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期間的口罩使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期間的口罩使用是指中華民國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臺灣疫情期間針對口罩的相關政策與使用情況。 禁止出口中央流行疫情中心宣布自2020年1月24日起,禁止出口N95口罩(稅則號別63079050106)及外科口罩(稅則號別63079050204)一個月[1][2],但備有相關期限商業證明文件者 可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專案出口核准[3]。2月13日,經濟部宣佈口罩禁止出口與徵用將延長到4月底[4]。3月4日,經濟部宣布自3月4日至3月31日,紅外線額溫槍禁止出口[5][6]。4月13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口罩禁止出口與徵用延長到6月底[7]。6月起徵用量外的口罩開放出口[8]。 出入境數量限制
台灣海關規定:攜帶口罩出境,每人不得超過5盒(共250片口罩)[9],違規沒收的口罩均會移送衛福部疾管署處理[10]。體溫計管制出口期間,每人最多以2支為限[11][6]。
衛福部食藥署與財政部關務署依據〈防疫用醫療器材供自用輸入〉規定: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或郵寄包裹供自用,醫用口罩及酒精棉片每人各1000個、電子體溫計每人3支,無須提出供自用的申請,海關逕予放行。但攜帶超過以上數量,應填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後,海關予以放行[12][13]。 統一徵用調度配發![]() 生產和徵用2020年1月30日,行政院宣布全國口罩製造商相關口罩產線由政府全數徵用[14]。1月31日,中華民國經濟部動用第二預備金新台幣2億元採購口罩製造設備與民間廠商簽約配合增產[15][16]。2月11日,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宣佈原本要建置半年的口罩產線已在一個月內完工,外科口罩產能每日420萬個,而醫療院所的口罩配送量亦會倍增,提高到每天170萬,讓各個醫院庫存量達到15天以上[17]。3月2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全國各醫院外科手術口罩已有30天安全準備量,N95口罩及防護衣也已補至25天安全準備量[18]。 配發
購買![]() 採口罩實名制,民眾需使用健保卡在健保特約藥局、衛生所或超商購買,未持有健保卡的外籍人士則持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購買[24],一片為新台幣5元。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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