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出各地區的漢字標準(不包括字書及字元編碼)。曾多次發表的只列出最新的版本。
傳統中文
中國大陸
中華民國(臺灣)
香港
韓國
日本
發表年份 |
名稱 |
標準指定範圍 |
狀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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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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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汉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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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量、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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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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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69个字,此表仅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汉字学习中作为标准的建议所使用,并不限制语言中的实际使用字数,亦不适用于古典、固有名词以及专用语中所用到的汉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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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 |
當用漢字 |
字量、字形 |
廢止 |
1850個字,對象為法令、公文、傳媒、社會大眾。1981年由常用漢字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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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
同音汉字书写规则 |
異形詞的字形 |
現行 |
以同音且通假的當用字替代《當用漢字表》外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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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
笔顺指导的方法 |
筆順 |
廢止 |
1958年至1977年間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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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
教育漢字 |
字量、字形 |
現行 |
第一版於1948年公佈。文部科學省《小學校學習指導要領》訂明日本小學各年級須學習的漢字。现在小一至小六分別學習80、160、200、200、185、181個漢字,共100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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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表外漢字字體表 |
字量、字形 |
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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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常用漢字 |
字量、字形 |
現行 |
最初于1981年發表,1945個字,對象為法令、公文、傳媒、社會大眾。在2010年追加196個新的常用漢字,並削除5個漢字,合計共21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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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人名用漢字 |
字量、字形 |
現行 |
第一版於1951年發表,經多次增補,2010年最後一次修訂,共861個字。若加上常用汉字则目前共有2997个汉字可用于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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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發表年份 |
名稱 |
標準指定範圍 |
狀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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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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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规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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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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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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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发布于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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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發表年份 |
名稱 |
標準指定範圍 |
狀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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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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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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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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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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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于1976年改用中国大陆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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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