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委员名单由主席会议通过,任期由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 199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设置9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1]。 1998年3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423名)[2]。199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67名)[3][4]。 1999年3月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增补名单[5]。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7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34名: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8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61名: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7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42名: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8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63名:
1999年3月1日增补: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9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46名:
1999年3月1日增补: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8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53名:
1999年3月1日增补: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6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34名:
1999年3月1日增补: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8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51名:
1999年3月1日增补: 1998年3月16日通过主任、副主任6名: 1998年3月15日通过委员39名:
1999年3月1日增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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