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
行政院新聞局(簡稱新聞局)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已裁撤的附屬機關,具有部會級地位,成立於1947年5月2日,組織架構後隨政府遷台而有所調整。其主要負責行政院的公共關係、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妝師」之別稱,並曾負有協助大眾傳播產業發展的事務。因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其於2012年5月20日裁撤,改為在行政院本部內的發言人辦公室(今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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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執掌新聞局除了主理政府對外宣傳工作,還主管業務即為媒體產業。在1971年到2006年2月間,新聞局同時是全國大眾傳播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由於新聞局負責政府對外宣務的工作,又是廣播、電視、電影、出版品等各式傳播媒體的監理單位,有「球員兼裁判」之虞,因而被長期批評為政府控制媒體的主要工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新聞局交出大眾傳播事業的管理權,改以扶持國內傳播媒體產業發展為主要工作。金馬獎、金鐘獎、金曲獎等出版事業獎項,即是新聞局為了鼓勵媒體事業發展而創辦;2005年起,新聞局固定於每年11月至12月間舉辦「台灣國際影視博覽會」,以促進台灣影視產業對外的交流與發展。 在國際宣傳方面,新聞局曾每年編印《中華民國年鑑》,並發行多種外文定期及不定期綜合性刊物,介紹台灣政經及社會發展現象,其中包括每週一至五發行之《今日台灣》(Taiwan Today)電子報英文版、日文版及法文版、《台灣評論》(Taiwan Review)英文月刊、《台灣光華雜誌》(Taiwan Panorama,原名《光華雜誌》(Sinorama),2006年1月改為今名)中英文月刊。《台灣評論》並同時發行西、德、法及俄文版;除法文以月刊發行外,餘皆以雙月刊方式發行。 由於以政府的公關、宣傳工作為主要業務,新聞局歷任局長多半為專精於外交事務的人才,如沈昌煥、錢復、丁懋時、胡志強、程建人、李大維、林佳龍皆有擔任外交部部長經歷;董顯光、沈劍虹出任過駐美大使,錢復、丁懋時、胡志強、程建人、李大維皆有擔任經歷駐美代表,因此新聞局與外交體系高度相關。 歷任局長
組織
參見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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