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獨木舟比賽在9月14日至15日於羅德里戈·弗雷塔斯潟湖舉行。本屆是獨木舟比賽首次成為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1]。
本屆獨木舟比賽只設愛斯基摩艇及競速(或稱靜水)項目,共產生6面金牌[1]。
比賽分級
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獨木舟比賽是讓有肢體殘障的運動員參加的項目,所有運動員都會使用雙葉漿進行比賽。按照運動員的殘障程度,將他們分為3個級別[2]:
- KL1級:運動員沒有足部活動能力,亦只有極低的軀幹活動能力。
- KL2級:運動員有部份足部及軀幹活動能力,讓他們能夠挺直坐在獨木舟內。不過他們只能夠於划槳時有少量足部活動。
- KL3級:運動員有部份足部活動能力,及完整的軀幹活動能力。當划槳時軀幹能夠向前移動,而最少能夠使用1條足部或義肢。
比賽規則
- 獨木舟比賽的規則為在200米的距離內,用最短時間到達終點[3][4]。
- 本屆比賽共有6個項目,男子及女子各有3個項目。每個項目都限制只有該殘障級別的運動員才能參賽[2]。
參賽資格
每個國家最多只能在每個項目派出1名運動員,共6位運動員。運動員必須參加2015年或2016年ICF傷殘獨木舟世界錦標賽,以及獲得「確認」或「複審」(複審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之後)的分級認證[5]。
此外,每個項目都必須確保有最少3個不同洲份的運動員參與比賽。否則,在上述錦標賽中獲得名額但排名最低的運動員,將失去其名額,並將此名額分配至沒有獲得名額的洲份中,排名最高的運動員[5]。
資格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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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線資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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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KL1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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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KL2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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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KL3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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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KL1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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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KL2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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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KL3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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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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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國 |
不適用 |
0~1 |
0~1 |
主辦國會確保最少1名男子及1名女子運動員參加本項目,但其必須參加2016年ICF殘障獨木舟世界錦標賽。 如果主辦國已於2015年或2016年ICF殘障獨木舟世界錦標賽獲得名額,此名額將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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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ICF殘障獨木舟世界錦標賽[6] |
每個項目前6名 |
6 |
6 |
6 |
6 |
6 |
6 |
每個國家都只能在每個項目獲得1個名額,其名額將會依名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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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ICF殘障獨木舟世界錦標賽[7] |
每個項目前4名 |
4 |
4 |
4 |
4 |
4 |
4 |
每個國家都只能在每個項目獲得1個名額,其名額將會依名次遞補。 如主辦國仍未獲得任何參賽名額,將會按名次於本比賽遞補名額。如主辦國已於2015年ICF殘障獨木舟世界錦標賽獲得名額,則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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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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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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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表
獎牌得主
獎牌榜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