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耀文電子抗爭事件耀文電子抗爭事件是2004年9月14日至10月29日間在台灣發生的一起嚴重勞資爭議,持續計46天,起因為耀文電子公司在重整期間的欠薪及勞動條件問題。雙方最後協議以勞工退休金支付九成資遣費,公司再支付每位員工兩個月的平均工資。耀文公司在抗爭期間曾聘請近百名自稱「資產管理公司」的黑衣人圍事,並一度強行翻越工廠鐵門,與工會會員發生衝突,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議。 事件背景耀文電子公司是台灣的一間印刷電路板公司,在台共有位於台北縣的三峽廠及位於桃園縣平鎮工業區的新、舊二廠。該公司曾於2003年發生跳票事件,旋即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及緊急保全處分,並於2004年1月經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重整。在聲請重整之後,發生了減薪、欠薪、強迫無薪休假及強迫購買公司庫藏股等情事。自2004年6月起,公司更制定了廠內走路時速八公里、關閉洗手間及走廊電燈、非懷孕七個月以上不准搭乘電梯、進廠前先檢查鞋底是否清潔、外籍勞工休假前先繞廠跑三圈等管理措施;違反上述規定或不願意無薪休假的員工,還要被處以罰款。勞動條件的惡化導致離職潮,員工數由2002年的2,000多人降至抗爭前的1,000人,其中包含400名外籍勞工。 耀文電子產業工會成立於2004年3月,成員約有460餘名。 由於公司宣佈八月份薪資遲發,工會遂於9月14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要求公司全面恢復原有勞動條件,否則資遣;由於工會會員無法接受總經理的回答態度,拒絕散會;工會顧問兼有給職國策顧問曾茂興勸會員給公司十天的時間考慮,但未獲接受。自此開始了為期46天的抗爭。 抗爭經過在抗爭第三天的9月16日,勞資雙方在廠內由官方見證達成協議,資方同意於次日提出員工年資、平均薪資等資料提供核對,準備從中央信託局勞工退休準備金中計算留用人員的退休金金額,其餘則作為資遣費支付。勞退準備金原本僅供支付員工退休金之用,這套變通方法稱作「超額提領」。 但資方並未履行協議,在9月22日的調解會上仍未提出相關資料。工會在曾茂興的帶領下進駐工廠,但會員覺得抗爭效果打了折扣,遂重回廠外搭建的布棚。由於勞方不接受資方於10月5日的調解會上提出的資料,工會在10月6日北上勞委會抗議,期間曾數度夜宿勞委會,並於10月14日至士林地方法院控告耀文公司。 10月21上午,一群自稱「資產管理公司」的黑衣人翻越鐵門進入工廠,要求出貨,並與工會會員發生衝突。由於警方要求登記這些人的資料,資產管理公司人員才開始散去。當天中天電視台的新聞報導中一度以「黑道」稱之,遭到該公司的強烈抗議,中天新聞方更改用詞。 在抗爭期間,勞資雙方曾進行五次協議,發生了四度跳票。由於桃園縣政府開始進行關廠歇業認定,工會赴法務部、證期局陳情的掏空案也已交付桃園地檢署辦理,資方終於在10月底同意下述事項:
雖與工會的訴求有所落差,然出於家計等諸多考量,多數會員仍表示接受。工會於10月29日下午拆除平鎮廠區外的布棚,歷時46天的抗爭至此告終。 其它團體的介入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籌備處全程參與抗爭,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高偉凱自抗爭第三天起常駐現場,負責教唱、勞教等工作。透過這兩個組織的媒介,中華電信工會、台灣鐵路工會、勞動人權協會等等單位也提供了相關協助。 抗爭期間,耀文工會也曾在10月19日聲援全國產業總工會及中華電信工會在立法院前的「暫緩公營事業私有化」行動,並於10月24日至高雄參與由民主行動聯盟發起,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協力的「反6108億軍購大遊行」。 體制問題根據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的分析(見參考文獻),耀文案反映出下述六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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