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公園管理所
原臺南公園管理所為位於臺灣臺南市北區的建築,原為臺灣日治時期臺南公園的管理機構。該建築於1913年完工,戰後曾作為公園管理所、公園駐警隊辦公室等用途。臺南市政府後於2003年公告為市定古蹟[1][2]。並於2024年完成修復工程。 沿革![]() 1895年臺灣進入日治時期後,日本政府推動近代都市計畫,開始改造傳統城市空間,並著手興建具有現代化規模的都市公園。臺南公園的設置計畫自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即開始討論,最終於1912年(大正元年)正式開工。 作為公園管理機構,臺南公園管理所的建設同步進行。1913年(大正二年)5月,臺南廳召集當地承包業者舉行包含臺南公園事務所、宿舍及公共廁所等附屬建築物的統包營造投票,最終由原籍日本愛媛縣的竹林安太郎以3,900圓得標。並由臺南廳技師島田宗一郎[3]負責設計,該建築原定於同年7月20日完工[4],後延期至8月31日竣工。[5]該建築當時被命名為「臺南公園事務所」,作為公園管理及相關事務的辦公場所使用。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管理所仍持續作為公園管理機構使用,並曾作為公園駐警隊辦公室、倉庫等用途。由於長期使用,建築內部歷經多次改建,後側及右側外牆曾被拆除,擴建出六個房間及一間廁所,並以木板隔間進行空間分隔。原始平面格局已難以辨識。 2003年,基於其良好的保存狀況,臺南市政府將臺南公園管理所公告為市定古蹟。然而,由於長期暴露於環境因素影響,建築本體逐漸出現裂化、損壞,設備亦趨於老舊。[6]為維護該歷史建築,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主動展開損壞調查與修復設計。[6]2021年,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修復經費,最終修復工程決標總經費約2,300萬元,由劉金昌建築師事務所負責設計監造[7]。修復工程以復原原貌為原則,於2022年4月13日開工[8],並於2024年5月15日竣工。[9][10][11] 建築設計公園管理所為和洋折衷建築,並結合臺灣傳統建材及東洋建築元素特徵,管理所的建築主體結構採用硓𥑮石與磚砌兩種方式建造。在修復前,僅存事務所正面及東側牆面仍保留硓𥑮石牆體,而入口前設有高臺。選用硓𥑮石作為牆面材料。根據范勝雄的研究〈台南公園古石屋探源〉,這可能與臺南公園開園時,取用被拆毀的臺灣府城大北門月城築城石材有關。[6][12] 建築立面為英國都鐸式風格,屋頂則為西洋式雙坡水斜屋頂,鋪設材料為頄鱗板瓦、石棉板瓦或銅瓦。其側面亦有開窗,並有一門上寬下窄,形狀亦似鳥居,其門上寬下窄。左前屋簷下設有兩根仿日本神社建築的項居,兩座項居之間設有一平臺,推測可能曾用於祭祀神祇。[6][2] 室內部份,內部入口處為混凝土地坪,而後側則採用架高地坪的作法,是基於建築前半部主要作為民眾洽公與接待用途,因此以洋式空間為主;後側則採用傳統和式木地板的設計。此外,內部隔間牆體採用日式編竹夾泥壁體。[6]
另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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