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屬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環,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根据教育部2018年数据,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5.7%。[1]2019年高等教育毕业生834万,而1997年出生人数1445万,占比达到57%。[2] 基本制度![]()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分级根据从1981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学制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 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 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 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 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教育机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本专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包括全日制职业本科专科教育);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实行非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脱产此外)。 普通高等学校中:职业学院、高等专学校和实行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实行专科教育;大学、学院和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行本科教育,也可以实行专科教育。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可以分为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职业本科有独立的专业目录),而职业大学和职业技术大学(统称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实行的主要是职业本科教育。 截至2020年末,大陆地区高等学校共计3003所,其中:[3] 普通高等学校共计2738所,含本科院校1270所(其中职业本科层次学校21所,独立学院241所)、高职(专科)院校1468所,其中民办院校有771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办校有12所;[3] 成人高等学校共计265所,含民办院校2所。[3] 民办高校中,除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民办高校外,还有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院校788所,多以「研修学院」和「专修学院」等冠名,但也曾存在部分以「大学」为名的,这些学校不具有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3][4] 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机构,除了高等学校外,还包括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共计233所。[3] 世界大学排名教育部历来不赞成对高校进行简单综合排名,并反对各种机构对大学进行综合性排名。[5]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据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和2024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列出世界前百的大学[6]
世界大学学科领域排名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据2021年度QS世界大学学科领域排名列出世界前百的大学,除非注明香港,否则皆在中国大陆:
学位![]()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分级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 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等授予。 授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四章: 第十九条 接受本科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通过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等毕业环节审查,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二十条 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接受博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三)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在学术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 入学体系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的普通高等教育为全日制教育,即普通全日制;其他本专科教育(非脱产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开放大学)均为非全日制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上旬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 对于高校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还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艺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体考)两种招生考试。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籍学生开设的可升入本科阶段在本科院校学习的入学考试,由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部门自行举办,考试内容、报名要求和招生计划等各省都有所不同,一般一位全日制专科高校学生在学期间只有一次报考机会。 若学生毕业,其获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阶段)将注明:专科起点本科。
为部分地区实行的高等教育制度,初中学生在完成中考后被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先在指定中专完成三年高中层次学业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完成两年大专学业,若学生毕业,其获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将注明:五年一贯制专科。 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所报考的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成人(或继续)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主要学习方式:
其中,从2008年起,普通高校停止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的学生。[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网络教育开放大学研究生层次硕士研究生考试除普通本科毕业生保送研究生等情况以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及同等学力学生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高校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为全国统考,复试由院校或科研机构组织。 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申硕入学的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在2016年前无需参加统考,但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纳入国家统招体系,实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初试一般是从每年公历12月27日之前(含27日)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开始,通常持续两天(少数专业持续三天)。初试考试科目一般包含政治、外语、数学或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的考试内容依据考试报考招生单位而定,但一般来说,政治、外语、数学三门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业务则由各招生单位命题。 复试,通常开始于3月底,大概结束于5月初。复试前先由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公布复试分数线,通知超过分数线的考生前来复试,并综合其复试的表现,按一定比例录取。除34所自主划线院校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需要通过国家线才可获得参加复试的资格。国家线会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的数日公布。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内容(其中包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招生结果大概在复试后一个月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在当年九月入学学习。 专业目录中国对高等教育专业实行目录管理,高等学校按照目录中的专业进行招生,如需开设新专业须报教育部门审批加入专业目录。[14][15] 普通专科(高职)专业目录职业本科专业目录普通本科专业目录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本科层次继续教育(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开放大学等)专业目录参照普通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科层次继续教育专业目录参照普通专科(高职)专业目录设置,另设有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由教育部动态更新。[16] 2018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按照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确定开考清单。[17] 文凭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 中国的学位与文凭分开,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不一定可以获得对应学士学位证书,此外同等学力申硕(博)只授学位证书,不获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结业证书。中国各地党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不予承认。 体质与健康测试在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每学年需要参加体质与健康测试。 标准分 = 体重指数(BMI)单项得分×15% + 肺活量单项得分×15% + 50米跑单项得分×20% + 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 +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附加分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加分+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加分 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残疾学生除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残疾学生除外)。 对于跨性别者,打分标准会基于学生身份证上标注的性别,无论其是否进行过性别肯定激素治疗(GAHT)和性别重置手术。[18]。除坐位体前屈(仅在标准分中占有10%的权重,体能维度:柔韧性)外的男生指标均高于女生指标。[19]
注:引体向上、一分钟仰卧起坐均为高优指标,学生成绩超过单项评分100分后,以超过的次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注:1000米跑、800米跑均为低优指标,学生成绩低于单项评分100分后,以减少的秒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评价功能
争议国际化进入21世纪,国际化是中国各校高校追求的目标。外籍学生的人数是评价高校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因素。但一味追求扩大外籍学生人数,亦在中国高校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即使是中国最顶尖的高校亦不可避免[20]。 外籍学生与本国学生的奖学金等亦引发争议。以奖学金为例,本国籍学生每年仅有少数人能获得数千元的奖学金。而江苏省教育厅在2014年发布《留学江苏行动计划》中,给予每名外籍学生5万至9万的政府奖学金。2020年时,江苏省将有5万名外籍学生[21]。在2014年时,江苏省人均GDP不过8.1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仅2.7万元[22]。此举引发争议后,江苏省教育厅确认奖学金数额确实如此,但不是每名外籍学生均享有[23]。 参考文献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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