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总统继任顺序
根据《阿根廷宪法》第88条、第20,972号法及其修正案第25,716号法《权力真空法》规定[1],阿根廷总统在因为疾病、死亡、辞职或因为国会弹劾免职导致的空缺时,因先由副总统履行剩余任期,若副总统因故无法履行职责,将由参议院临时议长、众议院议长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临时代行职务,直到总统能恢复履行职务或由两院联席会议选出新总统。
立法规定
历史巴拉圭战争期间,时任总统巴托洛梅·米特雷在前线领导军队,而总统职权由副总统马科斯·帕兹。帕兹于1868年1月2日因霍乱去世,由于米特雷总统无法立即返回行使权力造成空缺。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总统职权临时由内政部长吉列尔莫·罗森、战争部长胡安·安德烈斯·杰利-奥贝斯、外交部长马塞利诺·乌加特、财务部长卢卡斯·冈萨雷斯和司法部长何塞·埃瓦里斯托·乌里武鲁代行。[3] 因此1868年9月19日,国会颁布了第252号法律,确定了继任顺序:在总统和副总统空缺时,首先由参议院临时议长接任,若前者无法行使权力,则由众议院议长接任,如果两者都无法履行,则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接任,并在接下来30天内召集全国选举,并将行政权交与总统完成剩余任期。[4] 该法律1975年7月11日被第20,972号法替代,保留了继任顺序,但限定国会应在48小时内召集联席会议从现任参议员、众议员或省长中以絕對多數决出总统来填补剩余任期。[5]该法于2002年11月28日被第25,716号法修订,引入选举进行后,当选总统和副总统就职的可能性。[6] 应用该法的首次适用发生于1962年3月29日。时任总统阿图罗·弗朗迪西被军队推翻并囚禁。[7][8]政变后,军官们未能在后续行动中达成一致。[9]最高法院大法官胡里奥·奥伊阿南特和国防部长鲁道夫·马丁内斯利用这一僵局,寻求维护民主的合法途径,当选副总统亚历杭德罗·戈麦斯已于1958年11月辞职[10],于是时任参议院临时议长何塞·马里亚·吉多被传唤至阿根廷司法宫并宣誓就职,避免一场政变。[11] 该法律的真正实施发生在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期间,被称为“五总统周”。[12]2001年12月21日,时任总统费尔南多·德拉鲁阿在严重的经济危机、暴力骚乱、暴力执法和其政党激进公民联盟不再支持导致其辞职。[13]由于副总统卡洛斯·阿尔瓦雷斯已于2000年10月辞职,所以副总统职位空缺。[14]因此参议院临时议长拉蒙·普埃尔塔临时代行权力并于12月23日召集联席会议,以169票赞成、138票反对,选出圣路易斯省长阿道弗·罗德里格斯·萨阿,且在2002年3月3日召开选举。[15] 罗德里格斯·萨阿宣布外债违约,但12月30日,在与会各省省长的Chapadmalal会议失败后,辞去总统职务并回到圣路易斯省。[16]次日,普埃尔塔也辞去了参议院临时议长的职务[17],因此众议院议长爱德华多·卡马尼奥临时代行总统职务,并于2002年1月1日再次召集联席会议接受罗德里格斯·萨阿的辞职并选举新总统。最后,参议员爱德华多·杜阿尔德以262票赞成、21票反对和18票弃权当选,任期至2003年12月10日。他宣布结束比索与美元的固定汇率并将小围栏政策限制的每月200比索提高至1000比索。[18][19] 现今继任顺位
参考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Ley 25.716 Acefalía presidenc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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