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事务委员会
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英語:National Council of Provinces),簡稱省務会(NCOP),根據1977年全面生效的種族隔離結束後憲法為南非國會的上議院。[1] 它取代了原有的參議院,但它與該機構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立法機關的上議院相似;它代表的是南非各省政府,而並非直接代表各省人民。[2] 成員構成南非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由90名代表組成,每個省有10名代表名額,無論該省人口多少。每個省在省務院內都有平等的代表權。 每個省的代表團由四名特別代表和六名常任代表構成。根據憲法內所提供的計算公式,代表團內的政黨代表比例必須反映省議會內各政黨的代表比例。 各省代表團內的常任代表由各省議會選舉產生;而特別代表則必然包括該省省長和另外三人。另外的三名特別代表由各省從本省立法機構成員中提名,並根據省務院正在決定的議題進行確定。省長自然成為本省代表團的團長;但在省長不在的情況下,代表團可選擇其他代表成為本代表團的團長。 南非地方政府聯合會(The South African Local Government Association)也被視為是省務院的一部分。南非地方政府聯合會可以派遣10名代表進入省務院參與議題的討論及其他活動,但他們沒有省務院內的表決權。 現任成員構成在2019年5月8日的選舉後,南非各省的省立法機關也在5月22日舉行會議並選舉了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的代表團。 目前各省代表團的政黨代表構成如下表。
立法角色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可以審查、修改、建議修訂或拒絕立法。它必須審查所有全國性法案,並有權在國會和省議會中同時擁有立法權的職能領域內立法。[2] 取決於法案的類型,省務院有四種決策機制。[3]
主要管理主席與副主席南非參議院議長的職位在1997年由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主席接替;而首任省務院主席為莫斯奧·萊科塔,他於1997年至1999年擔任該職。省務院主席從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的常任代表中選舉產生,任期為5年。主席選舉通常由南非首席大法官主持;有時首席大法官會指定另外一名法官來主持。當選後的省務院主席則可以主持省務院內的其他選舉。除主席一職外,省務院還會選舉產生常任副主席一職。而在上述兩個職位之外,省務院還有第二副主席一職。第二副主席的任期為1年,其當選人在各省代表團中輪換,因此實際是由被輪值的省代表團內的代表來投票選舉產生。 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均由主席負責主持。如主席缺席會議,則由副主席或會務主席(House Chairperson)負責主持。[4] 現任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主席為阿莫斯·馬桑多,副主席則是希薇婭·盧卡斯。
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主席由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的代表們選舉任命。委員會主席的職責包括主持自己管轄下委員會的各種會議、批准委員會的預算和支出,以及在主席和副主席都缺席省務院會議時代為主持省務院會議。 首席黨鞭與黨鞭黨鞭代表各自所屬政黨之利益並監督黨員的紀律,同時並督促其政黨能有效運作。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內有兩個具有官方職務的首席黨鞭,即多數黨首席黨鞭和最大反對黨首席黨鞭。其他較小政黨則有各自的資深黨鞭,並由其他黨鞭輔助其工作。首席黨鞭由省務院主席正式任命;多數黨首席黨鞭還會要負責立法事務的詳細安排。 反對黨領袖該職位被指定給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內最大反對黨的領袖。自2016年9月以來,反對黨領袖一直由民主聯盟的卡瑟琳·拉布斯查涅擔任。 相關條目參考資料外部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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