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三反運動一打三反运动,是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一场政治运动,于1970年初发动,該運動制造了大量冤假錯案[1][2][3][4]。「一打三反」的名稱,來自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2][3]。「一打」的對象是各地殘存反抗中共權威的人,「三反」的目的是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据部分披露档案和学者研究,一打三反运动中共有约200万人遭到迫害、10万-20万人非正常死亡[2][3][5]。其打擊面比之前的运动「清理階級隊伍」小,但定義仍然模糊不清[6]。 历史發動大抓捕![]()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1970年1月31日,经毛澤東同意,中共中央发出经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2]。2月5日发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三份文件合而为一,便成了「一打三反」运动。[7][註 1] 由中共党的各级组织正式领导,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对相当多的人判處死刑、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為了在短期內殺人夠多,產生震懾效果,中央政府把原本屬於最高法院的死刑審核權下放到省一級,省一級只要把殺人人數報到中央備案即可。但有些省份又將此進一步下放,一直放到縣一級都有權力宣布執行死刑,被判處死刑的一律立即執行。殺人變成了達成數字的任務。[1] 對反革命分子量刑時,組織「革命群眾」學習文件,討論反革命分子該不該槍斃,算是執行毛澤東「專政是群眾的專政」的指示[8]。在该运动中以现行反革命分子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包括北京的遇罗克、王佩英等各式案件。 突然喊停而1971年2月26日发出的《中央批转〈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发(1971)20号),提及毛澤東提出了「我们不是靠杀人来统治的重要指示」,反映出毛對於周恩来主導的殺戮運動已顯出不滿。到了當年12月運動達致高潮時,轉為突然打斷而逐漸退潮。12月29日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最近对镇反问题重要指示的请示报告》時候[2],表示道[9]:
而由於種種原因,這場運動在各地的進展和持續時間不盡相同。有些地方一直持續到 1972 年。一直到1972 年、1973年中央當局才收到運動「勝利結束」的報告。[10] 受難情況該運動在北京於1970年底結束,其他地區結束的時間則晚得多,如上海於1972年底結束,河北省保定於1972年12月結束。1972年1月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表示,該運動在全省財貿戰線破獲了3,173起政治性案件,37,462起經濟性案件。中共官方沒有發表該運動總共鎮壓了多少人,發表的唯一數字是前10個月(到1970年11月)揭發了「反革命份子」184萬多名,抓捕了284,800多名,殺了數千人[11]:306–307[12]。据历史学家王年一披露:“一九七○年二月至十一月共十个月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一百八十四万多名,捕了二十八点四八万多名,杀了数以千计的人。”[3][8] 丁抒估計,該運動中非正常死亡的人數在10万-20万之間[2][3][8][13]。 作家張郎郎在該運動中被判處死刑,後改判有期徒刑。他表示,該運動被殺的大多是知識分子。與1966年「红八月」的不同,是紅八月由出身決定人的命運,而一打三反則是不管出身,只要你有反動的思想,就可以處死。[14] 其他馬若德和沈迈克所著《毛澤東最後的革命》一書中,將上海在王洪文主持下發動的「刮紅色颱風」列為一打三反運動的一部分[11]:304。而顧訓中表示,兩者並無關聯,刮紅色颱風早在1967年就開始,先後發生了30多次,每次參加的民兵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十幾萬[15]。 註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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