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是辛亥革命期间1911年11月15日至1912年1月28日期间独立各省为筹组临时中央政府而成立的过渡性议政权力机构。该机构起初由各省独立后成立的都督府派出的代表组成,后来未独立各省的谘议局也派出代表参加。在中华民国建立后,1912年1月2日至1912年1月28日该机构曾经一度代行临时参议院职权,直到南京临时参议院建立。[1] 组成1911年11月9日,湖北军政府致电各省,请各省派代表到湖北商谈筹组临时中央政府事宜。11月11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联名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提议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谈,陈其美表示赞成。1911年11月12日,江蘇都督府代表雷奮、沈恩孚,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爾登从苏州发出向沪军都督陈其美通电,促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討籌組臨時政府事宜。通电中提出,各省都督府和谘议局各派代表一人出席会议,只要两省以上代表到会即开议。 组织全国会议团通告书稿[2]
11月15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代表在上海老西门外方斜路江苏教育总会举行首次会议,議決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1] 后续会议此后湖北军政府和江浙军政府之间开始为联合会所在地发生争议。11月24日,在上海的联合会决定迁到武昌开会,各省留一人在上海“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11月底到12月初,湖北、湖南、福建、江苏、安徽、广西、直隶、河南、浙江、四川等十二个省的二十三名代表到达武汉。11月30日,联合会首次会议召开,会议推举谭人凤为议长;并议决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前,以湖北軍政府代行中央军政府职权,以鄂军都督黎元洪执行中央政务。12月3日,联合会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将推举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十七條称,[1]
此后,联合会多次举行会议,议决武汉地区停战南北议和,接受袁世凯派代表唐绍仪与南方代表伍廷芳南北和谈,南方和谈条件为“推翻满洲政府、主张共和政体、礼遇旧皇室”。[1] 12月4日,都督陈其美、程德全、汤寿潜邀各省留沪代表开会,暂时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选黄兴为假定大元帅,黎元洪为假定副元帅,推举大元帅负责组织临时政府。12月8日,在鄂代表赴南京,留沪代表陆续到南京,未参加汉口会议的几个省的代表也到了南京。到12月下旬,到达南京的有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西、安徽、福建、直隶、山东、河南、江西、山西、陕西、广东、奉天、云南等十七个省44名代表。12月14日,先期到达南京的15个省的代表召开会议,推浙江代表汤尔和任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任副议长,决定12月16日选举临时大总统。但12月15日会议又决议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承认上海会议推举的大元帅、副元帅,并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追加写入“临时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大元帅不能在临时政府所在地时,以副元帅代行其职权。”以黎元洪为首的湖北军政府反对该决议,江苏、浙江军界反对黄兴任大元帅。12月17日,联合会改推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由黄兴组织临时政府。但是黄兴因为得知孙中山将回国,故没有赴南京任职。12月25日,孙中山抵达上海。12月26日,代表会议决通电各省继续战斗,并推谭人凤、马君武、王正廷与徐绍桢会面,商议作战计划。[1] 选举临时大总统![]() 12月28日,在南京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預備會。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臨時大總統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一條:「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代表選舉之;以得票滿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選出。參加選舉的有直隸、奉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三人。大总统候选人为孙中山、黎元洪、黄兴。孫中山獲得十七張有效票中的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 选举临时大总统的43名代表名单如下:[3]
代行临时参议院职权在选举临时大总统的同时,联合会议决通电各省都督府,让每省派参议员三人到南京组织临时参议院,参议员未到时由本省代表替留1至3人代行参议员职权。[1]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月2日,联合会议决代行参议院职权。1月3日,联合会一致选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1月2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宣告结束。[1] 代表名单武昌时期(1911年11月30日-12月7日)![]() 武昌及留沪代表如下:[4]
南京时期(1911年12月14日-1912年1月28日)
代行参议院职权期间(1912年1月2日-1月28日),曾选举如下工作人员:[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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