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發電廠石門電廠
石門電廠為一座位在台灣桃園市龍潭區的水力發電廠,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目前則委託由台灣電力公司營運。[2]。 沿革石門電廠於1954年7月開工、1964年竣立。石門電廠與義興電廠原由經濟部水利署委託台灣電力公司代營運,並合併稱為石門發電廠。2002年改由台電公司正式承攬營運,所產生的電力由台電公司統集調度供售[3]。 2004年,艾利颱風侵襲台灣,造成石門水庫淤積約2,788萬立方公尺,隔年海棠颱風、馬莎颱風及泰利颱風亦分別帶來大量泥砂,嚴重影響石門水庫供水及發電功能,使得石門電廠必須暫停發電,經濟部水利署為能有效解決颱風期間水庫泥砂淤積問題及維持庫容,因此隨即展開辦理石門電廠防淤工程計畫[4]。 此計畫將分成二期工程,而「電廠防淤第一期工程」中,是將原石門電廠之二號機壓力鋼管改建為排砂鋼管,使水量由原68.6秒立方公尺增加為300秒立方公尺的排砂水量,有效減少水庫淤積,延長水庫壽命。[4] 第二期改善工程則是在2012年(民國101年)12月開始辦理,該工程則以恢復石門電廠發電機組既有發電功能為目標,並將原電廠一號機組壓力鋼管切除後增設分歧管,使一、二號機組都能夠恢復發電功能,二部機組也改成互為備援的狀態,來增加石門電廠運轉可靠度及使用率[4][5]。 2015年8月13日,停機11年後,石門電廠之改善工程正式完工,水利署也在石門水庫旁舉行「石門電廠防淤二期工程通水及恢復發電」儀式,石門電廠重新投入商轉後,預估一年將帶進1.3億元收入。 2016年12月30日,石門電廠開始進行主閥之安裝作業[6]。石門電廠於當初建廠時,由於在壓力鋼管與水輪機蝸殼之間並未安裝主閥,加上自「石門電廠防淤二期工程」後,一號機的壓力鋼管被兩部機組共用,使得當一部機組將進行歲修或檢修時,另一部機組便無法進行發電[6]。因此早於2015年開始辦理發電鋼管增設複葉閥(主閥)工程,並於2016年12月30日時,主閥設備運送到電廠內開始安裝,預計將在2017年2月完工啟用,期間發電廠將暫時停止發電[6]。 設施機組
管理
設施
圖集
參見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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