10月7日晚上,一名警員在將軍澳驅散示威期間,被人從高處投擲單車襲中頭部,受傷倒地,他頭及頸部重創。[ 217]
鎅刀/利器
割伤或致命
2019年10月13日,有防暴警察在观塘站处理案件期间被示威者从后用利器割颈,右側頸部有5厘米深的傷口,靜脈和聲帶被切斷。[ 218] [ 219]
疑似土製炸彈
可引发不同规模的爆炸,可炸傷区域内人员或造成致命伤害
視乎製作材料及爆炸時附近人員接近範圍,通常用於戰爭或恐怖襲擊。
2019年7月19日,警方在荃灣 的一棟大樓內檢獲了大批爆炸物,警方稱爆炸物為TATP烈性炸藥,並稱這是他們所偵獲的最大規模的TATP製品。[ 220]
2019年10月13日,警方在旺角 花糟內首次發現以手提電話遙控土製炸彈。[ 221]
2019年10月18日,警方在大角咀 一處唐樓單位搗破一個土製炸彈工場,在單位內搜出大量懷疑汽油彈和自製炸藥原材料、至少2個手提電話引爆裝置及無人機和投擲器。[ 222]
2019年11月17日,警方於明愛馬鞍山中學 檢獲兩包共重約三克重的「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炸藥,並即場拘捕兩名分別 17 及 18 歲的男生。[ 223]
2019年11月18日,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拍攝到,理大 現場有石油汽罐及螺絲釘製成的疑似土製炸彈。[ 224]
2019年12月9日,灣仔 皇后大道東華仁書院 外面斜坡,發現懷疑土製炸彈,內含有屬於烈性炸藥的硝酸銨成分及鐵釘,倘引爆炸彈,受影響範圍約50至100米可以致命。[ 225]
2019年12月14日,警方於屯門拘捕三名男子,涉嫌於小冷水路一偏僻處試驗引爆遙控炸彈,檢獲遙控器、少量化學品及防具。[ 226]
2020年1月14日,警方於旺角一單位檢獲一個土製金屬水喉管炸彈;同時亦於上水河壩村一村屋,搗破一個製造爆炸品的實驗室。檢獲的土製金屬水喉管炸彈,已製作完成且威力驚人;該炸彈長8吋,用金屬水喉管製成,重約1.5磅。爆炸品處理課人員,經評估並疏散受影響樓層住客後,於現場將該爆炸品安全拆除,並將內裏約40克低性能炸藥移除。在場人員在受控制環境下處理該炸彈,而移除期間曾發生輕微爆炸,有金屬蓋彈射而出,擊穿大廈防煙鋼門,以致造成一個大窿;相信該爆炸品如用作傷害他人時,可理解需要透過點火或摩擦引發爆炸,但若將它有如手榴彈般操作,舉例如投擲進一輛私家車的車廂內,足以炸死車上所有人。[ 227] 16日,警方再次展開搜查行動,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聯同重點搜查隊、警犬隊、快速應變部隊,押同被捕的29歲男子前往該村屋搜證。其間警犬曾在附近農田搜索,最終挖開泥土後,發現一包以膠袋裝載、共100克懷疑烈性炸藥的黃色粉狀物,疑是爆炸品實驗室的製成品,被爆炸品處理課檢走。[ 228]
疑似壓縮氣燃料爆炸品
可引发不同规模的爆炸,可炸傷区域内人员或造成致命伤害
視乎製作材料及爆炸時附近人員接近範圍,通常用於戰爭或恐怖襲擊。
2019年10月31日,警方於荔枝角道天橋發現1輛密斗車,並發現10個壓縮氣體燃料製成的爆炸品,是警方首次檢獲涉及壓縮氣燃料爆炸品。[ 229]
2019年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學發現有與汽油彈捆綁在一起的壓縮氣體燃料所造的爆炸品。[ 230] 於28日,警察於理大蒐集100枚綑綁着卡式石油氣罐的汽油彈,料增加殺傷力。另亦找到921樽卡式手提氣罐。[ 231]
2020年1月11日,長沙灣元州邨商場地下美心西餅,多名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男子手持武器闖入店內大肆破壞後,遺下6個懷疑石油氣罐。[ 121]
煙花
阻嚇作用、燒傷或引燃易燃物
使用較少。
2019年10月1日夜晚,示威者曾於港鐵深水埗站 一個出入口附近燃放多枝煙花。[ 137]
2019年11月13日,示威者曾於中文大學二號橋發射煙花炮。
2020年1月1日,示威者曾於旺角燃放煙花,而附近就有民居。[ 169]
渠蓋
鈍器傷害,若擊中無保護之頭部可能會致命
2019年12月1日,一名男子在旺角自行清理示威者築起的路障時,被一名戴口罩男子以渠蓋擊頭,頭破血流、一度失去知覺,癱坐路面,其手機不知所終。男子腦部積血,頭部縫10針,未有生命危險。[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