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文:Haoqhoq Haqniqssaq Haqhholssaq Ziiqziifzel,彝文:ꉼꉸꉳꆃꁈꆃꁈꊨꏦꍓ,拉丁轉寫:Hop Huop Ha Niep Po Niep Zyt Jie Zhe),簡稱紅河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下辖的自治州,位于云南省南部,自治州首府驻蒙自市,因红河(元江)横贯州境而得名。州境西接普洱市,北连玉溪市、昆明市,东北临曲靖市,东邻文山州,南与越南接壤。以元江为界,红河州以北位于滇中高原,地势较平缓,以南则属横断山脉和哀牢山峡谷地带。红河、南盘江、甸溪河、藤条江、李仙江等流经境内。州境内有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异龙湖。全州面积32,174平方公里,2020年总人口447.84万人,汉族、哈尼族和彝族的人口比例分別约43%、17%和23%。红河哈尼梯田为云南哈尼梯田的代表,于2013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历史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置牂牁郡;又置漏江县(今泸西县境),属牂柯郡。元封二年(前109年)置益州郡;又置贲古县(治今蒙自市东南),属益州郡。东汉析益州郡西置永昌郡。三国蜀汉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又设兴古郡。西晋泰始六年(270年),析益州的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置宁州。东晋分属兴古、梁水、晋宁三郡。后地入爨氏,南部属濮部。唐调露元年(679年)设安南都护府。南诏时南部属通海都督府,北部属拓东节度。大理国于境内置秀山郡、石城郡和最宁府。 元宪宗七年(1257年)设目则千户(今蒙自市)。元至元七年(1270年)置石坪州(今石屏县)。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弥勒千户(今弥勒市)。至元十三年(1276年)于弥鹿部置广西路(今泸西县),又置临安路、和泥路,隶云南等处行中书省;改目则千户置蒙自县,属临安路;以阿僰部置建水州(今建水县),属临安路。至元二十七年改弥勒千户置弥勒州,属广西路。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置临安府、广西府、元江府;置阿迷州(今开远市),属临安府;改石坪州为石屏州,属临安府。南明永历二年(1648年)改阿迷州为开远州,改蒙自县为乐新县,清复旧名。 清沿明制,仍置临安府。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广西府为广西直隶州,改弥勒州置弥勒县,属广西直隶州;改建水州为建水县,为临安府治。光绪九年(1883年)于蒙自县箇旧里设箇旧招商局。光绪十一年(1885年)临安府双水塘同知迁驻箇旧,置箇旧厅,专管矿务,兼收课税,属蒙自县。光绪十三年(1887年)辟蒙自县为商埠,设蒙自关。光绪十四年(1888年)设临安开广道,治蒙自县,辖临安、开化、广南三府。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置河口副督办区(今河口县),属临开广道。 民国二年(1913年)置靖边行政区(今屏边县);同年废府州厅改县,建水、临安、蒙自、石屏、阿迷、箇旧、广西、弥勒等县属临开广道,次年改蒙自道。1914年临安县因与浙江省临安县重名,复名建水县;改河口副督办区置河口对汛督办区。1917年置金河行政区、勐丁行政区。1922年析建水县北部置曲溪县(今建水县曲江镇)。1927年裁蒙自道。1929年广西县更名泸西县。1931年改阿迷县为开远县。1932年改金河、勐丁两行政区为金河设治局、平河设治局。1933年改靖边行政区设屏边县。1934年析石屏县北部置龙武设治局(今石屏县龙武镇)。1936年金河、平河两设治区合并设立金平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置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辖建水、蒙自、箇旧、石屏、元江、曲溪、金平等县及龙武设治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除龙武设治局属第六区,其余各县均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改河口对汛督办区置河口市,析元江、石屏、建水三县置红河县,析建水、蒙自、箇旧三县置新民县(治今元阳县新街镇),龙武设治局改置龙武县;同年置蒙自专区,辖蒙自、箇旧、开远、建水、曲溪、石屏、金平、屏边、元江、龙武、新民、红河12县及河口市,专署驻蒙自县。1951年新民县更名为元阳县;撤销箇旧县,改设个旧市,由省直辖;将红河县改设红河县爱尼族自治区。1953年设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首府驻元阳县,辖元江、金平、红河三县。1954年将宜良专区的弥勒县彝族自治区划归蒙自专区;元江县划归玉溪专区。1955年撤销河口市,改设河口县;改弥勒县为弥勒彝族自治县;析红河、元阳、墨江、金平四县置六村办事处(驻今绿春县大兴镇)。1957年9月6日批准将蒙自专区和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合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政府驻蒙自县;同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 1958年个旧市改由红河州领导,自治州首府迁驻个旧市;同年撤销开远县,并入个旧市和文山县;撤销蒙自县,并入个旧市;撤销泸西县(原属曲靖专区),并入弥勒县;撤销六村办事处,设立绿春县。1960年撤销曲溪县,并入建水县;撤销龙武县,并入石屏县;撤销屏边县,并入河口县;复置开远、蒙自两县,由个旧市领导。1961年开远、蒙自两县改由自治州领导。1962年恢复泸西县、屏边县。1963年,屏边县改设屏边苗族自治县;河口县改设河口瑶族自治县。1981年1月,撤销开远县,设立开远市。1985年6月,金平县改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03年1月,红河州政府驻地由个旧市迁至蒙自县[1]。201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决定撤销蒙自县,设立蒙自市[2];2013年3月,撤销弥勒县,设立弥勒市[3]。 地理州境以红河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红河以北为岩溶高原和湖盆高原,有蒙自、建水、弥勒、石屏等坝子,其中蒙自坝是滇南著名大坝,红河以南为横断山脉和哀牢山峡谷区,地势复杂。北部有七个县、市,南部有六个县(俗称“南部六县”[4][5]),且州内的四个县级市均位于北部。 水文南盘江及其支流甸溪河、泸江等流经红河州域北部,其在开远小龙潭以上河段相较平坦,在小龙潭以下山岭重叠,多峡谷;而红河及其支流藤条江、李仙江、南溪河、小河底河等流经州域南部,呈西北至东南流向,直至河口县流入越南境内[6]:5。州域内有异龙湖、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等湖泊,主要分布在北回归线附近,总体面积较小[6]:6。 气候红河州包括蒙自、开远在内的大部分县市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年降水量在730毫米至800毫米之间;该州北部小部分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6]:7-8;元江、河口等红河谷地县市属北热带,其中河口气候偏向湿热型,年降水量在1,400毫米至1,800毫米之间;而元江县等地则偏干热,年降水量在800毫米以下[6]:7。 政治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行政区划
经济红河州地区生产总值(GDP)已连续多年位居云南省第三、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首[26]。2021年,红河州地区生产总值达2742.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0.89亿元,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1118.59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1252.64亿元,增长9.3%。人均生产总值61524元。地方财政总收入332.20亿元,同比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62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92.92亿元,增长9.2%;非税收入67.70亿元,增长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10亿元,同比下降5.1%。[27] 产业![]() 作为云南近代工业的发祥地和重要的工业、能源基地,红河州拥有有色金属、化工、烟草等传统支柱产业,工业基础厚实,形成了火电、水泥、化工、造纸等一系列的工业体系,锡产量占全省95%以上,占全国70%,占世界25%以上;铜产量占全省50%,占全国11.2%;铝产量占全省17.8%;铅产量占全省58.4%[28]。 近年来,随着红河州产业转型升级,电子信息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房地产业、旅游文化业亦成为其重要支柱产业[26]。 外贸红河州位于中越边境,在对外贸易方面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州境内有3个国家级一类口岸:河口公路口岸、河口铁路口岸和金水河口岸。另有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云南省第一个综合保税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产业平台[29][30]。 南北差距红河州南北发展差异巨大,位于滇东高原的北部七县(市)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石屏、泸西贡献全州八成左右的GDP[31],而靠近越南边境的“南部六县”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是集边境、边远、少数民族、深度贫困于一体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截止2021年,南部6县贫困总人口55.16万人,占全州贫困人口的66.8%,贫困发生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83个百分点[31]。从城镇化率看,北部7县(市)达到60.6%,南部6县仅为29.5%[31]。 人口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州常住人口为4,478,422人[32]。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500,89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22,474人,下降0.5%,年平均增长率为-0.05%。其中,男性为2,320,257人,占总人口的51.81%;女性为2,158,165人,占总人口的48.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7.51。0-14岁的人口为940,831人,占总人口的21.01%;15-59岁的人口为2,868,988人,占总人口的64.06%;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68,603人,占总人口的14.9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77,679人,占总人口的10.67%。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36,297人,占总人口的4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2,125人,占总人口的52.3%。 民族![]() 红河州民族众多,有汉族、哈尼族、彝族、苗族、傣族、壮族、瑶族、回族、布依族、布朗族、拉祜族11个世居民族。截至2022年末,红河州户籍人口470.28万人中,汉族179.8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90.42万人,占总人口的61.8%,其中:哈尼族90.60万人、彝族117.29万人、壮族12.02万人、傣族12.36万人、苗族36.95万人、回族7.78万人、拉祜族1.37万人、瑶族10.19万人、布朗族0.10万人、布依族0.41万人[29]。 2020年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26,229人,占43.0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52,193人,占56.9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372人,下降0.12%,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16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20,102人,下降0.78%,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16个百分点。其中,哈尼族人口减少8,801人,下降1.11%,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11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7,498人,下降0.72%,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05个百分点。
文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注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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