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遺言案總理遺言案,是1976年中國大陸的工人李君旭伪造“周恩来总理遗言”引发的社會事件。當年中共中央認定該「遺言」是假文件,是一個政治陰謀,“反革命谣言”。公安部负责查办案件,将伪造遗言的李君旭及其他六人从杭州押送北京关押。此案,共计12人被关押、审查,8人被软禁。同年四人帮倒台后,陆续释放被关押者。除主要涉案人员外,据称全国牵连、投牢、审查者达七千多人[1]。 伪造遗言和传播在1976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來逝世之後,由华国锋出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兼代总理,四人幫成员仍在位。此时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十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病重,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在周恩來告別會上致詞之後,则无法工作。 当年2月,杭州市汽輪機廠一位工人李君旭伪造一份“总理遗言”。該「總理遺言」分兩封信,一封給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另一封给周恩來的妻子鄧穎超。
該「總理遺言」二月中旬即在杭州迅速传播。很多人都相信是真本,私下抄錄,三月底四月初流傳至全國,国外及香港的广播电台亦播发了此份“总理遗言”。其内容符合周恩来的口吻,有支持邓小平的内容。[2] 案件经过调查、抓捕1976年4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电话通知,通知说“所谓总理遗言完全是反革命谣言,必须辟谣,并追查谣言制造者”。4月4日[3],公安部根据中央精神,向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局发出1976(12)号文件《关于认真追查所谓总理遗言的反革命谣言的通知》。张春桥指示:「儿子背后有老子,司机背后有首长,一定要把隐藏在幕后的策划者揪出来!」[1]时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的施义之主要负责追查[3]。全国范围内的追查、搜捕后,公安部门将案发地锁定杭州。杭州当局立即成立查处“总理遗言”案领导小组和专案组。杭州市公安局在4月查出源头在杭州市汽轮机厂[1]。 5月5日,中共中央[4]发出紧急电话通知[3]。伪造者李君旭(蛐蛐儿)在5月5日被抓捕。5月9日,袁中伟(瓜子)在上海姨妈家被捕,关押于杭州小车桥监狱。当时公安部门认为李君旭、袁中伟为主谋,“瓜子的脑袋,蛐蛐儿的笔”[1]。 此外,有十人被捕。分别是李君旭的朋友阿斗(刘建新)、大耳朵(吕建树)、晨光(李晨光,团省委书记的儿子);毛宁(中学体育老师);李君旭的父亲(杭州浙江省第一医院院长);李君旭前女友的父亲王某(省委组织部处长);阿斗父亲(浙江省某厅局领导[4]、走资派[1]);阿斗母亲许某(浙江大学教授[1]、处长[4]);瓜子的父亲袁啸吟及姐姐袁晓燕[1]。 另外,袁中伟的妹妹袁敏和母亲董静芝、阿斗的妹妹小利、弟弟小亮;李君旭母亲,李君旭前女友,晨光的姐姐;毛宁的妻子被软禁家中。涉案人员中,唯一父母都是工人的为吕建树[1]。 押送北京、后续审查5月27日,依照公安部指示,浙江省公安厅将十二名被捕者中的核心案犯七人押送北京关押审查。29日,李君旭、袁中伟、李君旭父亲、袁晓燕、袁啸吟、阿斗、阿斗父亲七人押送致北京,关押于中央路中央政法干校[a]专门设置的临时特殊监狱。另外五人,押往临安天目山留椿屋。此案被定性为“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现行反革命”。或称[b]当时已对案犯判判处死刑[c]。袁敏、董静芝户口已在本人不知情情况迁至富阳农村[1]。有分析指[3],对12名案犯进行一系列审询后,仅追查至个别省级干部。由于无法追查级别更高的干部,公安部对全国范围内的后续追查进行了冷处理。 释放主犯、结论1976年10月以后,因华国锋等人粉碎四人帮,案件性质转变,涉案人员被分批释放。11月,关押于天目山留椿屋的吕建树等5人第一批释放。1977年1月,关押于北京的袁啸吟、袁晓燕、阿斗、阿斗父亲、李君旭父亲无罪释放。由浙江省公安厅接回杭州。11月3日,公安部宣布有条件释放李君旭、袁中伟。在11月4日和12月7日,公安部分别下达对李君旭的审查结论和复查结论。11月4日,李君旭签字同意审查结论。
袁中伟虽最终在公安部的审查结论上同意签字,但写道:“这个结论我本人不同意,我保留向华主席、党中央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袁中伟。1977.11.4”[1]。李君旭和袁中伟出狱时,两人的身体健康都因牢狱之灾受到了严重损害[4]。 备注参考文献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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