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简称“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是1989年7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的一份决定[1][2]。这份文件要求制止高干子女经商、取消特供食品、限制三公经费和查处贪污、受贿,但截至2010年代初,其在印发二十余年后仍未得到落实[3]。 背景六四事件后期,邓小平提出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向人民作出交代。主要有两条:
第十三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为了应对社会普遍存在的腐败等现状而做出的决定。 内容![]()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文件内容共七条,对于各种贪污腐败、滥权行为作出规定和禁止:
后续措施和影响1989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此决定,陆续出台了《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关于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的规定》《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等规定,是对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三公经费做出限制的较早的几部“红头文件”。[3] 在这份文件出台后的20余年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多次发布意见、规定、通知来落实这一决定。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意见》。2004年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200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然而,包括高干子女经商和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三公经费等群众不满的行为仍未得到根本禁止,而部分国企单位基层员工的基本福利却遭到制止[來源請求]。[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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