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各邦和中央直辖区 1 安德拉邦 2 阿魯納查邦 3 阿薩姆邦 4 比哈爾邦 5 恰蒂斯加爾邦 6 果亞邦 7 古加拉特邦 8 哈里亞納邦 9 喜馬偕爾邦 10 賈坎德邦 11 卡納塔卡邦 12 喀拉拉邦 13 中央邦 14 馬哈拉什特拉邦 15 曼尼普爾邦 16 梅加拉亞邦 17 米佐拉姆邦 18 那加蘭邦 19 奧里薩邦 20 旁遮普邦 21 拉賈斯坦邦 22 錫金邦 23 坦米爾那都邦 24 泰倫迦納邦 25 特里普拉邦 26 北方邦 27 北阿坎德邦 28 西孟加拉邦 A 安達曼-尼科巴群島 B 昌迪加爾 C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D 查謨和喀什米爾 E 拉達克 F 拉克沙群島 G 德里國家首都轄區 H 朋迪治里
分類 联邦制国家 位置 印度共和国 數量 28个邦 8个中央直辖区 人口 邦 :607,688人(锡金 ,最少 )199,581,477人(北方邦 ,最多 )中央直轄區 :64,429人(拉克沙群岛 ,最少 )11,007,835人(国家首都辖区 ,最多 )面積 邦 :1,429平方公里(果阿邦 ,最小 ),342,269平方公里(拉贾斯坦邦 ,最大 )中央直轄區 :12平方公里(拉克沙群岛 ,最小 ),59,146平方公里(拉達克 ,最大 )本级政府 邦政府;联邦政府 下級 专区;县
印度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其行政體系由28個邦 (states)和8個中央直轄區 (union territories,簡稱UT)構成,總計是36個次國家級行政單位。[ 1] 在這些邦和中央直轄區轄下,又進一步劃分為約800個縣(districts)及更細微的行政區劃。[ 2]
印度的邦是具有自治權的行政單位,各自設有邦政府 。邦的治理權力由其自身的邦政府與中央聯邦政府共同行使。相較之下,中央直轄區則直接隸屬於中央聯邦政府的管轄。[ a]
印度行政區劃的歷史
英屬印度於1909年的行政區劃。
今日的印度行政區劃有四个源頭:
殖民時期
英屬印度包括今日的印度、巴基斯坦 、孟加拉国 及缅甸 (1937年前),由兩種不同性質的行政區域組成:
省(Province ):由印度總督 (viceroy )委任省督(governor )、最高專員(chief commissioner )或行政官(administrator )管理,直接由英屬印度政府統治。1947年印度独立前夕,英屬印度有17個省:
土邦 (Princely state ):由世襲的土王統治,土王承認英國的宗主權,而換取對內的自治。各土邦大小不一,由最大的人口逾千萬的海得拉巴邦 (Hyderabad state ),至迷你型的土邦都有。多數的土邦歸英國駐當地的政治監督官(political agent )管轄,而這些政治監督官對上向某一省份的省督負責。但在一些較大的土邦,如海得拉巴、瓦多達拉 、邁索爾 ,及查謨和克什米爾 ,其政治監督官則直接向印度總督負責。
與英屬印度同時期的還有葡屬印度和法屬印度,然而此兩個歐洲國家在印度的領地都只限於沿岸的幾處小地方。葡屬印度包括果阿 、達曼和第烏 ,及達德拉和納加爾哈維利 。而法屬印度則包括金德訥格爾 、亚南 、本地治里 、卡來卡 及馬埃 。
1947年至1956年
印度聯邦於1949年的行政區劃。
1947年印巴分治 ,英屬印度的各省和土邦分別劃到印度或巴基斯坦,而旁遮普及孟加拉兩個省就按宗教的分界線一分為二納入兩國。海德拉巴邦位於印度中央,其人民多信奉印度教,但其穆斯林土王卻不希望加入印度,因而打算保持獨立,但在印度軍隊介入下,最終加入了印度。查謨-克什米爾的人民多信奉伊斯蘭教,但其土王信奉印度教,因此希望加入印度。
於1947年獨立至1950年印度共和國成立期間,各土邦都被納進新建立的省內,由印度總督委任稱為「拉爾巴拉木 」的土邦總督管治。1950年,印度憲法生效,印度總督制廢除,印度將全國的行政區域分為幾個類別:
至於法屬印度,其中的金德訥格爾於1949年投票加入印度,並於1952年正式成為印度的一部份、於1954年成為西孟加拉邦的一部份。法屬印度的其他地區,即本地治里、亚南、卡來卡,及馬埃,於1954年歸印度管治,這四個地區於1962年正式共組成為印度的一個中央直轄區。葡屬印度的达德拉和纳加尔哈维利於1954年被印度佔領,而果阿、達曼、第烏則於1961年遭佔領,原葡屬印度分別組成為三個中央直轄區。
1953年,馬德拉斯邦北部操泰盧固語 地區投票成立新的安得拉邦 ,是印度的第一個「語言邦」(以語言分佈作为依據而成立的邦)。
1956年至今
1956年,邦重組法案生效,原A、B、C三個類別被取消,並按語言分界對各邦界線進行重劃。新成立的邦多數承襲自原屬類別A的省,包括有阿薩姆邦、西孟加拉邦、比哈爾邦、马哈拉施特拉邦 、古吉拉特邦 、喀拉拉邦 、中央邦、马德拉斯邦、迈索尔邦、奥里萨邦、旁遮普邦 、拉贾斯坦邦以及北方邦。而德里、喜马偕尔、曼尼普尔、特里普拉、本地治里、安达曼和尼科巴群岛以及拉克沙群岛則成為中央直轄區。其餘的邦都歸併入新成立的邦和中央直轄區。
於1956年後有幾個新的邦和中央直轄區從原有的邦分割出來。哈里亚纳邦 於1966年從旁遮普邦分出,而阿薩姆邦則分出了阿鲁那恰尔 、梅加拉亚 、米佐拉姆 和那加蘭 四個中央直轄區。於2000年有三個新的邦成立,包括從比哈爾邦南部分出贾坎德邦 、從中央邦東部分出恰蒂斯加尔邦 ,及從北方邦西北部分出北安查爾邦 。
1975年印度吞併锡金 ,成為印度的一個邦。此外,有幾個中央直轄區後來升格為邦,包括果阿、阿鲁那恰尔、梅加拉亚、米佐拉姆和那加蘭。
行政区划
邦
地图
名称
ISO 3166-2:IN [ 3] [ 4]
建立时间
人口
面积 (km2 )
官方语言[ 5]
行政首府
最大城市(若非首府)
人口 密度 (/km2 )
识字率(%)
城市人口(%)
1
安得拉邦
AP
1953年10月1日 (安得拉邦 )
49,506,799
160,205
泰卢固语
阿马拉瓦蒂
维沙卡帕特南
308
67.41%[ 6]
29.6
2
阿鲁纳恰尔邦
AR
1987年2月20日
1,382,611
83,743
英语
伊塔那噶
17
66.95
20.8
3
阿萨姆邦
AS
1912年4月1日 (阿萨姆省 )
31,169,272
78,550
阿萨姆语 、孟加拉语 、博多语
第斯普尔
古瓦哈提
397
73.18
12.9
4
比哈尔邦
BR
1936年4月1日
103,804,637
99,200
印地语 、乌尔都语
巴特那
1,102
63.82
10.5
5
恰蒂斯加尔邦
CT
2000年11月1日
25,540,196
135,194
恰蒂斯加尔语
新赖布尔
赖布尔
189
71.04
20.1
6
果阿邦
GA
1987年5月30日
1,457,723
3,702
孔卡尼语
帕纳吉
394
87.40
62.2
7
古吉拉特邦
GJ
1960年5月1日
60,383,628
196,024
古吉拉特语
甘地讷格尔
艾哈迈达巴德
308
79.31
37.4
8
哈里亚纳邦
HR
1966年11月1日
25,353,081
44,212
印地语 、旁遮普语
昌迪加尔 (共享;中央直辖)
法里达巴德
573
76.64
28.9
9
喜马偕尔邦
HP
1971年1月25日
6,856,509
55,673
印地语
西姆拉
123
83.78
9.8
10
贾坎德邦
JH
2000年11月15日
32,966,238
74,677
印地语
兰契
贾姆谢德布尔
414
67.63
22.2
11
卡纳塔克邦
KA
1956年11月1日
61,130,704
191,791
卡纳达语
班加罗尔
319
75.60
34.0
12
喀拉拉邦
KL
1956年11月1日
33,387,677
38,863
马拉雅拉姆语
锡鲁万纳塔普拉姆
859
93.91
26.0
13
中央邦
MP
1947年8月15日
72,597,565
308,252
印地语
博帕尔
印多尔
236
70.63
26.5
14
马哈拉施特拉邦
MH
1960年5月1日
112,372,972
307,713
马拉地语
孟买
365
82.91
42.4
15
曼尼普尔邦
MN
1972年1月21日
2,721,756
22,347
曼尼普尔语
因帕尔
122
79.85
25.1
16
梅加拉亚邦
ML
1972年1月21日
2,964,007
22,720
英语 、加罗语 、卡西语 、浦那尔语
西隆
132
75.48
19.6
17
米佐拉姆邦
MZ
1987年2月20日
1,091,014
21,081
米佐语
艾藻尔
52
91.58
49.6
18
那加兰邦
NL
1963年12月1日
1,980,602
16,579
英语
科希马
迪马普尔
119
80.11
17.2
19
奥里萨邦
OR
1936年4月1日[ 7] (奥里萨省 )
41,947,358
155,820
奥里亚语
布巴内什瓦尔
269
73.45
15.0
20
旁遮普邦
PB
1947年8月15日 (东旁遮普 )
27,704,236
50,362
旁遮普语
昌迪加尔 (共享;中央直辖)
卢迪亚纳
550
76.68
33.9
21
拉贾斯坦邦
RJ
1950年1月26日
68,621,012
342,269
印地语
斋浦尔
201
67.06
23.4
22
锡金邦
SK
1975年5月16日
607,688
7,096
尼泊尔语 、菩提亚语 、古隆语 、绒巴语 、林布语 、马嘉尔语 、尼瓦尔语 、夏尔巴语 、苏努瓦尔语 、达芒语
甘托克
86
82.20
11.1
23
泰米尔纳德邦
TN
1950年1月26日 (马德拉斯省 )
72,138,958
130,058
泰米尔语
金奈
480
80.33
44.0
24
特伦甘纳邦
TG
2014年6月2日
35,193,978[ 8]
114,840[ 8]
泰卢固语 、乌尔都语
海得拉巴 注1
307 [ 9]
66.50% [ 9]
N/A
25
特里普拉邦
TR
1972年1月21日
3,671,032
10,492
孟加拉语 、特里普里语
阿加尔塔拉
350
87.75
17.1
26
北方邦
UP
1902年3月22日 (阿格拉和奧德省 )
199,581,477
243,286
印地语 、乌尔都语 [ 10]
勒克瑙
坎普尔
828
69.72
20.8
27
北阿坎德邦
UT
2000年11月9日 (北安查尔邦)
10,116,752
53,483
印地语 、梵语
台拉登 (临时)
189
79.63
25.7
28
西孟加拉邦
WB
1947年8月15日
91,347,736
88,752
孟加拉语 、英语
加尔各答
1,029
77.08
28.0
中央直轄區
地图
名称
ISO 3166-2:IN [ 3] [ 4]
人口
官方语言[ 5]
首府
人口密度 (/km2 )
识字率(%)
城市人口(%)
A
安达曼-尼科巴群岛
AN
379,944
英语 、印地语
布莱尔港
46
86.27
32.6
B
昌迪加尔
CH
1,054,686
英语 、印地语 、旁遮普语
昌迪加尔 [ 註 1]
9,252
86.43
89.8
C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DD
586,956
英语 、古吉拉特语 、马拉地语
达曼
D
查谟和克什米尔
JK
12,541,302
印地語 , 英語
斯利那加 (夏季) 查謨 (冬季)
99.9
E
拉達克
LA
290,492
拉達克語
列城
3
F
拉克沙群岛
LD
64,429
英语 、马拉雅拉姆语
卡瓦拉蒂
2,013
92.28
44.5
G
德里国家首都辖区
DL
11,007,835
印地语 、英语 、旁遮普语 、乌尔都语
新德里 [ 註 2]
11,297
86.34
93.2
H
本地治里
PY
1,244,464
马拉雅拉姆语 、泰米尔语 、英语 、泰卢固语 [ 14]
本地治里
2,598
86.55
66.6
業經變動過的邦和中央直轄區
邦
地圖
邦
首府
前後年數
今日歸屬
1
阿傑梅爾邦
阿傑梅爾 縣
1950–1956年
拉賈斯坦邦
2
安得拉邦 (1953年-1956年)
卡努爾
1953–1956年
安德拉邦
3
博帕爾邦
博帕爾
1949–1956年
中央邦
4
比拉斯普爾邦
比拉斯普爾縣
1950–1954年
喜馬偕爾邦
5
孟買邦
孟買
1950–1960年
馬哈拉什特拉邦, 古吉拉特邦, 及部分卡納塔卡邦
6
果達古邦
馬迪凱里
1950–1956年
卡納塔卡邦
7
東旁遮普邦
西姆拉(1947–1953年) 昌迪加爾 (1953–1966年)
1947–1966年
旁遮普邦, 哈里亞納邦, 喜馬偕爾邦及昌迪加爾
8
海德拉巴邦(1948-1956)
海德拉巴
1948–1956年
泰倫迦納邦, 還有部分的馬哈拉什特拉邦及卡納塔卡邦
9
查謨和喀什米爾邦
斯利那加 (夏季) 查謨 (冬季)
1952–2019年
查謨和喀什米爾 (中央直轄區) 及拉達克
10
庫奇邦
布吉
1947–1956年
古吉拉特邦
11
中印度邦
印多爾 (夏季) 瓜廖爾 (冬季)
1948–1956年
中央邦
12
馬德拉斯邦
馬德拉斯(今日清奈 )
1950–1969年
安德拉邦, 坦米爾那都邦, 及部分卡納塔卡邦及喀拉拉邦
13
邁索爾邦
邦加羅爾
1947–1973年
卡納塔卡邦
14
伯蒂亞拉和東旁遮普聯合邦
伯蒂亞拉
1948–1956年
旁遮普邦及哈里亞納邦
15
索拉什特拉邦
拉傑果德
1948–1956年
古吉拉特邦
16
特拉凡哥爾–科欽邦
提魯沃嫩塔布勒姆
1949–1956年
喀拉拉邦及部分坦米爾那都邦
17
溫迪亞邦
雷瓦
1948–1956年
中央邦
前中央直轄區
本段落摘自聯邦屬地#前聯邦屬地 。
印度前中央直轄區[ 15] [ 16]
名稱
地區
首府
面積
設立日期
結束日起
後續編制
地圖
1
阿魯納查邦(中央直轄區)
東北部
伊塔那噶
83,743平方公里
1972-01-21
1987-02-20
成為一印度邦
2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縣
西部
錫爾瓦薩
491平方公里
1961-08-11
2020-01-26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3
達曼-第烏
西部
達曼
112平方公里
1987-05-30
2020-01-26
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4
果阿、達曼和第烏
西部
帕納吉
3,814公里
1961-12-19
1987-05-30
果阿邦, 達曼-第烏(此地後納入達德拉-納加爾哈維利和達曼-第烏)
5
喜馬偕爾(中央直轄區)
北部
西姆拉
55,673平方公里
1956-11-01
1971-01-25
成為一印度邦
6
曼尼普爾(中央直轄區)
東北部
因帕爾
22,327平方公里
1956-11-01
1972-01-21
成為一印度邦
7
米佐拉姆(中央直轄區)
東北部
艾藻爾
21,081平方公里
1972-01-21
1987-02-20
成為一印度邦
8
納加蘭(中央直轄區)
東北部
科希馬
16,579平方公里
1957-11-29
1963-12-01
成為一印度邦
9
特里普拉(中央直轄區)
東北部
阿加爾塔拉
10,491平方公里
1956-11-01
1972-01-21
成為一印度邦
職責與權力
根據印度憲法,聯邦和各邦分別擁有在其轄區內的主權行政和立法權,然而,如同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權限列表 所列,在某些特定領域,聯邦和各邦政府也共享立法權。[ 17]
參見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