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英語:National Taiwan College of Performing Arts,TCPA),簡稱為戲曲學院。是位於臺北市的國立技術學院,專精戲曲教學研究與人才培育,由復興劇校、國光藝校在1999年合併成立。設有京劇、民俗技藝、歌仔戲、客家戲、戲曲音樂及劇場藝術等學系,並附設高職部、國中部、國小部,為十二年一貫制的專業學校。設有京劇文物陳列館、實習與表演劇場,並有「京劇團」、「綜藝團」和「青年劇團」推廣傳統戲曲藝術。[1] 沿革前身復興劇藝實驗學校1957年王振祖於臺北縣北投鎮(今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68號創立「復興劇藝實驗學校」(私立復興劇校)。[2] 1968年改制隸屬教育部,更名國立復興戲劇實驗學校並遷往內湖,即今日戲曲學院內湖校區。[3] 國光劇藝實驗學校1976年中華電視台成立「中華電視台藝術工作總隊」;之後改隸中國電影製片廠,變成「中國電影製片廠演藝人員訓練班」。[4] 1981年7月1日中國電影製片廠演藝人員訓練班擴大為「國光劇藝實驗學校」(國光藝校),改隸中華民國國防部。設戲劇、音樂、舞蹈三科,採四年制高職學制。 1985年7月國防部將中華民國國軍三軍京劇隊附設劇藝實驗學校(即俗稱的小大鵬、小海光、小陸光)整合為「國光劇藝實驗學校國劇科」,維持原劇校「十年科班」傳統學制。 1995年7月國光劇藝實驗學校改隸中華民國教育部,與復興劇藝實驗學校同屬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今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主管。[5] 合併成立1999年7月國光劇藝實驗學校、復興劇藝實驗學校合併升格為「國立臺灣戲曲專科學校」。 2006年8月改制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1][6],設置京劇學系、戲曲音樂學系、歌仔戲學系、綜藝舞蹈科、劇場藝術科及客家戲科[7]。 2007年綜藝舞蹈科改制為民俗技藝學系,客家戲科改制為客家戲學系。 2009年劇場藝術科改制為劇場藝術學系。 ![]() ![]() ![]() 歷任校長
教學單位
附設表演團體![]() 校友爭議事件體罰2017年5月10日,戲曲排練進行中,客家戲學系專任教師李菄峻因細故對高職部女學生進行體罰,從監視器畫面中清晰可見,女學生遭掌摑、多次踢、踹,致使內傷,後李師在教評會後遭記一大過之處分。[12] 性侵教師李菄峻在2004年及2009年間性侵害5位學生,其中不乏未成年,遭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13][14] 性騷擾教師王學彥在2023年因性騷擾女學生遭解聘。[13][14] 吃案針對李菄峻與王學彥二人之案件,臺灣戲曲學院處理不當、涉嫌「吃案」,導致二人持續接觸、侵害學生,監察院因而提出糾正案。[13][14]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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