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浙江省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的消防救援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浙江省的火灾扑救、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职责。 历史沿革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前身是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消防总队)。 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1]。2018年12月29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举行授旗授衔和换装仪式[2]。2019年12月26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正式挂牌[3]。 2024年6月,各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加挂驻地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局牌子,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加挂浙江省消防救援局牌子。[4][5] 职责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承担下列职责:
组织机构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属于二类总队。 机关内设机构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设有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以及15个业务处(室)。[6] 此外,总队机关还设有1个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 消防救援支队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下辖有14个支队,包括11个地级市消防救援支队、1个县级市消防救援支队(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1个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和中国救援浙江机动专业支队,各消防救援支队下辖114个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13]
救援力量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共编制消防救援站200个;截至2020年,实有消防救援站304个。[13] 截至2020年,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共有消防车辆1845辆,消防船艇173艘,各类器材装备56.7万件套。[13]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为二类总队,编制总额5920人,其中干部2009人、消防员3911人。截至2020年,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有干部2120人、消防员2920人,另有政府专职消防员4928人、消防文员1929人。[1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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