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漢字
臺灣使用的漢字,官方稱為國字[a],採用中文傳統漢字(繁体字),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標準[1],是中華民國實際管轄領土(臺澎金馬)實務上的官方文字。其標準寫法與當代中文漢字另一主流系統──簡化字存在差異。此外,民間亦使用異體字、簡筆字、日語漢字以及台語漢字。 名稱中華民國政府稱漢字為「國字」,少數狀況下用「漢字」一名。2000年在民主進步黨主政時代有意將國字改稱「漢字」、國語改稱「華語」,唯遭部分人士批評「去中國化」。對此,當時的教育部表示:「學生學習的仍稱『國字』、『國語』,不會有所改變。」[2] 歷史![]() 臺灣使用漢字可溯至荷治時期漢人入墾,而相對的原住民則所用荷蘭人帶來的拼音文字,目前可考據一直至1813年(嘉慶十八年)還有此類雙語契約文書,例如新港文書。 明鄭時期在鄭成功的續承者鄭經的支持下,陳永華積極從事教育工作,並建立今臺南孔子廟使漢文化在臺灣生根。 清治時期的臺灣,漢字是官方、知識分子或正式場合(如私塾、書籍、廟宇文字雕刻)唯一的書寫文字。當時百姓普遍為文盲;到了清治後期,教會為利宣教,遂使用羅馬字(白話字)替代繁難的漢字,並在民間廣泛推行,唯漢字的地位沒有被取代。 日治時期的臺灣,日本人推行日語為官方語言,當時的日文漢字尚未簡化亦使用傳統漢字,使臺灣的漢字不致出現斷層,甚至吸收部份特色,當時亦仍有漢文報紙出刊,直到二次大戰前夕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運動為止。 戰後統治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首次進行漢字標準化,以楷體為基準陸續頒佈《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與《罕用字體表》等,並稱為正體字。 字形標準![]() ![]() 臺灣的標準漢字由中華民國政府頒佈,其中有一些字的寫法與漢字文化圈其他地區相比有其獨特之處。例如肉部偏旁寫為「⺼」,稱為「提肉旁」。 部份日治時期的漢字習慣仍然可見。例如日文獨有的漢字「峠」(とうげ;「山口、鞍部、山路的最高點」)仍用於地名,如:高熊峠[b]、壽峠、肉板峠[c]、三角嶺峠[d]、八幡峠[e]。另外,疊字符號「々」仍可見到,如「謝謝」寫作「謝々」;疊字符號有時也會改用同上符號「〃」。 變化中華民國教育部雖承認部分變體字,如「体」與「辞」等,但視為異體字[3],在校學生寫作文時不宜使用。 應用臺灣漢字標準僅用於教學,政府並不干涉民間及個人使用簡體或日本略體字,甚至自身亦使用部份簡體或略體字。例如:
比較特別的是臺北市政府,在馬英九任職市長期間推行正體字運動,內外文宣一律作「臺北市」而非「台北市」,但仍有例外的案例,如「台北市文化局」局徽及「台北探索館」標誌。[5] 民間俗寫臺灣民間漢字使用多元,舉例別下: 簡筆異體字使用約定俗成的俗字,不在正式場合使用:
日本漢字年輕一代的書寫非正式場合時,也常摻雜日本漢字[來源請求]。例如:
與香港的差異臺灣與香港、澳門雖同樣使用繁體中文。但臺灣漢字與香港漢字仍有以下差異:
資訊處理![]() 臺灣所使用的漢字輸入法,以注音輸入法為壓倒性多數。 但由於注音輸入的拼音方式效率還是比組字較差,學習組字輸入方式的使用者亦不在少數。 臺灣最普遍的編碼方式為大五碼(Big5),並普及至港澳等地。然後此碼未收錄常用的變體字和古字,使得前述「堃」、「喆」以及「双」、「着」、「綫」等均未收入,甚至媒體的用字習慣都被改變,且在網路上迄今仍可見影響力。 語言臺灣閩南語臺灣官方除了國語以外,亦為臺灣閩南語推出推薦用字,這是政府單位首次試圖對於用字混亂的閩南語漢字作出標準;但馬英九政府將臺語改名為臺灣閩南語的作法,引發泛綠不滿;主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國民族主義對臺獨的反对观点,因此希望盡量避免將自己的語言被冠上中國大陸地名閩南,同時也主張台語不完全等於閩南語。 臺灣福佬語的字形全部按照既有標準。但考慮到民間已用開的俗字,亦接受其中部份,舉例如後:[6]
台灣閩南語漢字在台灣,對於台灣話(台灣閩南語)有但現代標準漢語无之詞彙,除了用近義字詞替代外,亦有新造出一些台製漢字。例如:
臺灣客家語參見注釋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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