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簡稱前瞻計畫)是臺灣蔡英文政府推行的經濟建設計畫,望透過興建及完善各種基礎設施,非常強化民間投資動能,帶動整體經濟成長潛能[1]。整體計畫包含「綠數水道鄉」五大建設計畫:綠能建設、數位建設、水環境建設、軌道建設以及城鄉建設,規劃以八年時間投入總經費約新臺幣8824億9000萬元的特別預算,實際預算編列係分散於各年度,非全數一次舉債[2]。行政院認為此計畫可增加民間投資國內生產總值約新臺幣1兆7777億3000萬元[3]。 背景提出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兼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在2017年2月6日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行政院自3月20日起分別公布各項計畫,並由時任行政院院長林全在3月23日行政院會議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後正式對外宣布[4],行政院於4月5日以核定通過計畫核定本[5]。 特別條例審查公聽會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於中華民國立法院交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合審查,並於4月10日至4月20日之間召開六場公聽會[6]。 第一次委員會審查公聽會後,於4月24日進行詢答,並於4月26日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但是在4月26日遭到在野的中國國民黨杯葛,委員會主席邱議瑩於混亂中自行宣布完成審查引發譁然。隔日邱議瑩坦承議事處理程序不周全,重新排定審查[7]。 第二次委員會審查5月3日、4日及8日經濟委員會審查遭到國民黨反對;5月11日朝野協商仍破局,會議由高志鵬逐條宣讀討論到第六條後休息[8];5月15日國民黨仍試圖阻止會議進行,結果由邱議瑩繼續逐條宣讀,並在否決國民黨的異議後完成初審,但全案保留送交朝野協商[9]。 特別預算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原訂於5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10],但特別條例在立法院第三會期結束前仍未通過。時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6月6日說明立法院將召開三次臨時會,在第一次臨時會鎖定前瞻條例草案與年改,第二次臨時會處理前瞻特別預算案,第三次臨時會盼特別預算案三讀[11]。 2017年7月5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三讀通過[12]。 建設計畫內容軌道建設行政院將推動八年期(2017-2024年)的軌道建設,將投入4,241.33億元的特別預算,改善城鄉差距,推動包括:「高鐵、臺鐵連結成網」、「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都會區推捷運」、「中南部有觀光鐵路」等五大主軸共38項軌道建設計畫[13][14]。
綠能建設綠能建設特別預算為243.2億元,預期效益為達成能源轉型,解決臺灣能源問題,將台灣打造成為亞洲綠能產業的重要據點,並於5-10年內於全球綠能產業中使台灣占有一席之地[31]。
數位建設數位建設預計4年花費461億元特別預算,以及年度科技預算共733億元,再加上民間投入2,000億元寬頻建設及200億元內容與服務研發經費,使得2020年數位經濟佔GDP比重25.2%,促成文創及內容產業成為兆元產業[32]。 行政院將「數位建設」定位在加速推動台灣超寬頻網路社會相關碁磐建設,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提升生活品質與安全,並帶動數位文創與內容產業發展,協助達成「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重點目標,以作為台灣產業創新方案之重要推動基礎,實現蔡英文總統「數位國家、智慧島嶼」之國家發展願景[32]。 「數位建設」針對台灣未來發展數位應用必要之重點基礎建設項目,以「數位基礎建設」就是公共建設之創新觀念,規劃「推動網路安全基礎建設,提供網路安心服務」、「完備數位包容,保障寬頻人權」、「發展數位文創,普及高畫質服務」、「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及「建設下世代科研與智慧學習環境」等五大推動主軸、18項重點建設項目[32]。
水環境建設水環境建設以「大幅降低淹、缺水風險,擘劃優質水環境」為願景,區分「安全、環境、發展」三大主軸,擘劃安全宜居水環境,加速治水及供水基礎建設,期能達成「穩定供水」、「防洪治水、韌性國土」及「優化水質、營造水環境」等目標[33]。 2017年2月3日林全院長聽取經濟部水利署「全國水環境計畫」簡報後,將此計畫納入前瞻性計畫,並請中華民國經濟部成立跨部會平台。經濟部水利署自2016年起已積極盤點,經行政院超過15次研商及水利署15次會議與現勘,已彙整水環境建設計畫內容,同步籌劃執行、管考等計畫推動平台,擬定作業規定、審查與推動機制[33]。 「水環境建設」涵蓋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伏流水開發工程、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湖山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深層海水取水工程、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全國水環境改善、再生水工程...等計畫[34],期程自106年至113年,透過水環境之新思維、新技術、新環境及新產業措施,將讓我們水環境更有防護力、抵抗力及恢復力,營造不缺水、不淹水、喝好水及親近水的好環境。計畫完成後預計達下列效益[33]:
城鄉建設城鄉建設為地方政府提出切合地方的建設,主要分成發展地方特色、有感工程等兩類,共歸納出可在2017-2020年內完成的十大工程,包含建設「停車場」、提升道路品質、城鎮之心工程、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文化生活圈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營造休閒運動環境、客家浪漫台3線、原民部落營造等[35]。 非直轄市與直轄市同一職務的公務員具有相同職等行政院院長賴清德親自拜訪考試院院長伍錦霖,表達希望非直轄市與直轄市同一職務的公務員具有相同職等,考試院院會並於2018年5月10日通過「非六都縣市公務員職務列等調整」案,非直轄市地方政府的副局處長及科長職等比照直轄市,使非直轄市可留住人才。[36] 行政區劃法推動「行政區劃法」,此法並非為縣市合併,因部分鄉鎮人口少於1萬人且不斷減少,提供縣市長調整縣市的鄉鎮或行政區,讓經營治理更有效率。[36] 友善育兒環境政策為解決少子化問題,行政院將提出友善育兒環境政策,盼改善直轄市與非直轄市的社會福利落差問題。[36] 火車動力「POWER」三次方為落實前瞻城鄉建設,時任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沈榮津提出火車動力「POWER」三次方計畫。[36] 一次方:「場域」「場域」,意即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計畫,例如:中華民國經濟部協助地方政府建置產業園區、中華民國文化部推動文化園區、中華民國內政部推動「城鎮之心計畫」、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推動「浪漫台三線計畫」及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原鄉的產業發展等。[36] 二次方:「人力」「人力」,目前行政院推動社會企業計畫,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督導,唐鳳每週赴該計畫的「社會創新實驗中心」,與全台社會企業共同努力。社會企業存在目的是為解決弱勢、環境、生態等社會問題,且滿足企業經營的條件,政府盼推廣社會企業計畫。[36] 三次方:「在地產品」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執行「地方創生計畫」,社會企業經營者可運用在地產品,解決問題並發展社企。[36] 各方意見政治人物
民調
參見参考文献
48. 財政部國庫特別預算及總預算均依法編列,納入債限管控,全民監督並受國際組織肯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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