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英荷戰爭
第二次英荷战争(荷蘭語:Tweed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英語:Second Anglo-Dutch War,1665年-1667年)是四次英荷战争中的第二次,是英格兰王国以及荷兰共和国爆发的海战,战争的起因是贸易问题。最终荷兰海军给英国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战争以荷兰的胜利告终。双方最终签订《布雷达和约》。 背景英国在第一次英荷战争取胜后,迫使荷兰承认《航海条例》的合法性。该条例对外国海运进行了诸多限制,严重阻碍了荷兰资本主义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打破荷兰人的海上垄断,英国凭借强大的海军力量,强行占领了荷兰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这一军事行为引起了荷兰的不满,双方再度爆发战争。 战争过程英国皇家海军在战争初期占据优势,但是没有将优势转化为胜利。双方很快就陷入拉锯战。在战局胶着之时,荷兰与法国和葡萄牙结成了联盟。1666年4月至1667年2月,法军攻占英国西印度群岛的三个殖民据点。1667年6月,荷兰海军趁英军不备,突袭麦德威(英国地名),击沉并俘获英国战舰多艘。此外,英国在沿海地区的主要城市被荷兰大炮摧毁,首都伦敦也遭到炮击。英国被迫与荷兰进行和谈。同年7月31日,双方签订了《布雷达和约》,标志着战争的结束[1] 布雷达和约该和约对领土和殖民贸易作出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在领土方面,英荷双方得失大致相当,但由于英国放宽了《航海条例》,实际上承认了战争的失败。 影响第二次英荷战争使殖民贸易的天平再度向荷兰倾斜。战后英国人民将此次失败视为奇耻大辱,准备向荷兰人复仇,这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下一次战争的爆发。而荷兰则商业重新迅速发展。表面上,荷兰获得了巨大利益,但这也使荷兰进一步承认了《航海条例》的合法性并自觉遵守。由于英国尚处于资产阶级革命之中,资本主义发展迅速,所以荷兰的军事实力很快就被英国超过并在下一次战争中落败,商业最终衰落。 战局分析荷兰能够取得胜利有如下主要因素: ![]()
参见参考资料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