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是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法規[1]。法規規定了服務平台及內容創作者合法發表言論的範圍,同時亦鼓勵他們創作符合中國官方價值觀的內容,另外亦嚴禁網絡暴力、人肉搜索及操縱帳號等行為[2]。有媒體[谁?]稱這規定為是中國迄今推出的最為全面、最為嚴厲的網絡審查和信息控制舉措之一[3]。 背景及起因
雖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了言論及出版自由等人權保障[4],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亦指出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5],但隨著歷年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規的出台,言論的空間被一步步地受到管制[6][7][8][9]。這些法規中往往提及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等與意味含蓄、與價值觀相關的要求。在最近期推出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則相對上較明確及嚴格,其列明禁止傳播「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谣言」的內容[9]。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下稱《規定》)實施的時候,適逢正值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中,在疫情流行其間中國政府多次提及「舆情引导」的重要性[10][11]。202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作出指示,要求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2]。2020年2月24日,北京召开「统筹推进全国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工作部署会议」[13]。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趙克志更發文章指防疫工作要「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借疫情进行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及时发现处置各类网上谣言和有害信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13]。 《規定》提及其目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1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表的「解讀」文章指出,《規定》的制定是反映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提出的「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的要求,並引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的言論,認為《規定》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15]。 規例內容與過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規例相比,這次《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的要求比以往更具針對性及嚴格。對於一直存在的內容平台自我審查情況,《規定》亦將往日的「要求自律」升級至明文規定。 《規定》要求網絡內容創作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下列內容[1]:
《規定》要求內容平台「防範和抵制」下列內容[1]:
《規定》鼓勵網絡內容創作者製作、複製、發布下列內容[1]:
《規定》指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健全信息發布審核、跟帖評論審核、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等制度,又指若發現違法信息,應依法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1]。新規定亦提出應當建立用戶帳號信用管理制度,根據用戶帳號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服務[16]。 參見![]()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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