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1995年時,依據第977號決議,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設置於坦尚尼亞的阿魯沙。[2](從2006年以後,阿魯沙也成為非洲人權與民族權利法院的所在地。)1998年時,該法庭的運作期間經由第1165號決議獲得延展。[3]其後透過數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要求該法庭至遲必須於2004年完成所有的調查,於2008年完成所有的審判活動,並於2012年完成所有該法庭所必須要完成的工作。[4] 卢旺达刑庭審理的範圍為種族滅絕、危害人類罪以及戰爭罪這些被定義為違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第二附加議定書的罪行。 據《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完成工作战略》指出,卢旺达刑庭應在2004年底完成调查,在2008年底完成所有一审工作,并在2010年完成全部工作的目标。[5]至2009年,卢旺达刑庭已經完成了對於其中50個人的審理程序,並且將其中被控訴的29人予以定罪。另外還有11個人的審理程序正在進行當中,14個人已被拘留並等候審理;不過檢察官有意將其中的5個人移送至盧安達國內法庭審理。其他尚有13個人沒有被拘留,某些嫌犯則已經死亡。[6]2010年,安理會通过第1966号决议,要求盧旺達刑庭於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工作,为关闭法庭做准备并确保顺利过渡到将于2012年7月1日开始运作的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7]2015年12月14日,在提交最后一份判决后,盧旺達刑庭完成了法庭工作,并于同年12月31日关闭。[8]截至法庭关闭时,共对93人进行起诉,其中62人被定罪,14人无罪释放,10人(含在逃)转至卢旺达国内法庭审判,3人(在逃嫌犯)转至余留机制审判,2人在宣判前死亡,2人遭撤诉。[9] 強姦案件在關於Jean-Paul Akayesu的審判中,法庭創立了一個判決先例,其認為強姦也是屬於大屠殺罪行的一種。「...審判庭發現,在大部分發生於塔巴的圖西族婦女強姦案件中,通常會伴隨著殺害那些被強姦之婦女的意圖。...基於此種認識,審判庭認為強姦行為以及性暴力行為,和其他施加於圖西族之嚴重身心傷害是相同的,這些行為都反映出一種決心,也就是即便在殺害那些圖西族婦女前,都要殘害那些婦女,並使他們飽受遭到殘害的痛苦。這些行為都是意圖藉由使其成員遭受到嚴重的苦難來摧毀圖西族。」[10] 兼任庭長的法官Navanethem Pillay於該案判決後表示:「自古以來,強姦一直都被視為戰爭後的戰利品,如今,這種行為將被認為是一種戰爭罪行。我們希望能夠發出一個訊息,亦即,強姦將不再是戰爭過後的戰利品之一。」[11] 煽動仇恨的媒體就「煽動仇恨的媒體」之審理開始於2000年10月23日。檢察官控訴某些媒體涉嫌於1994年時鼓勵煽動大屠殺。 2003年8月19日,位於阿魯沙的審判庭被請求判處Ferdinand Nahimana以及讓·博斯科·巴拉亞格維扎(Jean Bosco Barayagwiza)終身監禁,他們兩個是因為千丘自由廣播電台(Radio Télévision Libre des Mille Collines)而遭到起訴,另外,Hassan Ngeze,亦因身為Kangur報紙的老闆和編輯而受到控訴,請求判處終身監禁。他們被控在1994年大屠殺期間以及之前,涉嫌煽動大屠殺,觸犯了危害人類罪。2003年12月3日,法院認定這三個人皆有罪,並且判處Nahimana和Ngeze終身監禁,巴拉亞格維扎必須服35年有期徒刑。2007年9月28日,上訴分庭接受了這三個人對於判決的上訴,並且將他們的刑期減低為Nahimana須服30年有期徒刑、巴拉亞格維扎須服32年有期徒刑、Ngeze須服35年有期徒刑。 然而,檢察機關卻未將Radio Muhabura的創立人、贊助者或任何相關人士加以起訴,這是一間被盧安達愛國陣線於1990年到1994年期間用來發送該組織相關訊息的廣播公司。 法庭配置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總共分成4個審判分庭。其中3個審判分庭負責初審,另外1個則是負責上訴審。其中,常任法官共有16人,審案法官則有9人,總共有25名法官。 第一審判分庭
第二審判分庭
第三審判分庭
上訴分庭
檢察機構關於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的檢察機構總共分成兩部分:
甘比亞的Hassan Bubacar Jallow為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之現任檢察官。其於1994年到1984年間為甘比亞司法部的首席檢察官(Attorney-General),之後於1998年到2002年間為甘比亞最高法院的法官之一,其於2003年9月15日被聯合國安理會指派為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之檢察官,用以取代卡拉‧德爾龐特(Carla Del Ponte)。 書記官處書記官處負責整個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的行政和管理工作,同時也負責其他依據審判庭的證據與程序規則所指派的法律工作,另外,書記官處也是審判庭間的溝通管道。 書記官處以書記官長為首,其代表著聯合國秘書長。現任的書記官長為塞內加爾的阿達馬‧迪昂(Adama Dieng),其從2001年3月起被任命為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之書記官長。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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