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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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註 1](简称中央网信办),是中共中央办事机构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註 2])是国务院办事机构。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网信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不计入国务院机构总数)。国家网信办经国务院授权负责中国互联网的内容管理执法[1]。 沿革2011年5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决定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将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的信息化推进和网络信息安全协调职责划入该办[5]。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另设新的机构,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6]。 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作为中共中央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事机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央网信办”),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具体职责[6]。 2014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33号)发出,国务院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6][7]。 2014年10月,中央网信办面向社会公开选拔9名业务部门处级官员,分属5个业务部门:网络评论工作局、网络社会工作局、移动网络管理局、网络安全协调局、国际合作局[8][9]。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为加强党中央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决策和统筹协调职责,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4个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方案同时称,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0]。 2022年7月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11]9月2日起,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12] 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33号)等,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能[13]:
机构设置根据有关规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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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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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领导
政策、禁令与批评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献分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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