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
總統府秘書長(英語:Secretary General to the President)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機關首長,由總統任命,綜理府內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職為總統府副秘書長,主要襄助秘書長處理事務。現任秘書長為民主進步黨籍的潘孟安。 職能及演變![]()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九條規定:「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就工作性質和名稱而言,總統府秘書長容易被外界認為是總統府的管家及總統的高級幕僚。然而實際上,總統本身即為一憲政機關,總統府是總統的幕僚機關而不是官邸或內部單位,總統府秘書長為總統府的首長。總統府秘書長作為總統府的首長,當然可以充分代表總統發言,其發言內容當然成為總統府的正式立場。依《總統府組織法》規定,總統府秘書長對總統府所屬機關的正式函釋,當然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律效力[1]。 历任总统府秘书长北洋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時期
行憲後
時間線![]() 参考文献
註釋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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